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有哪些主要关系及特点
规律是指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其实规律也是有一定的特点的。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的规律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规律的定义
规律亦称法则。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
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规律,其根本内容来说可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规律,它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种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规律则必须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思维规律是人的主观的思维形式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的反映。
规律的关系
1、 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共同特性: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中的本质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必然的联系。
2、 唯心主义关于规律的观点:一种是认为规律是客观精神外加给事物的,规律不过是天命和神意的代名词;一种是认为规律是人的主观精神的产物,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
3、 规律和规则的区别联系:规则是人们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忠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二者性质不同,规则是人们制定的,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主观的;规律则不能被修改、补充或废除,它是客观的。因而,切不可把二者混为一谈。当然,规律与规则也不是毫无联系,一个正确的合理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指定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
3、 规律客观性的表现: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还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就无能为力。人们能认识规律并能利用规律。
4、 按规律办事,即是实事求是。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实事求是,出发于实事,着眼于是,而用力于求。
5、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它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它是思想和实际相符合,它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只有解放思想,才能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
其实,规律,说得通俗一点,即是适用范围在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结论或曰判断或曰命题。
规律的特点
1、必然性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有的联系是必然要发生的确定的联系,有的联系是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的联系,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偶然的不确定的联系。规律就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而不是偶然联系。只有事物变化发展中的确定不移的、必然如此的联系,才能成为规律。 规律是本质的联系,不是现象的联系。规律和它的现象是密切相关的,规律是现象中稳定的、深刻的东西,它深藏在事物的内部;现象是规律的外在表现形式,规律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和规律统一在同类事物中。现象是人们认识规律的向导,人们只有认识了现象,借助抽象思维才能揭示规律。一指规律的存在、作用及规律作用的后果的不可避免性,如任何悬空的物体一旦失去支撑的力量则必然要以相同的加速度(9、5米/秒)向地面下落,这是由于有质量的物体之间存在着引力这个本质决定的。二指规律的重复出现,即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规律发生作用的客观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只要决定规律的本质原因没有消失,规律就必然会重复出现并发生作用,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三是指事物之间必然的纵横联系,如一事物的发展变化必然引起相应事物的变化。
2、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没有规律的世界是不可思议的。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说,“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 对于同一本质的事物和现象具有普遍的支配作用,如新陈代谢、四季更替,它适用于所有的阶段、社会、领域、层次等。
3、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唯心主义或者否认规律的存在,或者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规律说成是“绝对精神”、个人的主观意志等意识现象的产物,甚至认为规律是人强加给自然界的。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客观规律性,这是唯心史观的根本特征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前的一切思想体系共有的根本缺陷。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并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才第一次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也是按照自己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动和发展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规律都是对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反映。一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它、喜欢它,它都客观地存在着。二是指规律是否发挥作用,也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规律起不起作用,关键在于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否存在着。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时,规律就必然起作用。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不存在时,规律就不起作用。
列宁说:“规律是现象中持久的东西。” 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不仅都按照本身固有的规律向前发展,而且规律贯穿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开始如此,过程如此,将来也必然如此。
根据唯物主义哲学所阐述的规律的一般原理,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教育规律。
4、永恒性
根据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那么教育规律也就是众多种类教育现象中同一的东西。教育现象,千千万万,教育的类型和形式,多种多样。但不管是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不管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还是课内教育、课外教育、团队教育等等,虽其具体形态不同,但蕴含其中同一、普遍的东西只有一个,即它是促进个体身心发展的工具。这种同一的东西,就是教育中规律性的东西。
根据规律是现象中巩固的东西,教育规律也就是教育现象中巩固的东西、稳定的东西。古往今来,教育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与发展之中,各个历史阶段的教育有着许多的不同,任何社会之所以需要教育,这是因为教育是各个社会进行社会物质财富再生产和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重要手段,这是教育在一切历史时代都保存的有共同特征的同一的基础。
根据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教育规律就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教育中这种关系有许多,如生产力发展与教育发展,社会发展需求与教育结构等等。当然,并不是任何关系都是规律,只有各种现象间本质的关系才是规律。一个事物有多种属性,只有本质属性间的联系才是规律。
规律的主要影响
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即应用客观规律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人们要想在活动中获得预期的目的,即取得成功,就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一般来说,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不直接受阶级、集团和社会力量的根本利益的影响,而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和利用则直接受阶级、集团和社会力量根本利益的影响。因此,认识和利用社会规律,往往要克服来自反动的阶级、集团和社会力量的抵制和反抗,克服人们的保守思想。
看过“规律的特点”的人还看了:
2.巧记生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