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税务知识>

广东税务会计工作流程(2)

时间: 晓铧971 分享

  2.2.2地税

  申报时间:次月1-15前申报上月税款

  申报内容:

  ①《XX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及其5个附表

  ②《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关表》

  2.2.3报表审核:

  报税员将以上报表按要求打印,由财务经理审核,交副董办秘书安排签章及盖印,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三、税款缴纳作业流程

  增值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开具税款缴款书,付款核准后出纳员加盖预留印鉴,将缴款书送至开户银行(税款的缴纳须在10日前,地税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由银行进行转账处理,完成税款缴纳工作。

  四、相关资料的存档

  每月报税后,将有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发票认证通知书》、《电子申报系统一系列报表》、《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免抵退税供货报告》、《季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每月一册

  (一)抄税

  按《发票使用明细表》格式录入当月已开具的发票→与销售核算岗核对收入金额→整理并装订发票存根→打佣发票使用明细表》并按月装订成册→6日前去税务局抄税

  注:

  (1)办事处携外开具的普通发票,在核算收入当月进行抄税。

  (2)保证所录入的销售发票税款金额与财务系统中的销项税一致,并且当月增值税销项=(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7%。

  (3)增值税发票存根按每本25张装订,并计算每本销售额和税额与《发票使用明细表》对应,普通发票不必重新装订。

  (4)清理装订发票存根过程中须注意作废发票是否所有联次齐全,红字发票是否附合法依据。

  (5)抄税前须做到抄税软盘数据、IC卡数据、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专用发票使用台账四相符。

  (二)抵扣

  收受主管岗传来的抵扣联按发票抵扣联→30日前将当月收到的增值税票抵扣联送税务局验证→按《发票抵扣联清单格式》录入当月增值税抵扣联→与财务系统核对当月进项税额→装订抵扣联→打印抵扣联清单并装订成册

  注:

  (1)计算每本抵扣联进项税额,不同税率的进项税分别列示,并与抵扣联清单对应。

  (2)及时向各会计岗位宣传抵扣联发票的填写、签章规则,以便能及时抵扣。

  (三)申报税款

  每月15日前填写各类税款申报表→传主管岗审核→财务部长签章→申报→登记税票→申报表归类保存

  注:

  (1)增值税、城建税及其他附加税、按月申报。所得税按季度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分别于4月、10月分两次申报,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按年申报一次。

  (2)填写申报表时,应查询并扣除提前开具税票的税款金额,如出口-交税、预交的其他税款应在已交税金栏中反映。

  (3)各类税款申报金额以相关税法为依据。

  (4)领到申报开具的各类税票后,分税种在税票登记本中登记。

  (5)全年申报表应按税种分类装订成册。

  (四)代办出口退税相关手续

  复印开给出口贸易单位发票记账联→填写出口-交税申报表→传主管岗审核→财务部长盖章→申报→登记税票

  (五)税款交纳

  填写付款审批单→财务部长审批→填写进帐单,连同税票和付款审批单交出纳办理银行结算手续→登记资金计划表→签收出纳传来的银行进账回执→在税票登记本中注销相应的税票→编制凭证

  (六)发票的领购及使用

  根据发票和收据需求量及时填写票据领购凭证→财务部长盖章→去税务局购买→登记所购票据→存保险柜→登记发放情况→领用人签名→编制当月票据领用情况表

  注:

  (2)票据按本发放,领用人须交回用完后的票据存根,换领新的票据。

  (3)领购的空白票据须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七)管理性工作

  1、随时与地税国税征管员保持联系。

  2、及时向其他会计岗位宣传税法知识,规范涉及税务方面凭证审核及账务处理。

  3、熟练掌握公司各项税款的交纳情况。

  4、积极清理以前年度欠税情况。

  5、协助开票岗完成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熟悉公司各类财务管理制度,熟悉现行各种税法。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广东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由于税务会计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前提也应有其特殊性。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某些垂直领导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由铁道部、各总行集中纳税,其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纳税主体。又如,对稿酬征纳个人所得税时,其纳税人(即稿酬收入者)并非会计主体,而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出版社或杂志社则成为这一纳税事项的会计主体。纳税主体作为代扣(或代收、付)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开的。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的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承诺,这是所得税税款递延、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以折旧为例,它意味着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时候,人们总是假定该企业将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为转回暂时性的纳税利益而经营并获得收益。

  3、货币时间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价值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迟,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会计期间。 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中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5、年度会计核算。 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前提,即税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课税只针对某一特定纳税期间里发生的全部事项的净结果,而不考虑当期事项在后续年度中的可能结果如何,后续事项将在其发生的年度内考虑。比如在"所得税跨期摊配"中应用递延法时,由于强调原始递延税款差异对税额的影响而不强调转回差异对税额的影响,因此,它与未来税率没有关联性。当暂时性差异以后转回时,按暂时性差异产生时递延的同一数额调整所得税费用,从而使税务会计数据具有更多的可稽核性,以揭示税款分配的影响额。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广东税务会计工作流程

288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