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联合办税政策研究分析(3)
国地税联合办税政策研究分析
二、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加强管理协同、征管互助、信息共享,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征管运行机制,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形成征管合力,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例如,通过委托代征、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措施,能够解决国税部门代开发票过程中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附征税费的流失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委托第三方代征税款,可以有效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国地税对社会零散税源的征管能力,实现零散税源国地税税费的同步缴纳,减少税源流失。
三、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税务机关直接与千千万万纳税人打交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治税水平高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纳税人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充满期待。落实依法治税,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规范国地税执法标准,加强国地税执法协作,促进国地税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方针,有利于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例如,通过统一执法尺度,联合税务检查,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避免处理处罚标准不一,公平纳税人税收负担。通过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信息传递效率,联合进行风险管理、联合税务检查等,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税收风险、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纳税,从而为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关于推进基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思考
——对房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两个文件,根据意见精神,年初,成立房县国税局、房县地税局联合办税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合办税协调会,多领域地开展合作,全面联手,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整合国税地税部门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笔者就国地税联合办税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今后全面推进联合办税工作的建议谈一谈看法。
一、房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作为全市国地税合作办税试点县,房县国税局、地税局本着从“一切有利于提高税收行政效能、一切有利于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出发,事先做好了组织领导、学习考察、实施办法、基础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起“联合办税、联合征管”的协作体系。
(一)召开了联合办税协调会议。由市国税局、地税局两个部门纳税服务科共同牵头,县国税地税局长、国税地税分管副局长;纳税服务科长、信息中心主任等业务部门参加,召开三次联合办税协调会议,研究联合办税办公、实施办法、驻员管理、办税程序等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联合办税工作顺利运行。
(二)成立了联合办税领导小组。为全面加强联合办税组织领导,成立由国税局、地税局局长任组长、国地税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税局,国税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税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策划制定协作管理办法,确定具体工作流程等。
(三)多次外出进行了学习考察。于4月初,由县国地税分管副局长带领国地税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一行4人先后到孝感市云梦县国税局、应城市国税局考察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成功经验作法;同时又到襄阳市开发区国税局、十堰市直属分局考察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情况。四个单位的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和联合办税程序的经验作法给予了学习和借鉴。
(四)建立了联合办税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格局,整合资源和信息共享,改善办税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税务窗口形象。建立完善了《房县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设立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日常管理、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六项联合办税管理事项。
(五)完成了联合办税基础建设。一是联合办税地址。设置在县国税局新建的办税服务厅,内设立单独的国税“综合服务窗口”和地税“综合服务窗口”,分别办理国、地税业务。办税服务厅标示为“房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
二是建设了网络保障。综合征管系统网络分别接入对方机房,配置独立的交换机;三是配备了硬件配置。新建办税服务厅整齐美观,前台所需计算机及打印机等普通办公设备由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负责统一配置,专用设备由各单位自行配置。
二、加强基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建议
依照“稳妥推进,逐步深入”的原则,下步将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界定为:共管户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代开发票、货运发票代开及验证等办税业务事项。努力实现“服务互补、数据互补、管理互补”目标。
(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办理所辖管户的税务登记事宜,纯管户的税务登记证各自办理,共管户的税务登记证同步办理。对新办证纳税人,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按照“谁受理、谁办证、共同审核、各自录入”的原则,联合受理纳税人税务登记办理申请事项。纳税人只需到国、地税其中一个办税窗口申请,由受理窗口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核发盖有国税、地税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
(二)联合办理申报结算。在纳税申报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各自的服务窗口分别受理相关业务;在税款缴纳方式上,由国税地税部门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企业税款入库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划缴,个体税款实行批量扣缴;在税款结算方式上,由国税地税部门实现的税收各自独立核算结报,互不交叉;在发票管理方式上,发票的发售、缴销、代开,均由各自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
(三)联合受理文书手续。由县国税地税部门服务窗口分别受理相关业务,自行进行资料传递,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
(四)联合公开咨询服务。在办税公开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推进办税公开工作,对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等可共同公开的事项,由国税地税在办税服务厅内联合公开;对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等需分别公开的事项,由国税地税在办税服务厅内单独公开;在咨询服务方式上,由县国税地税在办税厅内分别设置纳税咨询服务岗,并分别开展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导税服务工作。
(五)联合开展权益保护。国税地税部门通过联合成立“纳税人之家”、联合开展“双述双评”活动、联合进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共同征集纳税需求、建议,共同完善提高,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建立税收宣传教育基地、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校、联合组建青年志愿者纳税服务队;联合进行税法宣传,统一印发宣传资料,以国税地税人员交叉搭配的方式联合举行税法宣传咨询活动,这样既提升宣传效果及覆盖面,又降低税收宣传的运营成本。
(七)联合信誉等级评定。国税地税联合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共同制订《共管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管理办法》,真实准确通报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涉税信息,联合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进行A类纳税人的社会公告,联合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推荐年度纳税先进,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促进纳税遵从。
(八)联合加强税收管理。由国税地税部门各自派出人员成立税收征管专班,实行对零散税收从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定额核定、停复业管理、申报征收、典型调查、税务检查、注销登记等税收征管工作的联合管理,利用社会力量减少漏征漏管,提高零散税源的管理质效。
(九)联合开展纳税评估。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联合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方法、解决开展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小组严格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和步骤,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口径、统一执法力度。在开展评估前,国地税评估小组进行比对分析,产生纳税差异户名单,确定评估对象;评估过程中共同开展案头评估和实地检查,联合评估实现国地双方以少量的人力投入化解征纳风险目的。
(十)联合实施入户检查。对涉及双方业务的重点纳税人,国地税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检查。双方检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在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按照责职分工,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国税地税部门应一起向其送达《稽查约谈通知书》,联合进行稽查约谈,并做好两份约谈记录,增强国税地税合力,消除差异,减少“多头入户”,减轻纳税人负担。
(十一)联合办税日常管理。由县国税地税部门进行全方位开展限时服务、提醒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实施统一的监督考核标准,包括考勤纪律、着装礼仪、服务用语、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内容。
(十二)联合办税管理办法。一是人员管理。对进驻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双重领导;对进厅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业务学习、纳税服务等的考核,由办税服务厅进行统一考核管理,考核结果次月初传递给双方纳税服务科;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通知对方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二是业务管理。办税服务厅的业务管理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在办税服务厅发生的所有涉税事宜由就地处理解决,处理结果传递给对方纳税服务科;三是费用管理。联合办税服务厅的一般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由所属国税局或地税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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