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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决定与介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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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决定与介绍有哪些

  阳光体育活动是由对学生终身受益、有利于大学生身体发育、健康成长的各种体育项目组成。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什么是阳光体育,欢迎阅读。

  什么是阳光体育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简称阳光体育运动。以“健康、运动、阳光、未来”为宣传口号,深入研究体育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情趣的形成中的重要作用,探讨以体育为手段,促进中国青少年全面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全国的深入实施。

  阳光体育决定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

  教体艺【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从2007年开始,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进一步提高对体育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在全国大、中、小学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形成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象征性长跑、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唤起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成立全国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措施,组织本地、本单位的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2006年12月21日

  阳光体育通知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其目的是在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有效地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做到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

  二、统一时间、全面启动。为扩大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声势,形成全国联动、上下互动的体育活动氛围,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时间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届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政府将在北京举办大型“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邀请中央领导同志出席,由中央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在同期统一时间内以学校为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学生体育活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各地在组织本地启动活动时,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宣传声势。

  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 育 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奥运同行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掀起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是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活动内容,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顽强意志品质的有效活动形式,今后将作为全国学校体育的一项活动内容,长期举行。

  2007至2008年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

  各地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密切配合,使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安全、健康、有效、持久地开展下去。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学校校长是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组织要主动配合并参与组织工作,体育教研组要提供技术指导和运动安全保障预案。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7年10月18日

  冬季长跑编辑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为契机,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意志品质,培养集体主义情感,提升青少年耐力素质,再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参与范围及活动时间

  1、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2、2007年11月6日至本学期结束为第一阶段,2008年春季开学至3月23日为第二阶段。

  活动内容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参加该校的冬季长跑活动,体育教师根据该校学生身体素质状况,参照小学男生1000米,小学女生800米,初中男生1500米,初中女生1000米,高中、大学男生3000米,高中、大学女生2000米的标准,为学生设定每天的长跑距离。学生在班主任组织下,在校园内集体跑完当天预定的里程,然后以全班同学累积的总里程评定成绩。

  在该校冬季长跑活动的基础上,各校至少推荐两个班级参加全国冬季长跑网上评选活动。参加全国网上评选的班级,必须按照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指导手册》或官方网站上的发布的相关要求开展活动。

  全国冬季长跑活动象征路线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比赛项目的7个城市,路线为北京—沈阳—秦皇岛—天津—青岛—上海—香港—北京。

  95%以上的学生跑完预定的距离时,该班级即完成了当天任务。班级累计总里程达到网上公布的公里数时,班级可自行组织与奥运知识或科学健身相关的主题活动。

  11月6日,主办单位在北京举行起跑仪式。同一天,各级各类学校利用课间操时间,在学校操场上举行该校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组委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邀请学生参加在沈阳、秦皇岛、天津、青岛、上海举办的分站庆祝活动。2008年3月23日在北京举行冬季长跑活动结束仪式。

  管理办法

  1.参加活动的班级,到冬季长跑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开设班级活动网页,获得活动统一代码。

  2.网站为各省、市、县开设冬季长跑活动管理专区,进行本辖区内学校相关资料的审查和统计工作,各级团委可设专人负责管理。

  3.活动设网络服务专线。

  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设“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胜班级”、“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胜学校”、“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体育教师”、“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班主任”等奖项。

  (一)优胜班级评选标准

  1.在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登记注册;

  2.有95%的学生在活动时间内按要求跑完学校规定的里程;

  3.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班学生的50米×8、800米或1000米跑测试项目成绩达到及格,至少50%的学生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至少30%学生成绩达到优秀;

  4.在活动官方网站上及时填写各项记录表格,开展的专题活动主题鲜明、参与性好,文字或影像记录完整,能及时上传到网站。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可在上级团委协助下打印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上报。

  (二)优胜学校评选标准

  1.冬季长跑组织机构健全,该校活动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完整、有效。学校相关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学生参与度高。

  2.能调动该校50%以上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冬季长跑网上评选活动。

  3.至少有1个班级获得了全国优胜班级。

  4.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校95%以上的学生50米×8、800米或1000米跑测试项目成绩达到及格,至少50%学生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至少30%学生成绩达到优秀。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评选及表彰办法

  按照评选标准,班级、学校自评,在网站填写申报表,打印后上报,各县(区)、市、省级团委逐级评选,最终评出全国冬季长跑活动优胜班级、优胜学校,报全国组委会表彰,并颁发奖状、奖牌。

  优胜班级每省300个,其班主任同时获得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班主任称号。优胜学校每省4个,优胜学校同时可推选1名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体育教师和1名全国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组委会将奖励全国冬季长跑活动优胜学校价值1万元的体育器材。

  主题词: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07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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