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汇总表顺序
记账凭证汇总表顺序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分享的记账凭证汇总表顺序,希望对你有用。
记账凭证汇总表顺序
1、收款凭证填制:
① 凡涉及到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帐户的金额,都必须填制收款凭证。
② 收款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右上方应填写凭证编号。
③ 收款凭证的编号一般按“现收×号”和“银收×号”分类(业务量多的企业),或“收字×号”分类(业务量少的企业)。
④ “贷方科目”栏内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二级)科目。
⑤ “金额”栏内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数额。
⑥ “记账符号”栏供记账员在根据收款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以后做记号用,表示该项金额已经记入有关帐户,避免重记或漏记。
2、付款凭证的填制:
① 凡涉及到减少现金或银行存款帐户的金额,都必须填制付款凭证。
② 收款凭证左上方的“贷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右上方应填写凭证编号。
③ 收款凭证的编号一般按“现付×号”和“银付×号”分类(业务量多的企业),或“付字×号”分类(业务量少的企业)。
④ “借方科目”栏内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二级)科目。
⑤ 对于只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的业务,如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等,只需填制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
3、转账凭证的填制:
① 凡不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或减少的业务,都必须填制转账凭证。
② 转账业务没有固定的账户对应关系,因此要按“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分别填列有关总账(g一级)科目和明细(二级)科目。
③ 借方科目的金额和贷方科目的金额都在同一行的“金额”栏内填列。
4、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
① 汇总收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并按贷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收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贷方。
② 汇总付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按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
③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填制: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账,如果工作量很大,可以先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然后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再来登记总账。
它的填制方法分别有:
① 填写记账凭证汇总表的日期、编号和会计科目名称。汇总表的编号一般按年顺序编列,汇总表上会计科目名称的排列与总账科目的序号保持一致。
② 将需要汇总的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名称进行归类。
③ 将相同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求出合计金额。
④ 将每一会计科目的合计金额填入汇总表的相关栏目。
⑤ 结计汇总表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双方合计数应相等。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填制方法
① 填写记账凭证汇总表的日期、编号和会计科目名称。汇总表的编号一般按年顺序编列,汇总表上会计科目名称的排列与总账科目的序号保持一致。
② 将需要汇总的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名称进行归类。
③ 将相同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求出合计金额。
④ 将每一会计科目的合计金额填入汇总表的相关栏目。
⑤ 结计汇总表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双方合计数应相等。
记账凭证的主要特点
记账凭证法以记账凭证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来源,通过将记账凭证划分为若干类别,从而直接反映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有:
1.数据直接来源于记账凭证。一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是否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应按照会计科目优先原则即根据凭证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来做出判断。一张完整的记账凭证包含四个最基本的要素:会计科目、记账方向、金额数据和摘要。现金流量表主要依据这四要素来编制。
2.会计科目划分为两类。会计科目可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现金类科目包括:①库存现金;②银行存款;③其他货币资金;④备用金;⑤短期有价证券(现金等价物)。非现金类科目,指会计科目表中除上述现金类科目以外的全部会计科目。
3.记账凭证划分为三类。在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记账凭证按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划分为三类:①双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是现金类科目。②双非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不是现金类科目。③单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只有一方是现金类科目,其可进一步分为单金流人类凭证和单金流出类凭证。
4.应用记账凭证法的基本原则。
(1)双金类、双非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都不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
(2)单金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应当且必须全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某一行次内,不重不漏。记账凭证若是借记现金类科目,贷记非现金类科目,则此类凭证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入;反之,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出。
(3)列表行次的选择。若记账凭证是单金类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上具体行次的确定应采用客观内容优先制,即依据记账凭证摘要的具体内容选择列表行次。
以上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双金双非要排除,单金凭证不重漏;借金贷非是流入,借非贷金是流出;是否列表看科目,列表行次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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