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介绍
这几年民间收藏迅速崛起,有很多人都想收藏一些收藏品。那么在我国,民间收藏的什么文物是不被国家法律允许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一起来看看。
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
收藏进入了一个越热人越多,人越多市场越热的环形循环。在这种热潮的带动下,民间收藏迅猛发展,甚至已到了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要翻起老盐罐子看看有没有底款的地步。趁着热潮而来,很多藏友在踏进收藏圈前却并没有做足功课,不知道真假怎么区分,不懂得哪种收藏违法法律。这次,记者邀请我市两位知名律师为大家讲解收藏中必须注意到的法律红线。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升表示,藏友涉足收藏应该先从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国境内地下、水下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出土的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禁止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上述规定,是现阶段民间文物收藏、交易的底限,圈定了民间文物收藏、交易的界线图。那么国家允许的民间收藏、取得文物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主要包括: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等。
不能买卖的文物介绍
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例如,近几年全国各地多起“天价乌木”事件中的乌木,由于其珍稀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不管是谁发现、在哪里发现,均不影响其属于国有的性质。
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来源不合法的文物。博物馆馆藏的文物若在买卖市场出现,一般来讲都是通过盗窃等非法渠道获得,其来源不合法,不得进行买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古玩市场上的珍贵藏品据统计70%~80%都是赝品,其本身属于艺术品不属于文物,所以可以买卖。
民间文物收藏行情
在特定范围内民间文物收藏丰富
近年来,国内私人博物馆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数量增长迅速,可见民间收藏相当丰富。国内民间文物收藏处于一种怎样的现状?这也是众所关心的问题。深圳望野博物馆馆长阎焰向本报记者介绍,民间收藏,顾名思义,是老百姓的个人收藏行为。但是一旦上升到“博物馆”的高度,就要明晰概念,博物馆只有“国有”和“非国有”的两种,没有“私人博物馆”和“民间博物馆”这些说法。近些年‘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迅猛,由此的确可以确认社会流散的文物量非常大。这里面也有巨大的甄别工作,不能一股脑把任何旧货都当成“文物”,同时也不能期望一夜之间社会上的流散文物都得到合理的利用。“整个‘非国有’博物馆和私人的收藏,还是任重道远。只有对私人收藏进行细致的梳理分类甄别,最后这些社会流散文物才能成为整体社会文物收藏特别是‘国有文物’收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文物收藏都非常丰富。而有一个问题要提在前面,那就是在特定范围内民间文物收藏丰富,但并不代表人人都有机会收集到“民间文物”。阎焰解释说:“因为文物知识是一个相对非常专业的行业,它需要巨大的信息和知识储备,所以不适合全社会一窝蜂去搞‘民间文物收藏’。一窝蜂的结果就是行业会烦乱无比,假货横流。”
让民众有心有力有知识收藏
为建立健全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的政策措施,同时要规范文物鉴定活动,推广科技手段在文物鉴定中的应用,据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来将开展民间文物收藏情况调研,组织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相关课题研究,建立健全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的政策措施,印发《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文物市场管理办法》,“规范文物经营活动,引导民间收藏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按照阎焰的理解,其中的“民间收藏”概念应是指社会上流散的没有进入国家视野的非国有文物的收藏、收集。那么,在这项利好消息的影响下,民间收藏能否就此迎来“春天”?又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文物收藏热呢?
鼓励合法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对社会流散的民间文物肯定是一大利好。“但是因为‘文物’的复杂属性,和界定繁琐,加上真伪问题严重。这个鼓励在最终实施期间一定还会遇到很多问题。不过整个规定所给出的方向性利好,是全社会有目共睹的。”
民间文物收藏,不单单是规范,而且还有许多社会和政府的工作要做。最后目的是做到让民众有心收藏、有力收藏、有知识收藏。让优秀的中国传统艺术文化为整个新时代服务,让人民的文化素养进入全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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