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诺族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
基诺族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
基诺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基诺是民族自称,过去汉语多音译为“攸乐”,意为“跟在舅舅后边”,加以引伸即为“尊崇舅舅的民族”。你知道基诺族有什么风俗习惯吗?下面,学习啦小编来为你介绍少数民族基诺族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
基诺族来源历史
有关基诺族汉文献记载史于清代。据考,因基诺山盛产普洱茶,明未清初有汉族商人进入,推广种茶制茶技术,对基诺族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在基诺山司土寨设攸乐同知,筑砖城,带“马步兵丁五百名”驻守。但六年之后,因瘴气厉害而裁撤,委任基诺族头目为攸乐土目,管理基诺山区。在清代以前,傣族土司对基诺山已实施统治,传说傣族召片领曾拜认过司土寨的基诺族长老为干爹,还娶过一个基诺族美女为妻,并生一子,后来此子当了召片领。傣族土司在基诺族村寨任命了叭、鮓、先级基层头人,而且还以前、后半山为单位,任命两个金伞大叭,各赐以金伞一把,鋩锣一对,锁链一条。每年这两个大叭都要在金伞的张盖下,在手持铁链、大刀和鸣锣开道的随从簇拥下,巡游各基诺族村落,以宣扬傣族召片领的统治权威。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在基诺山委任保甲长,保甲长与傣族土司任命的基诺头人相结合,主要职责是为地方政府催缴贡赋。1941年11月至1943年4月,基诺族在操腰的领导下,联合瑶、哈尼、布朗、汉等民族进行反抗,最终迫使云南省地方政府把车里县长撤职查办,3年内未在基诺山征税。
在1949年以前,基诺族社会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阶段渡阶段,由父系氏族制取代母系氏族制,大约也只有300余年历史,21世纪初日常生活中母系氏族公社的遗俗还相当多。如在隆重的“上新房”仪式中,第一个手持火把登楼点燃火塘的是氏族内最年长的女性;在成语和古老的祭词中有“母亲是家长”的古训;只有母亲才有权为生病的子女杀鸡“招魂”;村社长老虽已是男性,但至今人们仍沿用母系氏族公社时代的称号“左米尤卡”,即村寨的老奶奶。
由父系公社取代母系公社,大约有300余年的历史。个别村寨在20世纪40年代尚有百余人共居的大竹楼,这个父系大家庭公社虽然共居一处,但分居各房间的小家庭却又是个体经济,单独生产和消费,呈现了父系大家庭公社末期的过渡状态。这些原始社会古老遗迹可谓基诺村社的特点之一。
少数民族基诺族的饮食习惯
逢年过节和喜庆盛会时还要吃“剁生”,即用生肉末拌上盐巴、辣子、姜末、薄荷、韭菜等佐料,用手捏匀,直到把肉捏成白色像熟的一样才进食。
基诺人习惯于将猎获的松鼠肉挂在竹楼里火塘边上,用烟火熏烤成肉干,使之常年不坏,食用时切片烹汤,其味鲜而不腻。
基诺族最喜欢吃的菜有酸酉奄鱼。做法是将鲜鱼去鳞洗净,拌上辣子、盐巴与热的米饭,装进竹筒里,用芭蕉叶蒙在筒口,扎紧,待酉奄熟后即食,这种菜有特殊的酸味,味美可口,是佐饭佳肴。
蚂蚁蛋也是基诺族喜吹的营养佳肴。农历三、四、五月间把蚂蚁包砍开,用篾箩接着,一个较大的蚂蚁包子获蛋七、八市斤,蚂蚁蛋一般有筷子头那样大小,似蜂儿的样子,营养丰富,可以煮吃、炒吃、蒸吃、放在火塘里烧吃,或放上盐巴、辣子舂细加水做成汤喝。
少数民族基诺族的宗教信仰
基诺族过去盛行祖先崇拜,相信万物有灵。巫师有两种,一为“布腊包”,一为“莫丕”。遇有灾祸降临,请巫师杀牛、猪、鸡、狗祭鬼神。巫师会比较简单的占卜术,并兼行草医。“卓巴”、“卓生”(村社长老)主持重大的祭祀活动时,往往举行剽牛仪式。基诺族的节日很多、主要有“祭大奄(龙)”、“火把节”、“新米节”租过年。过年时间不固定,一般由“卓巴”、“卓生”决定,当“卓巴”擂响”(大鼓)时,就意味着新时代的来临,全寨男女老幼就涌到“卓巴”、“卓生”家旁边载歌边载舞,欢庆新年的到来。
基诺族现有人口1.8万余人,主要聚居在景洪市的基诺山区,其余分散在景洪、勐海的一些地方。
基诺族尊敬长老,每个村寨都有一个“卓巴”(寨父),一个“卓生”(寨母)管理村社事务。
基诺族宗拜太阳,在基诺人的背心上,绣有太阳的图案,能分辨村寨的主要饰物枣背包上,也绣有太阳的图案。太阳鼓是基诺族的重要法器,太阳鼓舞是基诺族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太阳鼓的正面似一轮太阳,鼓身插有17根木管,象征太阳的光芒,基诺人在除夕敲之,据说能带来吉祥。人们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反映出对太阳的虔诚和崇拜。
基诺族的婚姻习俗
基诺族青年恋爱自由,但青年男女必须在举行“成年礼”之后,才取得谈恋爱的资格。男青年16岁,女青年14岁。举行成年礼后,还要接受父母祝福,同时还要接受父母赠送的全套农具和成年人的衣饰——绣有月亮花徽的上衣,绣有月亮花徽和几何花纹的筒帕。基诺族的恋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诺语称“巴漂”,即秘密的谈情约会阶段,这一阶段,互相赠送礼物,如女子送槟榔、鲜花,男子回送草烟、精心刻制的刀把之类。第二阶段,基诺语称“巴宝”,即爱情由秘密转入公开的阶段。这一阶段,互赠的礼物更多,而男子此时对女子最为尊贵的礼物是男子的母亲向女子赠送的礼肉,大凡男方家中杀鸡、杀猪、杀牛或猎到野兽时,男方的母亲都要选一块好肉用新鲜的芭蕉叶包成四方形,让儿子交给自己的恋人。这一时期最主要的特点是夜晚参加“尼高左”(男女社交的公房)进行社交活动,其间男子编竹篾活,姑娘刺绣纺织,或相互对歌。女子可把沾有梨木烟脂的铁片递给男方,男方则用手指细心漆齿。第三阶段,基诺语称“巴里”,即请求同居。男方认为双方的热恋已达到了同居的程度时,便可秘密地直接告诉女方,在征得女方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同居,即使同居后,男子再到女家,如女方的房门户没有半开也不得任意闯入。同居时,男子天不亮即应离开女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同居后,双方觉得应该组成家庭时,男子即在早上给女方家背水、扫地,即是向女方的父母表示也向世人申明,他要和这家姑娘结为夫妻。不久,男方的父母和证人便登门求亲。迎亲这天,新娘必须在迎亲的队伍到来之前,躲藏起来。届时由亲娘的舅舅和兄长找到,交给迎亲的队伍。在到新郎家的途中,还要举行泼污水仪式,即青年男子将污水泼在新娘身上,这是原来和新娘相好,而且同居过的男青年,其中也包括血缘氏族内的伙伴(基诺族不少村寨允许血缘氏族内的恋爱和同居,但禁止正式结婚)。因为她要到丈夫家生活,与伙伴们分离了,泼污水是对她的报复。
新娘来到新郎家,新郎的母亲送新娘一个鸡蛋,在她手上拴一根红线,绕3圈,新郎的父亲要给她一只鸡脚,并在她手上拴红线。意为不但把姑娘的心拴住,连魂也给拴住了。村寨的长老“卓生”、“卓巴”也前来祝贺。人们喝酒、唱歌、跳基诺舞、擂太阳鼓、尽情地欢娱,以庆贺这对新人完婚。结婚当晚,新娘不能外出,第二天清晨,新娘背水回家烧好洗脸水,请公婆洗脸,并正式称呼他们为阿爹阿妈。男子婚后仍可以“窜”姑娘,而妇女婚后一般不参加社交活动。离异现象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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