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车迁出流程
机动车在每个城市都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很多成都市民来说。成都汽车迁出的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汽车迁出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汽车迁出办理流程
一、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预录信息、查验车辆;
第二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缴费、领取牌证。
四、办理点咨询电话:
成都市车管所一分所:85876630
龙泉驿区交警大队:84840612
交警一分局:85130122
新津交警大队:86356500
交警二分局:83391105
崇州交警大队:82205110
交警三分局:84412780/84413361
都江堰交警大队:61926927
交警四分局:81726708/86530155
金堂交警大队:84933366
交警五分局:83245050/83241883
邛崃交警大队:88746900
交警六分局:87591795
蒲江交警大队:88554499
彭州交警大队:83734111
温江交警大队:82727998
青白江交警大队:83665149
郫县交警大队:87865068
大邑交警大队:88280453
双流交警大队:85689532
新都交警大队:83964044
五、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请确认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成都车辆过户条件、手续与流程
受让方再到车辆落户城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过户车辆需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当事人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在本地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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