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区别
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和企业核对帐务的联系单,也是证实企业业务往来的纪录,也可以作为企业资金流动的依据。接下来请欣赏学习啦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区别。
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区别
你要根据银行的进账单来编制一个余额调节表来进行调整,把银行已入账而你们企业没入账的在你们企业做的账上要加减上去,企业已入账而银行没入账的要在银行的对账单上加减上去,最后两个数额对到就可以了。
银行对账单的特征
银行对账单是指银行客观记录企业资金流转情况的记录单。就银行对账单的概念来说,银行对账单反映的主体是银行和企业,反映的内容是企业的资金,反映的形式是对企业资金流转的记录。就其用途来说,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单。就其特征来说,银行对账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全面性等基本特征。
客观性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自成立起要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企业的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收付结转。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其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就会计电算化软件所显示的输入银行对账单窗口是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流转,同时,客观地记录下企业发生的每笔资金流转情况,并定期将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转情况打印出来,即银行对账单,以此为依据和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因此,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和企业两个完全独立经济实体对同一事项进行核对的直接凭单,从其客观的存在和发生来说,银行对账单具有普遍的客观性。
真实性
企业发生的业务资金通过银行进行结转,银行客观地逐笔记录下来,因此,
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反映企业的业务资金流转情况都是真实的,从其法律的角度来说,银行对账单是反映银行存款实存数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具有真实可靠性。
全面性
银行对账单客观记录了企业发生的每一笔业务资金收付结转情况,能够全面详细地反映企业自成立以来所有资金运转情况,从其反映的内容来说,银行对账单具有内容的全面性。
银行对账单常见的问题
在税务审查中,如果发现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要认真查找原因,可能存在被查单位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出借银行账户、收入不入账、挪用资金、伪造变造银行对账单等问题。
(一)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偷逃税款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企业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而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在日常交易中通过大量使用现金交易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
(二)出借银行账户,帮助其他企业和个人偷逃税款
目前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取得银行转账支票后,为了隐瞒收入和套取现金,躲避正常缴纳的税款,将银行转账支票通过第三方的银行账户转存和套取现金,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在第三方的银行对账单上先有一笔资金收入,在相近的日期又有一笔资金支出,金额相等,常以整数出现。对于这种情况,要进一步追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核对相关合同,必要时,可以要求银行进行协助,查明是否属于出借银行账户的情况。笔者在对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审查中,发现该企业近两年内通过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企业和个人转存收入和套取现金有100余万元,不仅严重违反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而且造成税款的严重流失。
(三)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
企业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
第一,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任何账务处理,直接将资金一次或分次转出。
第二,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营业收入账务处理,而以借款或往来款的名义入账,然后一次或分次核销。
例如2004年在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专项稽查中,通过对某机械施工公司银行对账单的税务审查,发现企业有多笔资金存在第一种、第二种的现象,经进一步核实隐瞒业务收入1000余万元,涉及偷逃税款50余万元。
以上两种偷逃税手段,在银行对账单上一般表现为银行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流入,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出。我们在对银行对账单的审查中,对于第一种情况只需要认真核对企业银行对账单的贷方金额,找出企业未入账的资金流入。对于第二种情况,还要进一步追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必要时,可以要求银行进行协助。同时要核对相关合同,查明是否属于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四)挪用资金,用于私人利益
挪用资金的情况多见于资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较大,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这种情况一般是在银行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支付,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回,资金的支付可能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也可能流向证券营业部等其他单位。如发现这种情况,除进一步采取追查措施外,要根据情况,必要时向企业主管人员反映情况,以进一步证实是否为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炒股票等,并设立账外账,用于私人利益,偷逃税款。
(五)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情况多见于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职责分工、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制度的原则。近几年出现的几起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就是因为对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失控造成的,并涉及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在2004年“某基金委员会资金管理处”某会计贪污挪用2.2亿元公款一案,其会计既管记账又管拨款、既是会计又是出纳,在长达8年实际工作过程中,通过伪造变造了几十张银行对账单,使账面保持平衡,达到非法挪用资金的目的,这样不仅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同时,也使国家的税款遭受严重的流失。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填写方法
"日期"栏中填入的应为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上的日期,现金日记账一般依据记账凭证登记,因此,此处日期为编制该记账凭证的日期。不能填写原始凭证上记载的发生或完成该经济业务的日期,也不是实际登记该账簿的日期。
2.凭证编号
"凭证字号"栏中应填入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类型及编号。如,企业采用通用凭证格式,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记×号";企业采用专用凭证格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收×号"。
3.摘要
"摘要"栏简要说明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
4.对应科目
"对应科目"栏应填入会计分录中"库存现金"科目的对应科目,用以反映库存现金增减变化的来龙去脉。在填写对应科目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对应科目只填总账科目,不需填明细科目;
第二,当对应科目有多个时,应填入主要对应科目,如销售产品收到现金,则"库存现金"的对应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此时可在对应科目栏中填入"主营业务收入",在借方金额栏中填入取得的现金总额,而不能将一笔现金增加业务拆分成两个对应科目金额填入两行;
第三,当对应科目有多个且不能从科目上划分出主次时,可在对应科目栏中填入其中金额较大的科目,并在其后加上"等"字。如用现金800元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其中300元由车间负担,500元由行政管理部门负担,则在现金日记账"对应科目"栏中填入"管理费用等",在贷方金额栏中填入支付的现金总额800元。
5.借方、贷方
"借方金额"栏、"贷方金额"栏应根据相关凭证中记录的"库存现金"科目的借贷方向及金额记入。
6.余额
"余额"栏应根据"本行余额=上行余额+本行借方-本行贷方"公式计算填入。
正常情况下库存现金不允许出现贷方余额,因此,现金日记账余额栏前未印有借贷方向,其余额方向默认为借方。若在登记现金日记账过程中,由于登账顺序等特殊原因出现了贷方余额,则在余额栏用红字登记,表示贷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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