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
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
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有什么相关的阅读分享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
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培育XX行黄金未来 农业、农民、农村,这“三农”是国家发展的根基之所在,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惠农政策不断地面向农村展开,目的是为了让占这个国家最多人口的农民生活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了能让农民生活更加美好,如何开拓广阔的农村就业市场,让广大的农民能够就近就业成为新的考量。国家鼓励农民回乡创业,在他们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产业,熟悉的工作上发挥自己更多的能量,带动地方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步完善。同时,要求各省市县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农民回乡创业。
XX行依托于广阔的农村市场而存在,面对的客户就是广大的农民朋友,职责便是为他们提供便利农民的金融服务。XX行响应国家号召,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大力扶持荣民工回乡创业,为他们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和相应的贴息贷款支持。
我支行在XX行总行的统一部署和章田寺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的活动等文件的实质内涵,抓住全民创业的发展机遇,为我们广大的客户群体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以创业促就业,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XX行培育一个充满生机和未来的黄金客户群。
下面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 我行认真扎实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鼓励扶持创业促就业的政策,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在乡人大乡政协的监督和参与下,与乡创业办工作人员一起走进农村,贴近农民,逐村逐区进行广泛的宣传,对有意向创业的农户上门进行讲解、宣传,使他们对“创业促就业”这项工作有所了解。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展了一大批的创业户,如:养殖肉鸡大户朱家辉,养殖蛋鸡大户邓振荣、刘万鹏,加工大户宋生荣,养牛大户赵小平等。有了这些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愿意回乡寻找创业项目,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来咨询这项业务,成为我们的潜在优质客户。
二、 我行在乡政府的指导下积极与乡创业办协作,对所辖村居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向乡政府推荐的创业扶持项目与乡创业办一道进行资格审查。我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严肃对待,严格审查相关资料,防止钻政策空子的人员借机套取
国家信贷资金,特别的是对家庭中有拿财政工资人员及村组干部套取贴息贷款的情况要高度重视。同时积极准备,为符合相关要求的回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支持。
三、 对通过初审,达到创业条件的项目,我行员工认真对待,积极调查核实,只为尽快落实项目的可行性,为农民工创业尽早提供支持。初审后,我行员工第一时间与乡创业办工作人员一道下到田间乡里,逐村逐户上门调查核实,无畏酷暑,不惧严寒。对每一个通过的项目都坚持实地调查,认真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就申报者的品德、综合素质、信用程度等重点进行实地查访。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以确保项目可行性和审批的公正性。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章田寺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在乡政协的督导下上报县创业办。
四、 经过县创业办审批认可的项目,我行积极整理申报项目贷款资料,用最短的时间将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贷款落实到位。在金融服务方面,我行积极简化发放贷款手续,把便利带给创业贷款户。在面对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贴息贷款发放后,我支行严格把好贷款使用关。在贷款发放15天之内,我们对其进行跟踪调查,严格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创业项目建设到位。
五、 对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贴息贷款,我行严格坚持按月结息制度,以便对其进行一次贷后检查,随时了解其项目的经营状况。同时,我行员工具有高度责任感,基本上每月回访一次,为创业户加强项目生产经营与管理提供相关的建议,服务创业农户,以最大限度的创效增收。我行员工的服务为创业户带来了实际的帮助,以此受到了创业户的赞扬和好评,满意率在90%以上。
六、 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我XX行章田寺信用社支行成功扶持创业人数达65人,形成新的就业岗位,带动邻近区域就业280人,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辖内就业率达到98%以上,创造了在辖区范围内无零就业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
县委县政府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是为广大农民创业提供的一个极好的机遇,同时也是促进农村合作银行业务发展的一次良好的机遇。我行愿意为农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付出我们的努力,支持并积极参与乡政府“创业促就业”的项目。这些致力于回乡创业的人员将为农村带来新的气象,为建设新农村带来新的希望,同时,也为我们XX行的发展带来了有潜质的优质客源,一个金色的未来。我行将一如既往的为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努力,也为我行这一举措感到骄傲。
领导农民工回家乡创业:
甘州区农民工回乡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一、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
(一)实行政策优惠
农民工回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其对安置就业、盘活闲置资产、纳税等方面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外出务工人员招商引资做出成绩的,要参照引进资金和项目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对农民工回乡创办公司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的,应适当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一定年限的扶持期,扶持期内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依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
农民工申办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并不再进行年度检验。
农民工回乡从事农村个体经济活动,从发照之日规定一定扶持年限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免予工商登记,免收各种工商行政管理费。
农民工创办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落实农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政府相关产业向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倾斜。 积极整合财政及其它资金,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创业贷款给予贴息。
(三)提供金融服务。
(四)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拓展发放的范围,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降低反担保门槛。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在5万元内确定,贷款期限为2年。
对符合条件的,当年在新增岗位招用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达到现有职工总数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2年。
对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贷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
(五)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
二、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服务体系
(一)放宽准入条件。
(二)简化审批程序。
(三)规范收费行为。
(四)加强信息引导。
(五)提供公共服务。
(六)建立创业基地。
三、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组织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