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未来国际社会的竞争是高科技的竞争,同时也是人才的竞争,因此我国必须发展创新型的知识经济,培养创新型的人才。大学生创业就是创新意识的集中体现。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淄博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淄博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2016年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解读及计划措施
淄博多举措促就业: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
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记者获悉,淄博市政府将通过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对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提高乡镇公务员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考录比例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就业创业。《意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5% 扩大稳岗补贴范围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落实减负政策方面,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至1.5%。同时,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它企业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
《意见》要求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享受全额贴息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设立市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为扶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创业,《意见》要求加大降费补贴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鼓励高校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按规定计入学分
《意见》称鼓励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企业的学生,所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对高校毕业生,《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对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经过3至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定定向招聘计划;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100个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购买一批街道(镇)、社区(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双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1人就业
《意见》规定,要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
2015—2018年,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通过这些政策,力求确保“双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此外,根据《意见》,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业,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淄博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淄博工商出台34条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淄博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加快内涵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工商34条,为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其中推行的“试营业”制度给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工商34条从放宽市场准入、培育壮大大企业大集团、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现代精准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管执法、改进工作作风等七个方面出台34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一是对这些年来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出台的优惠政策的集合;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借鉴了外省市的一些先进做法。主要内容包括:
放宽市场准入。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当场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当场办结;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公司、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可在原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来的字号。放宽出资方式和条件,鼓励以债权、股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可放宽至70%;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受出资金额限制。放宽投资领域,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参股、合资、合作、独资、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和领域,投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放宽集团登记条件,组建冠市行政区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放宽至3个,母公司注册资本降低至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降低至2000万元。放宽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或者在国外取得长期工作签证的中国公民回国投资设立企业,可以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引导企业二三产业剥离,允许新设立的三产企业使用与隶属企业有关联的企业名称。下放登记审批权限,住所在高新区、高青县和齐鲁分局辖区,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冠省行政区划私营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区县工商局或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支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力推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资及债转股、动产抵押,积极组织银企推介活动。推行“试营业”制度,对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城市困难家庭从事个体经营,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对国家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免收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培育壮大大企业大集团。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做精做强,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办理公司登记,可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促进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对 “工业百项重点工程”、“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帮扶责任人,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上市步伐,对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实行专人辅导制,帮助明晰产权,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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