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知识竞赛题含答案(2)
足球知识竞赛题含答案
足球知识竞赛题参考答案
一、是非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二、填充题:
1、7、32米;两立柱内则距离;2、44米;横梁下沿到地面距离。
2、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任意球;罚球点球。
4、角球、球点球、中线开球、直接任意球、球门球。
5、1)停止比赛,让观众出场,重踢点球。
2)停止比赛,由对方在主罚队员接触球的地点罚间接任意球。(如接触点在球门区内,罚球地点在罚球区最近的球门线上)
3)停止比赛,在触球点坠球,(如触及点在球门区内将移到球门区与触及点最近的线上坠球)
4)停止比赛,在触及点坠球恢复(如触及点在球门区内,将移到离其最近的线上坠球)
5)重罚点球。
三、选择题:
1、 B 2、 C 3、 A 4、 B 5、 ABD
6、 B 7、 B 8、 C 9、 AD 10、 B
四、问答题:
1、(一)同队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和球袜)颜色必须一致,并与对方队员有明显区别。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又必须与双方其他队员及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上衣前后必须有号码,短裤左下角也应有号码,号码颜色应与上衣、短裤颜色有显著区别。同队队员号码不得重复,每个队员号码应该固定。队长须佩载袖标。上场时队员服装应整齐,上衣放入短裤内。遇天气寒冷时,守门员可穿有号码的长裤,但裤管须塞在球袜内。
(二)如果发现队员身上有可能伤害其他队员的物品时,如手表、戒指、项链、符录(护身符)、纪念章、别针、铁扣、眼镜(隐形眼镜除外)、石膏绷带、金属制作的护踝、带扣子的裤带与护腕、守门员戴硬沿帽等,裁判员应令其摘掉,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应穿足球鞋,并须带护腿板。在比赛进行中,裁判员不允许个别队员脱掉足球鞋或摘掉护腿板,以防队员受伤。
(四)中场休息时,各队可更换服装,但每个队员的号码不得变更,服装颜色仍须符合规则规定
2、1)、队员受伤严重(如头部、颈部、脊椎部等处受伤),应停止比赛,及时用手势招呼护理人员(除抬担架者外至多两人)将其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护理,随即恢复比赛。
2)、队员只受轻伤,不必停止比赛,可待死球时处理。
3)、队员受伤流血应离开比赛场地,护理的结果必须将流血止住,以防血液感染他人。
4)、守门员受伤,可在场内进行护理。
5)、受伤队员有可能自己走出比赛场地时,应鼓励他这样去做,尤其是在靠近边界线(边线和球门线)处,此时则不必使用担架。
6)、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停止比赛处理受伤队员后,应在停止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坠球恢复比赛。
7)、在场外护理完毕要求重新进入比赛场地的队员,当得到裁判员的许可信号后,此时如果比赛成死球,该队员可从边界线上的任何地点进入;如果是在比赛进行中,则只能从边线处进入。
8)、队员佯装受伤或夸大受伤的程度,裁判员可不予理睬或按实际伤情处理,当此行为触及了可警告的规定时,裁判员应予以警告,如倒地不起要求护理的队员,在护理人员和担架进场后,突然起立想要投入比赛,裁判员可根据“非体育道德行为”或“延误比赛重新开始”的条款予以警告。
3、 (一)助理裁判员是裁判员的助手,他们应依据规则协助裁判控制比赛。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一般用旗势向裁判员示意。
(二)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助理裁判员应举旗示意。每位助理裁判员应负责所巡视的一整条边线和一整条球门线。助理裁判员没有为球队捡球的义务。
(三)助理裁判员应时刻留意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一旦该队员的行为构成了越位犯规可以判罚时,即刻举旗示意,待裁判员鸣哨判罚后,指示越位犯规的地点。
(四)当发生裁判员视线以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如裁判员没有看到队员的隐蔽性犯规,或裁判员身后发生的暴力事件等,助理裁判员应举旗晃动示意。
(五)当裁判员示意进球有效,助理裁判员应随同跑向中线。如裁判员对进球有疑问时,可以观察助理裁判员的提示或征询助理裁判员的意见,因此助理裁判员要及时跑到适当位置,争取看清楚球的整体是否越过球门线。
(六)当第四官员带领替补队员准备换人时,助理裁判员应在死球时用旗势示意裁判员。
(七)助理裁判员应沿边线和球门线的外侧执行任务,一般不宜进入场内,但遇到队员斗殴、围攻裁判员或观众、教练员等非法进入场地时,助理裁判员可以在死球时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处理。
(八)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以减少直至解除其职责,赛后应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九)助理裁判员所用旗子的颜色应显而易见,要与看台背景和队员上衣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第四官员自进入比赛场地后即开始按照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执行比赛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竞赛规程、裁委会及主办机构对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第四官员应事先认真学习和了解这些规定的内容,尤其涉及到自己的工作,如替补人数、替补席位数、技术区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便按规定执行工作。
(二)准备替补上场执法
第四官员在比赛前应将自己的裁判服装、鞋袜及执法用品准备齐全,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按照赛前组委会的规定,及时上场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三)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场的管理工作
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第四官员一般应做到:
1、未经裁判员同意,场外任何人不能进入比赛场地(包括受伤队员重新入场)。
2、阻止向场内投递饮料或其他物品。
3、令替补席位上多余人员离场。
4、制止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技术区内干扰比赛。
5、禁止替补队员在边线外热身或用球活动,在其他区域热身也不得穿正式比赛服装。
6、禁止摄影记者离开规定区域随意走动,或违反夜间使用闪光灯的规定。
7、对其他干扰、影响比赛的情况进行管理。
(四)负责比赛中队员的替换工作
第四官员当接到比赛队要求替换队员的名单后,应按下列程序完成替换工作:
1、 审查上场队员是否为赛前列入替补名单中的队员,替补手续是否合乎要求。
2、 检查替补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3、 待比赛成死球时,用规定信号向裁判员提示。
4、 经裁判员同意,场上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从中线处离场后,再允许替补队员进场。
5、 记录替换队员号码、时间。
(五)负责比赛备用球的保管
每场比赛第四官员应管理好比赛的备用球,赛前要对球的气压进行检查。比赛中裁判员认为需要使用备用球时,应及时提供,赛后应负责将球归还主办机构。
(六)协助裁判员执行工作
第四官员除了执行规定的任务外,还应该积极协助裁判员做好其他工作,如比赛前,协助检查比赛场地;提前60分钟收取比赛双方队员名单并核对上场队员名单;检查上场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比赛中,协助记录替补队员、进球队员、被警告或罚出场队员的号码和时间,以及场上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等情况。比赛后,协助校对记录内容及处理其他善后工作。
(七)公布比赛应补足的时间
一般在每半场进行到44分钟时,裁判员用信号告诉第四官员应补时的时间,第四官员则根据裁判员的决定,将延长的时间用换人牌向比赛队及观众公布。
(八)报告比赛有关情况
在比赛结束后第四官员应向有关机构提交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事故的报告,并必须在赛后总结时对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报告提出建议。
4、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会出现的违例情况有:
1)持球超过6秒
2)拖延时间
3)接同队队员的用脚故意回传的回传球
4)接同队队员掷入的界外球
5)被罚球点球时,双脚没有在球门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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