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流加盟合作协议(2)
沈阳物流加盟合作协议三:
甲方:XXXXXXXX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广东省(市)区(县)(乡镇)
邮政编码:
电话:
为了业务发展,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XXXX区XXXXXXXX物流网络的物流经营权给乙方经营。自 年 月 日起,黎咀镇的XXXXXXXX物流业务及管理由乙方负责。(在协议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行物流,一旦发现则取消承包权,保证金不作退还)。承包期为一年,如乙方未遵守协议条约,甲方有权收回片区经营权。协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提出续约XXXXXXXX。协议期内,乙方经营不善,可无条件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退回乙方协议保证金人民币 元。
第二条 乙方必须将每天收到的货物准确无误运输给甲方中转,否则误时中转责任自负;将每天收到件无条件在当天派送完毕(问题件除外),如造成延误的,则按上级及规定的每票每天100元罚款。
第三条 甲方在规定的派送时效派件,甲方给乙方每票0.5元的派送费。
第四条 接管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工作,直到乙方可以单独操作业务为止。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条件扣压或延迟派件,承包期间的派件业务一切后果(遗失、延误等)由乙方承担负责,即:按总公司规定条例进行处罚。
第五条 甲方负责中转等网络一切事物与管理,并帮助乙方做好接货,协助投诉受理,快速处理乙方到河源市相关的快件。
第六条 乙方需一次性付甲方协议保证金人民币 元。协议终止后,押金全额退还。
第七条 乙方出货按照甲方统一中转出货价格为标准,如有个别城市价格波动,以波动实际中转价格计算,发货时必须有发货清单。
第八条 乙方收件时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价格可适当提高1—2元,如受到客户投诉罚款的,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 乙方禁止滥收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烂、有毒的各类粉未、水剂及其它违禁品,一旦违反,乙方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货件由专线公交车专运,或者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运转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到付费、代收费、中转费及其客观存在帐目必须当天结清,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协议和XXXXXXXX有关规定办事,我行我素,故意拖欠中转达费及代收货款和其它应付款等,甲方有权取消承包协议,收回承包权,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如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提出终止承包,必须提前一个月声明,否则按当天说的时间推后一个月为准。
第十四条 乙方不能私自将业务转让给第三者,必须与甲方签订承包协议,否则无效。
第十五条 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行物流,不得提高出货价格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效。
附则:1、甲方将原在该区域发展的业务转给乙方接管时,乙方应当给予该业务发展人一定的一次性补助,具体价格商定,但一个客户业务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2、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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