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的作文900字
我的家乡的作文900字
家乡有很多值得记忆的地方,家乡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在我家屋后,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曲曲折折,流向远方。澄清的河水总是那样缓缓地、静静地不停的留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我的家乡的作文,欢迎阅读。
家乡集市
天朦朦亮,和着清脆的狗吠声,好不惬意!
一大早,父亲就在楼下开始洗漱了,衣服还是那么地单薄,脸颊还是那么地消瘦,臂膀却依旧是我心目中的伟岸。嗬!家乡的温度还是不会到零下那般冷冽,还是说,家里就有那般地温暖?
近年端了,家乡的集市应该在凌晨就沸腾起来了吧!这不,父亲雄厚温和的嗓音在唤起我对家乡集市的记忆:朴素、清新、自然!父亲给我戴上头盔,叮嘱这我多穿几件衣裳,继而就是悦耳的摩托引擎声蔓延开来……
拨开薄雾,迎着几滴小雨点儿,集市的景象使我尽收眼底!最是第一景当之无愧的就是早餐店了吧!瞧!那热气腾腾的馒头、豆浆、粉丝、白粥……小主儿熟练地扳起一个个蒸夹,大的小的馒头就像他的孩子一样乖巧地躺在暖窝里。听!“卖馒头咯!红糖馒头、刀切馒头,菜馅的肉馅的,咸的甜的辣的……”“店家,来碗豆浆,白粥外加咸鸭蛋一只。”“好嘞!豆浆白粥咸鸭蛋来咯——”“这边来份……”一餐两块钱,包你吃的饱饱打小嗝。
挺着鼓鼓的肚皮,每个人都笑着涌入集市中。赶集的人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吧!一些七老八十的老爷爷一股的劲儿,他们担着沉甸甸的箩筐摆在了路旁,蔬菜都沾着晶莹的露珠,好是新鲜。老爷爷们总会实打实地售卖他们的劳动产品,天然无公害。家乡的集市是没有限定性的摊位的,自由来自由走。水果摊,蔬菜类的估计时不时就会变成一家子。
父亲走在我的前头,我就这样乖乖地跟在他的后头。他不会去讲价钱,卖家们好像很熟悉父亲这位顾客,多出来的零头总会被省略去。其实我很想问问父亲,为什么不去讲讲价,砍砍价,但我知道他会以沉默答复我。我心里也明白,一些东西不用言语,自在人心,这不是物质性的交情,而是无形的乡间独有的情谊。
近中午了,人反而更多了。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挑顶尖物,自在响午时”。怎么说呢?这是每个集市都有的特点吧!很多人会在赶集者收摊之际,拣拣“便宜货”。毕竟家总会唤起人们归依感,为了早早回家吃顿饱饱的中饭,卖完货物就很开心咯!乡间的邻人都是容易满足的,各得其所地买卖,看似简单现实难呐。但是,乡间的集市永远是纯朴的!
我给父亲戴上头盔,自己提起一袋袋的收获品,悦耳的摩托引擎声再次蔓延开来……
家乡集市,父亲的味道,乡人的味道!
故乡
家,每个人温馨的港湾;家,一个值得我们留恋的地方;家,一个避风雨的小窝。——小计
家中有情亲,家里有关爱,这是家中具有的。而春节也正是一家人团结的美好时刻,于是刚过年三十我便回到了故乡,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而这次的重游也让我有了太多的感悟。
随着车子离故乡越来越近,心中的兴奋之情更加难以掩饰。我是九岁离开故乡的,算起来已经八九年了,现在真的不知故乡已经变成怎样的了,也许更加繁华,也许更加落魄。故乡渐渐地出现在了视野中,可是如今的故乡却显得那样破旧,如今的故乡不再有当初的欢声笑语。原本这次回到故乡有些高兴,但当回想起曾经的繁花似锦,在看如今的败落,顿时感到悲从心来。
故乡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个避风港湾,但对于我来说却有着太多的感情。从我记事起我就觉得故乡便是我最大的依靠,因为那里是我们欢乐的天堂,因为那时的我每天有太多的欢乐,可是如今荒凉的街道上,只有微风带起的尘土,再也没有曾经欢乐的景象,有的只是荒凉、凄清。
虽然是大年初三,但是街上并没有太多的人,并没有一点新年的氛围,不过也有值得高兴的是,因为我在这里见到了很久没见的妹妹,虽然她每年会回来,但是我却不常回也就没有见到,但这次的见面使我和她的关系更加融洽了些。
第二天没事干就回到老房子看了看,没想到的是曾经的房子如今早已成为了废墟,突然感到很是悲伤,回想起曾经的时光,总觉得犹如发生在昨天一样,依旧历历在目。可是自己却也明白,当初的一切不可能再次回归,而走过的岁月也只能当做美好的回忆了。看着熟悉的场景,回想着走过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早已告别了当初的幼稚、天真。
也许这次的回归会让自己明白佷多,但感触最深的便是自己真的告别了天真的时代,因为如今的自己有了对故乡的怀念、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最深的情感。当初在这里的时候并未有过这样的感触,而现在发现故乡真的留给自己太多的美好回忆。也许这就是常说的经历过了,才会知道当初的岁月又怎样的美好。
虽然曾经的故乡已经不在,但我却一直不会忘记曾经陪我成长的地方,一个让我留下了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让我一生绝恋的地方,让我有欢声笑语的地方。因为故乡带给我太多,带给我无尽的欢乐,虽然如今的故乡不在像当初那样,但我却永远怀念它,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故乡。
家乡的秋
秋天,在有的人眼里,似乎总是满地的落叶,光秃秃的枝,一片凄凉而又孤独的景象,可我从小就对秋天有着一种特殊的爱,完全可以说是一种超乎寻常。因为在我的眼里,金色的秋天,并不是孤独、凄凉的代表,它是丰收的象征。
我的家乡―――庐山脚下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它的秋色更惹人爱。
不必说避署胜地庐山的景致了,单是我村四周围那些默默无闻的小山,就能让你留连忘返。青青的小山肥我们村子围了个圈儿。山坡上,果实成熟了,一眼望去,一大片一大片布满了山坡。瞧,那红的是柿子,黄的是梨子,青的是苹果;更有那不知名的野果,满树满枝都是,叫人越看越爱越心甜。一阵风吹来,沉甸甸的枝条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空气中充满了果实的香味,深深吸上一口,沁人心脾,多么香甜啊!山谷中,层层金黄的麦浪上下翻腾,这预示着又是一个丰收的大好年景。
看,南山顶上那一大片一大片通红的是什么?啊是秋天的象征―――枫树,满树的红叶像是燃烧着的火花,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枫树林中,有不少欣赏秋色的人们,他们当中的天真的孩童,有朝气蓬勃的青年,也有银须垂胸的老人,在他们被枫叶映红了的脸上,都荡漾着幸福的微笑。这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欣赏到了真正的秋天,秋,给予人舒畅和豪放。
拾梯而上,爬上最高的山头,尽情眺望:蓝天衬着白云,绿带绕着青山,还有那隐藏在繁花嫩叶中的红瓦顶和金色的麦田,构成卫幅五彩斑斓的山区秋色图。那高超的技艺,就是唐伯虎也要望尘莫及了。
我喜欢家乡的金秋,更喜欢带着瑟瑟寒意的秋雨,点点晶莹的雨珠,条条倾斜的雨 线形成一片蒙蒙的雨雾。秋雨它能使人清醒,同时双能冲刷掉在大地上的一切污秽之物,使大地变得那么晶莹透亮,一尘不染。
人们都是赞美春天,说春回大地生气盎然。我却认为,如果把春天比作一个刚刚落地的娃娃,那么,秋天,便是一个成熟的少女。秋天,有着自己的内在美,那就是成熟的美。
我爱秋天,我更爱家乡的秋天。
家乡的牡丹
我的家乡在菏泽,菏泽是个美好的地方,尤其是菏泽东北十里外,真是景色迷人,让人流连忘返。
我的家乡是个名副其实的王国。我成长在牡丹之中,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牡丹,对我来说,牡丹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菏泽古称曹州,也已有悠久的历史。在明嘉靖期间,菏泽牡丹已负盛名,到了清代,栽培更盛。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称“曹州牡丹甲齐鲁”。如今,岂止甲齐鲁,更似甲天下啊!你看那年轻人手里拿着牡丹画册,姑娘手里拿着绣着牡丹的手绢,就连老人牵着小孩的手还带着花环,外国游客拿着照相机在拍照留做纪念;看那广告牌、廊柱上面刻得牡丹,甚至不少大商场、商店都以牡丹来命名,就连用牡丹做的食物也各种各样,让人吃起来,有种回味无穷的感觉……可见牡丹在我们家乡心中的地位。
虽然田野中的牡丹已使人驻足流连,但是曹州牡丹园的美景更会使人醉入其间。外界常见的牡丹只有深红、粉红和白色这几种颜色,而这里的牡丹异彩纷呈,红粉黄白黑绿紫争奇斗妍。且不说红牡丹的艳若蒸霞,灼灼生光;不必说黄牡丹端庄典雅,香飘四溢;不必说粉牡丹的娇嫩妩媚,色香兼备,白牡丹冰骨玉肌,楚楚动人,更不必说黑牡丹神清气爽……仅仅一瞥那甘当配角的绿叶,就会使你神往——红黄点点,如阳春嫩柳;紫云片片,似画笔泼墨;墨黑斑斑,若东海碧波在荡漾。
步出花圃,不知不觉就来到赵楼村南。这里,曾有一株二百一十多年树龄的红牡丹——脂红;听姥爷的父亲说,这株牡丹屋檐那般高,树冠如巨大的伞盖,主干比碗口还粗,人称“牡丹王”;而这株牡丹旁也有不少一米多高,手腕那粗的牡丹,母亲告诉我,她小时候这里已经有上百株这样的牡丹了。可在我小时候,这里几乎没有这样的牡丹了,但是这里一个这样的传言:孝武逝世,带走牡丹。我问母亲,他逝世跟牡丹有什么关系。听姥爷说,孝武酷爱牡丹,一天到晚都是和牡丹打交道;在孝武逝世的第二年,竟发生一次水灾,把这里的牡丹都淹死了,几乎没剩几株牡丹了。这里的人们都是这样说的;我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在民国期间,窃国大盗袁世凯派人强行刨走牡丹王,栽倒公馆庭院。可过了不久,那株牡丹王竟枯枝瓣落,辞世而去。我深深遗憾自己没有亲眼看见牡丹王的绮丽的风姿。
我坚信,新的牡丹王将会一绚丽的身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出现在我的家乡!
又见家乡的炊烟
又见家乡炊烟,那缕“沉甸甸”的炊烟。
站在村口,清风夹杂着青蓝色的炊烟,闻不出其中的花香或草味,只是轻轻撩动额前的头发。这如约而至的气息,朴素而谈雅,久违的沐浴,驱除了我身上的风尘,一股棉花糖般的甘甜由然而生。
蓝蓝的天似一面幕布,别着几朵雪的云彩,凉风掠起,激起树叶的窃窃笑语。多么喜欢的家乡那缕炊烟,托起岁月的痕迹。
又见家乡的炊烟,是奶奶在烧水的那缕炊烟,是大伯娘在做点心的那缕炊烟,是妈妈在煮饭的那缕炊烟。远远望去,看见田埂上荷锄归来的大伯朝着熟悉的那缕炊烟走去,疲惫的脚步显得格外轻快。而那些贪玩的孩子们却仍没有回家的意思,似乎在等待那一声长、一声短的响彻整个村庄的呼唤。
这幅温馨的画卷,足以同陶渊明的“桃花源”相媲美。可如今炊烟在我那所城市已经灭绝了。
清晨,东升的旭日,方丈的光芒,波光粼粼的河面,像一条金色蜿蜒的龙横卧在大地上;黄昏,西沉的落日,在河流的源头挂上一抹红晕,唱晚的渔舟荡在河上,满载快乐和幸福,似一幅完美的绘画艺术品;深夜,深蓝的天空,缀满星辰,无限遐想随流水奔向东方,仿佛是一条挂满宝石的玉带。一切都一如既往,只是那缕炊烟如风般悄然而去。或许吧,人们认为炊烟带来的更多的是危害。
—最容易被人遗忘的是炊烟,最不该被人遗忘的还是炊烟。
炊烟是宁静而淡泊,它总能准时地在大山里颤悠悠地升走;它总能安详地从村庄的每个草茅屋里飘过;它总能随着风的足迹,悄悄掠过前方那片松树林。自然的影子,在那缕炊烟下也显得漫不经心,也了无痕迹,但这绿意般的幸福却从山脚延伸到山顶,流光溢彩,沁人心脾。
炊烟,只有炊烟,一生以这种姿态生长,因为它深深地懂得粮食来之不易,它走了,它什么也没带走。当一阵清脆的鸟鸣声穿破黎明的晨雾,当一缕朝阳射破万丈浓云,它缓缓升起。奶奶曾说过:“这炊烟啊,才是人真正成长的速度。”默默地望着炊烟飞起来,上升,上升……直达过去的天空,那便是童年的高度。
可如今,花朵凋零,小草枯败,大地变得颓废,山壁变得只剩下光秃秃的岩石……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颓废,凄凉,就连那缕炊烟也一去不复返。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勾起我回忆,响起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