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证办理流程
公司三证办理流程
三证分别由工商局,税务局和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分享的公司三证办理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三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对于确定企业住所:
公司住所不比住宅,除了考虑其便利性、经济性之外,还需注意几点,一是房屋的属性,房屋根据其最初的规划分为住宅与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可以直接注册,住宅用做商业办公还需要提供其他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是租期,最新的工商局关于注册地址的政策,有效租期不应低于10个月(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所剩余的租期)。另外根据产权所属人不同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为个人所有的已办产权证的,需房东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到工商质监窗口核对原件。
(2)房屋为个人所有但暂时未办产权证的,需房东提供武汉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完税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3)产权人为公司性质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
(4)出租方非产权人,除了提供产权人的相关资料,还需要提供出租方与产权方的关系证明,并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
(5)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6)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7)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8)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9)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11)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13)股东资格证明;
(14)《指定(委托)书》;
(15)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网上提交申请
材料准备好后,登录工商局网站,注册登录账号,把准备好的PDF电子版的资料按提示提交并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材料提交。材料提交后会有大概5个工作日的审核,如果材料又问提,那么会通知你的修正再次提交。如果没有问题审核通过后,你就可以在工商局网站跟其约定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了。
提交书面材料,登记受理,领证
预约工商之后,按照你预约的时间带着书面材料去提交。基本是当时提交当时受理登记。约7个工作日左右工商会电话告知领证。
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或者一般在工商里面会有游走人员主动搭讪刻章,请选择有资质的靠谱的,刻章的芯片在公安局是有备案的。
国税报道
材料提示三个工作日内报道,带所在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为办事人方便最好带齐三证及全部公章,领取材料并填写,确定专管员(国税应该暂时只能领取材料,等银行基本户开立后才能继续往下进行)。
地税报道:
去公司所在地税报道,带所在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全部公章,领取材料并填写,确定专管员。
开立银行基本户,去任意银行开设基本户
带上营业执照及五章(有的地区现在是三章,北京现在还是五章)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证合一的发展方向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
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