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加盟协议(3)
便利店加盟协议三:
甲方: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街 549 号. 乙方: 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列》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条:鉴于甲方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保障新鲜产品的供应,确保金虎产品的合理定价,拓展 便利店店的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 《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成为《山 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特许经营店,使之成为金虎便利店连锁店的合法特许经营者. 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金虎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树立金虎品牌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 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合同,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旨在双方共同遵守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 《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 盟连锁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 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 或受雇人.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 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四条 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
第五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特许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连锁加盟合同书》条款.
第三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规则,甲乙双 方合作期限最短为五年,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加盟合同,也可以继续 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第三条 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金虎便 利”____号________店.
第四条 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约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之依据, 未按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者,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即自行终止,甲方收回其特许经 营权.
第四章 特许权使用
第一条 依据金虎加盟规则,经双方同意,让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并 让乙方提供门店的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的经营.
第二条 为双方有效执行上述事宜,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令之规定,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并让乙 方登记为该特许加盟店的合法负责人.
第三条 乙方取得甲方指定之特许权是基于甲方为特许人,乙方为受许人之法律关系.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定合同前要进行基本信息资料的交流,这些资料包括:甲方提供:店 面编号及名称,经营状况,门店投资预算分析情况,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门店物品配 置,商品配送以及对乙方人员的系列培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 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产权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乙方由于人为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如变更负责人,增减注册资金,改变经营场 所或经营范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拥有甲方指定之特 许权后,可自行使用各种授权来经营本特许事业,不得金虎擅自更改,复制,不得私自转授,转让他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合并或延伸使用.
第六条 乙方取得其特许经营权,应按照《商业特许经营条列》规定,结合本特许加盟企业之 营运情况,支付各种相关费用.
第七条 甲方所授权之特许加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特许加盟合同终止之日废止.
第五章 费用及支付
第一条 依据本合同第四章第七条规定,甲方为保障特许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之合法性,有效 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品牌使用费及品牌使用保证金
(一) 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金虎便利店”的品牌,乙方向甲方 交纳品牌使用费和品牌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品牌使用费)
(二) 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 2 万元的品牌保证金。 (三) 乙方使用甲方“金虎便利店”的品牌使用费为 2 元每月每平米,品牌使用费在本合 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 年为______元. 第三条 POS 系统使用费 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 5500 元的 POS 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 80 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第四条 货款及支付 商品完全由甲方集中采购,并根据乙方的要货申请按进价配送到乙方门店,甲方将在乙方上月 全部配送商品进价与标准售价的差价总额中扣除 20%作为甲方管理费,业务指导费,采购费, 保险费用等第五条
(一) 甲方在每天收取乙方货款的基础上,根据乙方的请货要求即给予商品配送,到每月初, 甲乙双方结算上月货款,在甲方所收取的乙方上月的全额营业款的基础上,扣除上月 配送货款以及乙方上月累计从甲方所领取全部耗材费以及甲方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
(二) 乙方需预付甲方先期投资款 20 万元(包括店面装修费,设备购置费,商品保证金等).开业后多退少补.
第六章 门店的开设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考察确定其门店具体地址之经营可行性.
第二条 在甲方确认门店具有经营可行性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有效证明,如租赁协议等„„. 第三条 为维护本特许事业的统一形象,甲方负责门店的装修,施工,装修与施工费用按甲方标准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为维护本特许加盟体系的统一形象,门店开设需要的一切装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设 计,规划,验收. 第五条 甲方提供门店面装饰形象造型,并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门店增加设备或提高质量 标准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依据本特许加盟企业《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 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装修工费,装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条 乙方在现有店面的基础上申请开发新的目标市场,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目标市场开发 的可行性报告》或进行特别约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授权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甲方.
第七章 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了乙方更加快速理解甲方特许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达成共识,使之达到最大的经 营效益,甲方将在乙方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进行经营指导及到必要的相关知识和经营技术的培训.
第二条 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本人或乙方派遣具体店铺主管,到甲方参加特许加盟事业的学 习培训,学习必要的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店铺运作的相关知识.
第三条 依据总部培训制度,甲方派遣营运部工作人员在门点开业前,对乙方进行开业培训指 导和店铺入轨期的培训指导.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参加总部每年定期召开的发展战略研讨会以及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 第五条 依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维护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全运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 方进行经营指导,业务培训和市场督导.
第六条 甲方为保障特许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有效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权益,乙方所有店员 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上岗证才具备开业资格,因此影响开业进度所造成的一切埙失方承担.
第八章 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促销和广告规划 ,为提升“金虎”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 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促销广告之条列。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本特许加盟体系具有整体连锁效应的广告规划,其规划费用由甲方承 担。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统一形象识别系统的相关物件或规范去执行操作。
第四条 甲方提供具体的促销宣传方案和促销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 具体规划去实施。第五条 乙方如要独立进行广告促销时,必须向总部申请备案,由总部同意后方可实施。且 广告促销费用由乙方来承担,如擅自进行独立广告促销活动影响本特许加盟体系形 象,或造成实际埙害者,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不少于_____元的赔偿,并有权提前解除 本合同.
第九章 商品制度
第一条 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规划,为提升“金虎”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 乙双方必须恪守商品之条列.
第二条 为了维护乙方的稳定经营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乙方卖场面积及平均营业额计算的库存底限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货与库存底限配送费的差额补偿. 第三条 针对公司专卖商品,根据国家零售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加盟主在加盟时,需交纳____万元的商品保证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十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资金核算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结算,并认可甲方 POS 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 乙方应与次日十二时前主动将前日门店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避免因 资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时到位.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每天的营业款交于甲方财务部门,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任意截留营业款时,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对乙方的供货,并扣除乙方当月总营业额的 3% 5%作为乙方 违规操作的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财务部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来汇总表给乙方,作为乙方结算之依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乙方的店号章为确认标准, 该店号章视为乙方的权利义务体现,不以乙方的实际经营者为转移.
第十一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制定统一的商品价格和店内布局,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整
2) 甲方的门店督导员有权对加盟店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每一年度的入店次数 不少于 50 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的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以保证乙方的正常 销售和商品质量.按照甲方规定,盘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加盟商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5) 甲方必须认真处理乙方的投诉及商品退换情况
6) 甲方负责培训乙方员工,并保证他们上岗,按规定收取培训费. 7) 当甲方配送乙方的商品出现内在的质量问题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对店内员工有人事管理权,聘用,辞退须经甲方核准,乙方用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门的有关制度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2) 乙方对不能提供所需服务的指导员及后勤人员有提出投诉要求更换的权利 3) 有权退换符合甲方统一退换原则的商品
4) 正常的情况下,乙方要及时并正确填写要货单,甲方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及时配送.如遇 厂家断货,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因乙方要货不明确而造成配送不及时影响乙方销售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承担店面租金,员工工资,水费,电费,取暖费,及电话费,耗材费,日常管理费等各项 营业费用 6) 乙方应按时交纳各行政部门应收缴的费用,如未按期交纳而影响正常营业,后果由乙 方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加盟资格
7) 乙方应按时交纳本店面的各项税金,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各项税金,而影响正常营业,后 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加盟期间本店面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 情节严重者取消加盟 资格
8)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内的装饰,以免影响“金虎便利店”的统一形象,情节严重者,取消 加盟资格. 9) 乙方负责本店面所在管辖区内办理所需的一切证件,如:房屋租赁证,施工占地证,消 防安全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证,员工暂住证等.
10) 乙方保证按甲方特许经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管理,并不得将甲方的管理 体系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金虎”品牌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内外 景观设计专利, 相关证件和荣誉以及相关资料和经营技术, 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拥有。第二条 乙方不得擅自注册使用与甲方相关或相似的任何企业标志。
第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章第一条所列的任何权利进行与本特许事业无关的任何交易 活动和有损于甲方名誉的任何活动
第四条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 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 特许权的转让
第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条列规定的特许权和门 店营业权等转让给第三方,更不许将此特许权用做担保和其他处置第二条 乙方在执行第十二章第一条的基础上,如因经营缘故或不可预见的因素转让经营特 权时,必须申报甲方核准后,方可执行转让事宜
第三条 转让事项由乙方和承接方(第三方)约定后签订《转让协议》 ,由特许总部核准, 第三方应和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 承接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所授予乙方之特许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和资料,信 息全部收回,同时终止和乙方之合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继续 使用原合同中所授之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负
第七条 原乙方与承接方如发生未尽事宜之争执或经济纠纷问题,应自行协商解决,与本合 同中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特许加盟合同以及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之 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不低于_____元的违约责 任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适用本章第一条之规定,直至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3)乙方的价格和甲方要求不一致 4)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顾客投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者 6)销售过期,变质,变形等不正常商品造成影响的 7)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的
8)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的 9)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的
第十五章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 双方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由单方提出终止合同或解除约定手续,视为合同的终 止和解除. 第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由各种原因造成无意经营者,应于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申请 解除合同,否则支付违约金(以品牌保证金的三倍计算).待甲方认可后,办理解约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品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办理解约手续.
第五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将通知当地行政工商部门注销乙方在当地注册经营“金虎”特许加 盟店的营业执照,并停止一切配送活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后属于甲方专利,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所有的一切带有“金虎”品牌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标,商号,内景外观设计专利等都应交还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或拆除上述甲方所有的物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 挠甲方上述正当合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归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证件,并自行拆除属于甲方的相关设施,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技术,管理体系等列为机密,并使之 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地复印,记录或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 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的从事或变相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行业,如违反甲 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一条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的最终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 法律保护 第二条 争议的解决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七章 通知
第一条 甲方任何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述双方联系地址通知和图文传真,电话通知乙方即应 视为通知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为他方书面送达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以凭据为凭证)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 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如合同修改,补充,盖章等情况的补充,均属本合同之范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和用语以遵守甲方之规定为准,如有分歧,则以 甲方解释为准 .
甲方: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金根虎 负责人: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 549 号 联系地址: 邮编:030013 身份证号码: 电话:0351—4946143 电话: 传真:0351—4946143 传真: 签字(章): 签字(章): 签约地点: 山西金虎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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