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的社会实践源于对这部分遭受金融排斥的人群的社会关怀,在反思唯经济资本运行逻辑的基础上,成功吸收了社会资本的运行逻辑,实现了对农村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降低交易成本,满足了贫困人群改善生存发展的金融诉求。接下来请欣赏学习啦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中国农村小额信贷。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
农村金融分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国际组织等。但是这部分资金对于巨大的农村市场而言还是过小,无法满足农户的需求,据统计2008年我国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07.6亿元,覆盖贫困村5万余个,扶持贫困户800余万,但这仍然只占一小部分。而且政策性金融是不盈利的,多由捐赠、财政等负担,不具有可持续性,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商业性金融,尤其是小额信贷近年来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却也面临着大量问题。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与农村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形成鲜明对比。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严重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有的小额信贷公司甚至经常出现无款可待的局面,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
第一,商业性金融战略收缩。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害怕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商业性金融机构选择进行信贷配给,出现“惜贷”和“拒贷”。同时,大部分机构撤出农村。2009年,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总结道:我们全国有3.5万个乡镇,其中2800个没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8900个只有一个网点。据统计,2009年,县及县以下的地区人均贷款额为7700元,而城市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农户贷款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3.6%。
第二,政策性金融缺位。农业由于其弱质性,需要国家适当地扶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相关职能,但是由于他们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使得政策性金融趋于商业化。同时,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尚不健全,政策性金融作用有限。
第三,合作金融名不副实。合作金融应由社员入股组建而成,由社员民主管理,为社员服务。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行不通,产生很多问题。信用社资金供给能力不足,长期经营农村业务,产生了大量坏账,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更遑论进一步支援农村了。
第四,民间融资活跃。大部分民间融资根植于农村,与三农有天然的联系,具有信息优势,同时,由于其灵活的借贷方式使其在农村有很大的市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百村金融调查结果,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占样本的62.2%。农村企业也大量从非正规渠道融资,它们采取入股、借贷等方式从民间筹集资金,利息甚高。民间金融在活跃地方经济的同时其高额利息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情况
(一)发展进程
社科院杜晓山教授把中国的小额信贷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阶段(1993-1996年),该阶段没有政府组织参与,主要由社会团体利用国外和自筹资金进行试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此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项目扩展阶段(1996-2000年),该阶段政府从人力、资金、组织等方面积极推动小额信贷,并要求予以推广。
第三阶段:各类项目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2000-2005年),央行鼓励城乡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小额信贷,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力度。
第四阶段:央行鼓励海外和民间资本介入,试行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获得(2005年至今),2005年,央行在西部五省试行开办了7个民营小额信贷公司,2006年,银监会出台放宽金融准入门槛的新政,在中西部6省试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基金互助社,2008年,将此试点推广到全国31个省市。
(二)主要问题
农村金融分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国际组织等。但是这部分资金对于巨大的农村市场而言还是过小,无法满足农户的需求,据统计2008年我国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07.6亿元,覆盖贫困村5万余个,扶持贫困户800余万,但这仍然只占一小部分。而且政策性金融是不盈利的,多由捐赠、财政等负担,不具有可持续性,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商业性金融,尤其是小额信贷近年来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却也面临着大量问题。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与农村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形成鲜明对比。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严重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有的小额信贷公司甚至经常出现无款可待的局面,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
(三)商业性小额信贷的主要成效
据小额贷款网的数据,截至2011年12月末,中国有小额信贷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对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缓解了农村信贷中生产性资金不足的约束,高利贷得到了有效控制。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未来发展方向
(一)政府应该加快改革,放松管制
实践证明,通过商业化的方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信贷机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在我国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金融抑制,使农村利率无法达到市场均衡水平,利率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变量,合理的利率能够影响投资率和储蓄率,进而带动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应该逐步放开金融管制,在农村地区进行金融深化改革。
(二)建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
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短缺,缺乏融资渠道。它们不能吸收存款,用于借贷的资金只能是自有资本,这大大限制了这些机构的发展。参考国外的经验,我们可以建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来解决这个问题。小额信贷基金定义如下:通过多种方式募集资金,由独立于政府的专门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将所筹资金通过甄选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间接投入农村地区的集扶贫、盈利目标于一身农村发展支持基金。类似的基金有很多,如孟加拉的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巴基斯坦扶贫基金会,阿根廷社会资金开发基金,尼泊尔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心等。小额信贷批发基金其实质是“金融互联”,选择小额信贷机构作为批发基金和贷款者之间的中间组织,有利于将“农村正规金融的资金优势和小额信贷机构的信息优势相结合,解决正规金融机构面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简化交易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信贷的可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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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小额信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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