2016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2016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毕业生们做创业,现如今全国各地区都出台了多项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广州市2016届大学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现就我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内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港澳台学生。非毕业学年内的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除外)。
(二)补贴标准: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SIYB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800元。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对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三、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
1. 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 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3.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二)补贴标准:上述人员创办初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不含场租减免),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七、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新认定达到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
2. 已认定经评估达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八、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补贴对象: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 一等奖:20万元;
2. 二等奖:15万元;
3. 三等奖:10万元;
4. 优胜奖:5万元。
九、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一)补贴对象:完成创业项目征集的单位及个人。
(二)补贴标准:面向全社会征集,经专家评审团评估认定后,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连锁加盟类除外),按每个项目2000元标准给予申报者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十、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向创业者推介“广州市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并提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等“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直至开业成功,给予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1000元/个。
十一、其他
(一)本《通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自本通知发布实施日期之前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或公布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有啥变化
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
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后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规定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规定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多
在返回原籍后应如何办理
报到、档案托管、落户、大学生实名制登记
等个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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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在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楼5号窗口人才服务科报到。
两县一市户籍毕业生还需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在两县一市人社局报到,如需办理落户应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持《户口迁移证》或《报到证》在派出所办理。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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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档案严禁自行携带,应由校方通过机要通道或EMS邮寄。所有毕业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劳动社会保障站(所)进行大学生实名制登记。
国家、自治区、地区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
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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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转变就业观念等培训,如果你已经在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享受贴息贷款、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如果你选择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房租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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