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人社保
如何办理个人社保
假如选择个人社保办理流程具体有哪些。在北京办理个人社保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社保需要准备好那些相关的手续。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办理社保,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个人办理社保的流程
所需材料:
1.北京银行借记卡(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北京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2.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3.新参加保险还请携带:
⑴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张正面居中身份证复印件(A4);
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4.存档卡(东城人才一中心存档卡)。
办理流程:
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需要数量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核对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签署《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注意事项:
1.养老失业保险每月划款时间为每月5-8号,医疗保险每月划款时间为每月12-25日,参保人应确保在划款时登记的缴费北京银行卡中有足够的金额缴纳当月保险;
2.在本中心签订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后,每月月底前将社保费足额存入京卡借记卡中,本人应在次月15日后到北京银行打印对账单核对缴费金额;以后每两个月到银行打印一次对账单,根据扣款金额及时足额存款,以确保扣款成功;
3.养老失业保险当月余额不足的下月继续扣当月的保险费,上月养老失业保险不补扣;医疗保险余额不足未超过两个月的第三个月如果余额超过三个月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三个月一并扣缴;
4.办理新参医疗保险后的180天后医疗生效;
5.请在登记扣款的北京银行借记卡中存款余额始终超过您所选缴纳保险费金额十元以上;每年4月后缴费基数调整,请关注查询调整后的缴费金额。
6.如连续三个月划款失败,则视为自动终止缴纳社会保险协议,如果想继续在本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需要按照上述流程在本中心重新签订缴纳保险协议。
社保保险登记证遗失补办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并且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会保险证年度检验表(原件);
二、《补办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表》;
三、依据用人单位性质提供
企业/个体工商户: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民政福利企业需提供);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提供);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
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需提供);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需提供);
6、《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宗教活动需提供);
机关、事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需提供)。
四、登报声明《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格式:XXXX公司不慎遗失社保登记证,证号:XXXXXX,声明作废。
五、企业向主管机关书面报告遗失原因、时间、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时间。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领取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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