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记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复式记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我国大陆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推广“借贷复式记账法”。此前通行的增减记账法按收入和支出记账,倒是很好学,但是,无法体现投资、成本、经营和收益。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复式记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希望能帮到你。
复式记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1)以会计方程式作为记账基础。
会计方程式是将会计对象的内容即会计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运用数学方程式的原理进行描述而形成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必然经济现象,同时也是资金运动规律的具体化。为了揭示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性,复式记账必须以会计方程式作为其记账的基础。
(2)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在来龙与去脉两个方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对应账户中进行等额记录。
经济业务的发生必然要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动,而这种变动势必导致会计方程式中有两个要素或同一要素中至少两个项目发生等量变动。为反映这种等量变动关系,会计上就必须在来龙与去脉两个方面的账户中进行等额记录。
(3)经济业务记录的结果应
符合会计方程式的影响类型。尽管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复杂多样,但对会计方程式的影响无外乎两种类型:
一类是影响会计方程式等号两边会计要素同时发生变化的经济业务。这类业务能够改变企业资金总额,使会计方程式等号两边等额同增或等额同减。
另一类是影响会计方程式等号一边会计要素发生变化的经济业务,这类经济业务不会影响企业资金总额变动,是会计方程式等号一边等额的增减。
这就决定了会计上对第一类经济业务,应在方程式等号两边的账户中等额记同增或同减;对第二类业务,应在方程式等号一边的账户中等额记录有增有减。
复式记账的优点
1、账户对应关系清楚,可以鲜明第反映各种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
2、账户设置适用性强,账户的基本结构为适用既反映资产,有反映负债的双重性质账户提供了理解的基础,因此,采用借贷记账法不要求所有账户固定分类;
3、依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无论发生额和余额都保持借贷平衡关系,对日常核算记录的汇总和检查十分简便。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曾出现过三种复式记账法,即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记账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
复式记账的记账原理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其资金增减变化几种情况:
①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双方同时等额增加
②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双方同时等额减少
③资产内部有增有减,增减的金额相等
④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内部有增有减,增减的金额相等
复式记账原理要求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均要在对应的两个方面同时登记。如果企业对经济业务的登记符合复式记账原理,则在任何时点,会计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均能成立,即双方保持着平衡关系。相反,如果企业对经济业务的记录没有遵守复式记账原理,即记账有错误,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会破坏会计恒等式的平衡关系。所以在复式记账系统下,企业可以通过会计恒等式的平衡关系检查记账错误。可通过复式记账原理检查的错误包含单纯的记录错误、出错的复式记账、加减或变换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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