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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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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这是为什么呀?而且还是存五万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为什么,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为什么

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为什么?

1月31日,浙江湖州一位女士发布视频称,去银行存5万元,被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该女士表示,柜员问她,在哪里上班、钱从哪里来,还要收入证明,让她觉得像是在审犯人,很不舒服。于是直接抽了100元出来,存49900元,几分钟就搞定了,银行还送了一桶油。

去年,央行曾发布关于存取款的新规,确实有5万元以上现仅存取业务的相关规定。不过在正式实行前,新规就由于“技术原因”暂缓执行。

2022年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目前,浙江省执行的大额现金存取管理起点是30万,也就是存取款超过30万元的,需要提前向银行进行预约,并说明钱的去向或者来源。

不过橙柿互动记者了解到,各家银行执行的标准不一。“存取款5万元以上的,需要告知资金来源,超过30万元的需要储户填表。”建行柜员说。

“存取款5万元以上,我们只是口头问一下,后台需要勾选一个资金来源,相关信息会报送人行,不需要什么证明文件。但是金额超过30万元的,会要求填单子。”工行某支行工作人员表示。

“存款5万元不需要,但是30万元需要登记。”华夏银行某支行相关负责人提到,不过,有一类特殊情况,如果你是“一次性金融交易”,存取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要储户提供基础的身份信息以及款项来源。

什么是一次性金融交易?也就是在该行没有任何开卡、交易记录,但是需要进行现金汇款等交易行为。金融机构需要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留存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信息复印件等文件。“很多客户感到不理解,觉得我们问东问西、没事找事,但这是人行的规定和要求,我们需要进行留档。”上述负责人说。

这个规定对绝大多数的普通储户不会产生影响。以上述支行为例,“单日存取款超过30万元的客户,可能几天才能碰到一个,多数是有订婚、结婚的需求,即便是超过5万元的大额存取业务量占比都不多。”她说。

相比存钱,各家银行网点对取钱限额的执行标准更低。多数银行建议储户,超过5万元,就需要提前至少一天向网点预约。

收入证明怎么开?

1、首先到银行领取一份收入证明表,并且携带自己的证明材料,银行汇款的流水账单,入账走款的银行卡,都是可以当做自己的材料的。

2、然后要找自己所在公司,填写上自己的个人信息,盖上公章就开好了。

标准的在职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先生/女士出生于____年__月__日,___先生/女士是我公司在职人员,从____年__月__日起在我公司任职至今,职位是____部经理,薪酬为人民币____元/月。

公司地址:__市____路___号__大厦__楼____室

邮政编码:______

上级主管领导:___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___(区号)________(固定电话号码)

特此证明!

__市____有限公司

(上级主管领导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加盖公章)

注意:单位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收入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收入证明通常是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是财务部门所开具,而且要加盖公章;

(2)收入金额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4)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5)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则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综上所述,收入证明要找自己所在公司,填写上自己的个人信息,盖上公章就开好了。

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

不可以的。有些人不符合收入要求,就想通过办假收入证明蒙混过关。办理假收入证明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因为开虚假收入证明被银行识破,将无法通过贷款审核,情况严重还将承担法律风险。即便审核通过,面对后期的还款压力无法支付月供,房子还将面临被银行收回的可能。

而更严重的后果是,借款人伪收入证明骗取银行贷款,还涉嫌骗取贷款罪。刑法中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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