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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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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是什么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声望的定位。商品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石是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是社会存在的基石

  商品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石是商业信誉。商业信誉的产生于商品交换行为之初,其原因是交易行为的分割化(即付钱和取货行为非同时进行)和对产品质量信息了解的非对称。进行交易要在上两个原因下进行,就必须相互信赖,这样信誉就产生了。

  信誉产生的同时,违约风险便存在了。违约风险的造成当然有很多原因,比如说,无力履约或者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无法履约等。但是还有一种违约的原因就是违约者能从违约行为中能获得切实的利益,利益驱动违约者去违约。严格上讲,经济社会进行的每一次交易都面临着违约风险。但是若没有严格的法律或者法律存在严重的漏洞的话,违约现象就会相当普遍,严重的阻碍社会的发展。

  由信誉风险造成企业巨大损失,乃至企业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但是若是社会法律健全了,出现违约的现象就会大量减少。若是社会法律或行政制度不太完善的话,违约现象就会成为普遍现象。最典型的要算七八十年代,那时三角债拖跨了无数的企业,而三角债的存在正是由于一些人故意违约从中取益的缘故,那时的制度缺陷主要是国有企业无倒闭机制的约束。

  我曾经听过一位企业家的控诉,他告诉我他从学校毕业时曾雄心满怀接手了当地的一家油脂化工厂。他以他的杰出的智慧在短短半年的时间筹到了再次起动的巨额资金,并且初步运转起来,连年亏损的格局逐渐出现了转机。油脂厂的原料是桐籽,产成品是工业用成品油。到了一年进购原料的季节,他委托本地物资局收购桐籽。与此同时,他与一家军工企业谈好了一大桩成品油的交易,本来的计算公司因此而大大盈利。却不想事情发生了变化,物资局收购的桐籽质量出现了问题,桐籽的成熟度不够,出油率极低,加上桐籽的霉烂程度比较严重,差不多原来只需要一吨桐籽轧的油现在需要两吨。物资局违反了合同,公司将它告上了法庭,虽然物资局最终败诉,但是物资局没有能力偿还这笔资金,终成公司的损失。屋漏偏逢连夜雨,提供给军工企业的工业用油也因军工企业的效益不佳而无法支付油品货款。由于这两个事件,这个油脂化工厂最终再一次陷入泥潭。这位企业家说,最后为了还债,我们也不得不骗了一两家企业,来使企业经营好转。

  这位企业家说,这些都是我们违心做的,说实话我们不愿意这样做。要是有倒闭机制的话,军工企业的那一笔货款一定能够追回,因为他们有很多固定资产。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决不会也违反商业信誉的,但是在那时候不行。

  实际上,在七八十年代,受害的何止是一家油脂化工厂,受伤的又何止是一个有雄心的企业家。那应该是一个法规不健全的时代的一种普遍现象,当然现在好多了。现在政策上加大了违约的成本,不管是哪家企业,在违背商业信誉的时候都不得不进行一次得益与成本损失的对比。“消费者是理性的”,违规者一样也是理性的,也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我们不敢想象缺少法律保证的商业信誉的存在,因为仅仅在法律有空子可钻的时代,我国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受到了不同层次的伤害。缺少法律对企业的保护和对商业信誉的维护,只能使商品经济面临一种衰落。因为,商业信誉是我们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存在的基石。

  商业信誉的维护不能靠业界人士自觉,不能依靠道德。因为自觉和道德从来是一种软约束,不切实可靠。当法律将违法成本提高时,当企业在法律环境中持续经营成为可能,企业家行为非短期化时,就不会有违反商业信誉的事了。

  怎样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

  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我们无法和历朝历代信用状况进行比较,只感到倡导以“仁、义、礼、智、信”,“言从信”为重要支撑,以食言、无信为耻的五千年文明古国,到如今却呈现一种令人汗颜的社会现象:债权人为讨债向债务人求情、送礼,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方式倒退,到似乎连原始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都不能让人放心(因为有假钱和假货);另一方面,非法讨债公司开始粉墨登场,连黑社会的收数公司都形成一定的运营体系,与此相配套的就是人们的社会道德观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滑坡,谁能骗到钱谁就是能人,如此下去,影响的将是民族素质的倒退和道德文化的断裂。

  造成社会信用的变化原因固然很多,根子还在体制上,经济体制、司法体制、产权体制、人事任免体制。

  首先,运行四十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政府对社会资源的统一管理调配。给谁不给谁都由政府说了算,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是经济与法律关系,这种缺席发展到极端,就表现为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债,债权人与债务人角色合而为一,最后似乎唯一债权人只有国家和政府。

  其次,天下资产都姓公的“产权体制”,一方面使政府自然产生一种父爱意识;另一方面使子民和那些名为法人实为车间的企业产生依赖心理,儿子欠老子,不欠白不欠。另一方面,单一产权又导致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企业无法自主经营,自然可以不对信用和债权人负债。

  再次,这种产权下的企业(包括银行)干部任免体制无序化更替,导致企业负责人无法也无心负信用之责,债务人新官不理旧帐,债权人似乎也新官不追旧钱,个人不愿为公家的事得罪人。债务人失信无丢脸失格之说,骗来的钱给职工发了工资,反而成为有功之人。

  如果说上述现象主要体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银行与企业关系,那么司法腐败又加重了社会信用的整体恶化————拖有利、有理,无论借来的钱还是骗来的钱,拿出一部分公关,剩下大部分可以少还,甚至不还,傻子却会认为值。由此,必然助长了一些人敢借、敢花、敢骗的胆量。无论国家的钱还是私人的钱,来者不拒。我们从今天亿元的居民储蓄中似乎可以看到老百姓对社会信用环境的看法,无论你怎么降息,只要不罚息,大部分的老百姓从牙缝里挤出的那些保命钱,大概是不会拿出来投资交给什么投资交给什么投资基金的,因为没有可信之人,没有一种可信的人事制度和监督制度,让投资者能约束住企业经营管理者。

  要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除了目前已经进行的大幅度产权改革,政府退出微观经济运作,让平等的经济主体自主、自愿、依法交易外,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标本兼治的办法,就是从执法入手,严厉打击司法腐败,严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决不让拖欠者有理、有利现象再发生。只有社会的法律环境明朗了,失信要承担的不仅是道德责任,还有可能承担经济甚至刑事责任时,人们讲信用的道德观念才有可能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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