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舒张剂的区别
支气管舒张剂的区别
支气管扩张剂是治疗支气管扩张的常用药物,能够直达病灶,所以治疗效果也比普通的口服药物更好一些。支气管扩张患者的病情不一样,所以治疗支气管扩张的药物也是不同的。下面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支气管舒张剂的区别
(1)抗胆碱能药物:慢阻肺患者的迷走神经张力较高,而支气管基础口径是由迷走神经张力决定的,迷走神经张力愈高,支气管基础口径愈窄。此外,各种刺激均能刺激迷走神经末梢,反射性地引起支气管痉挛。抗胆碱能药物可抑制迷走神经,从而控制支气管痉挛的发生。现在认为抗胆碱能药物对慢阻肺患者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强于β2受体激动剂,但二者合用比单一制剂作用更强。目前应用的抗胆碱能吸入剂为爱全乐(溴化异丙托品),此药极少从黏膜吸收,全身不良反应极轻微,因此,尤其适用于有心脏病和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吸入5~10分钟即产生作用,起效虽稍慢于β2受体激动剂,但持续时间长,30~90分钟达到高峰,维持作用时间长达6~8小时。由于此药不良反应小,可长期吸入,至今未发现耐药与明显的不良反应。剂量:用定量吸入器(MDI)每日喷 3~4次,每次 2喷,每喷 18μg,必要时每次2~4喷。长效抗胆碱能药(噻托溴胺,Tiotropine)作用长达24小时以上,临床上应用吸纳器吸入药物,已开始用于慢阻肺的治疗。
(2)β2受体激动剂:万托林(沙丁胺醇)气雾剂、喘康速(特布他林)气雾剂为短效定量吸入剂,吸入后5~6分钟起效,l 5~30分钟达到高峰,疗效持续4~5小时;每次剂量为1~2喷(每喷100μg),24小时不超过8~12喷;主要用于缓解症状,按病情需要酌情使用,但长期应用疗效可能轻度下降。施立稳(沙美特罗)与奥克斯都保 (福莫特罗)为长效定量吸入剂,作用持续12小时以上。福莫特罗在吸入后3~5分钟内起效,沙美特罗需30分钟才能起效,故沙美特罗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此外,短效β2受体激动剂片剂有舒喘灵(沙丁胺醇)、博利康尼、氨哮素(克伦特罗),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片剂有美普清(丙卡特罗)、全特宁(沙丁胺醇控释片)、博利康尼缓释片。β2受体激动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手抖、心慌等,剂量大时明显,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随着时间延长可逐渐耐受。
联合应用抗胆碱能药物和β2受体激动剂疗效增强,可必特气雾剂就是在同一气雾剂中由β2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和抗胆碱能药物(溴化异丙托品)混合而成,从而有双管齐下的疗效(用法:一次两喷,每天四次)。
(3)甲基黄嘌呤类(茶碱类):可解除气道平滑肌痉挛,另外还有改善心搏血量、扩张全身和肺血管、增加水盐排出、兴奋中枢神经系统、改善呼吸肌功能及抗炎作用等。但总的来看,在一般治疗血浓度下,茶碱的其他疗效不很突出。目前推荐口服茶碱缓释剂如舒弗美0.1g~0.2g,2次/日。使用这种剂量一方面可减少用药次数,方便患者,另一方面有助于维持24小时内茶碱血药浓度的稳定。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兴奋、震颤、心悸,多与剂量过大有关,必要时应减量。为预防过量,开始用药阶段应测定血药浓度。吸烟、饮酒、应用抗惊厥药及利福平可使血中茶碱浓度降低。相反,老年人、持续发热、心肝功能衰竭以及应用西米替丁、大环内酯类药物(红霉素等)、氟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氟哌酸等)、口服避孕药会提高血药浓度。所以上述情况下应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调整剂量,必要时测定血药浓度。
支气管舒张试验
一、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1)有合并气道阻塞的疾病,如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肺泡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弥漫性泛细支气管炎等。(2)有气道阻塞征象,需排除非可逆性气道阻塞,如上气道阻塞。
2.禁忌证:(1)对已知支气管舒张剂过敏者,禁用该类舒张剂。(2)有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慎用β2-受体激动剂;有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者慎用胆碱能受体拮抗剂。(3)有肺量计检查禁忌证者,禁忌通过用力肺活量评价气道可逆性改变。
二、支气管舒张剂的选择
常用于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药物有:β2-受体激动剂、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及茶碱等。糖皮质激素等能消除气道黏膜水肿、减轻气道炎症而使气道通畅的药物,也可用于评价支气管舒张反应。药物可通过吸入、口服、静脉等不同途径给药。其中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因具有作用快速、疗效确切、使用剂量小且不良反应较少等优点,使用最为广泛。
1.吸入型支气管舒张剂:吸入剂型包括定量气雾剂(MDI)、干粉剂(DPI)或雾化溶液。药物以速效3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和短效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如异丙托溴铵)最为常用,所用剂量只为其口服剂量的1/10~1/2。
2.非吸入型支气管舒张剂:口服或皮肤吸收、皮下注射、静脉注射等方式给予支气管舒张剂后,亦可测定支气管舒张的反应程度。对于部分对吸入型支气管舒张剂无反应、反应欠佳或不能配合吸入药物者可采用此方式进一步明确阻塞气道的可舒张性。但该法起效较慢,需观察数小时、数天甚至数周。
三、试验注意事项
试验前详细了解受试者的病史,尤其需了解有无对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的过敏史或禁忌用药史及是否有严重心脏病史。体格检查基础心率应<120 次/min.支气管舒张试验前需停用影响试验结果的药物及避免相关的影响因素。如吸入型短效β2-受体激动剂需停用8 h、短效胆碱能受体拮抗剂需停用24h;口服短效β2-受体激动剂或氨茶碱则需停用12 h;长效或缓释放型β2-受体激动剂、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及茶碱则应停用24~48 h;试验前1h需停止吸烟。如因病情需要未能停用相关药物,应在报告中注明。
测定时应先测定基础肺功能,然后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再复查用药后肺功能。如吸入的是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应在吸人药物后15~30 min复查;如吸入的是短效抗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如异丙托溴铵,则应在吸入后30~60 min复查。其他途径给药者,按药物性质及生理反应特点在给药后数分钟至2周复查肺功能。
研究表明,吸入200 μg沙丁胺醇或80 μg异丙托溴铵,已可保证舒张试验的效能。
四、结果判断
1.阳性判断标准:(1)FEV1和(或)用力肺活量(FVC)用药后较用药前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ml,则为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2)尽管FEV1及FVC是目前最主要和常用的判断指标,但其他肺功能指标也可用于判断支气管舒张试验反应。
2.阴性结果分析:若使用舒张药物后肺功能指标达不到支气管舒张试验的阳性标准,则支气管舒张试验阴性,需考虑以下可能原因:(1)轻度气道缩窄者,因其肺功能接近正常,用药后气道舒张的程度较小。(2)狭窄的气道内有较多的分泌物堵塞气道,如重症哮喘患者支气管腔内常有大量黏液栓,影响吸入药物在气道的沉积和作用。(3)药物吸入方法不当,致使药物作用不佳。为保证药物的吸收,采用定量气雾剂吸入时可辅助用储物罐,或可采用雾化吸入方法。(4)使用药物剂量不足,为确保支气管的充分舒张,常常采用较大剂量的支气管舒张剂如400 ug沙丁胺醇。(5)缩窄的气道对该种支气管舒张剂不敏感,但并不一定对所有舒张剂都不敏感,此时应考虑改用其他舒张剂再作检查。(6)试验前数小时内已使用了支气管舒张剂。(7)如果受试者在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肺功能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大幅度下降,此时需要注意排除受试者是否存在气道高反应性,或对支气管舒张剂或其辅助成分过敏,并适时予以处。(8)狭窄的气道无可舒张性。做此结论应排除上述因素。
3.相关误差:有很多COPD的患者,在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症状上有明显改善,但其FEV1却无明显改善。在这些患者中,支气管扩张剂的应用导致患者的肺容积下降,因而用药后进行肺量计检测时患者起始肺容积小于用药前,由于呼气流速与肺绝对容积正相关,肺容积下降后,仍采用传统肺通气指标如FEV1,则可能忽视掉支气管扩张剂的疗效。
因此,当一次支气管舒张试验出现阴性结果时,并不表示气道阻塞一定是不可逆的或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无效,需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重复检查。另外,亦可强化临床治疗,如口服糖皮质激素1~2周或规律使用长效支气管舒张剂2~4周后再复查肺功能,如FEV1和(或)FVC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ml,仍可认为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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