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
长沙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长沙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长沙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带资料到社保局领表
携带资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2. 空白U盘 长沙市社保局资料领取地点是二楼 22、23号窗口
操作:到社保局领《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增加)》、《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U盘用于拷贝报盘资料(单位新参保人员的信息必须通过导盘进入系统)
注意事项:电话咨询社保局时,对方会问你的营业执照是哪里办的,即营业执照上的公章是盖的哪里,如果公章盖的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则经办点是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五一大道648号长沙小天鹅戴斯酒店旁 电话:0731-84683382/84907801 长沙社保咨询热线电话:0731-12333)
第二步:准备资料
1.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填写方式参照附件一) 附件一: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传真: 不是属必填项 社保机构经办人: 受理时间:
单位电子邮箱: 不属必填项 社保机构复核人:
2.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增加)》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参考附件二) 增加原因,一般写新增,以前在长沙买过社保,换工作到新单位我也是填新增,其他情况就不太清楚了 。
3.《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参考附件三)
首次参保人员信息表主要填写必填项就OK了,必填项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形式、个人身份、单位名称、单位编码。其中单位编码空格,要办理社保录入时才能生成。
4. 填写U盘报盘资料,参照导盘格式说明,填好《导盘格式例子》、《单位人员信息报盘》再带U盘到社保局,随同其他资料附交。 5.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单位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的会计凭证 (财务
人员准备,需加盖公章) 10. 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 递交资料
将第二步里面所有资料准备好,交到社保局,如果是长沙市社保局,新单位参保是交到二楼22、23号窗口
资料递交完整后,《长沙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工作人员会签字返还一份,并约定时间凭此两表领取缴费单
第四步:领缴费单
携带已签字的《长沙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领取《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三份、《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三份。
《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一定要到单位开户银行办理 《社保保险缴费通知单》可以到长沙市内任何一家长沙银行缴费
第五步:领证
凭社保缴费收据 到社保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长沙市社保局到二楼22、23号窗口领取
银行已盖章的《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交至 医保窗口(长沙市社保局交到二楼13、14号窗口)
附件二 & 附件三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
统一征缴编号: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日期: X 年 X 月 X
注:1、增加原因:新招、统分、续保、本社保系统内调入、外地社保机构调入、军转等。 2、单位人员异动增加须附带劳动合同复印件存档。
3、单位人员异动增加须在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的当月及时申报。
4、用工形式包括城镇合同工、农村合同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应在用工形式一栏注明为公务员。
5、首次参保人员应当填写《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参保人员还须填报《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工资收入情表》。
6、办理增加异动且正常缴费后的次月底,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至4号窗口领取首次参保人员医保卡。
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1、用工形式包括城镇合同制、农村合同制。
2、户口性质包括城镇、农村两种;异地人员包括异地、非异地两种。
3、个人身份包括工人、参照公务员(干部)、国家公务员、雇主、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学生、干部、无业人员等。 4、行政职务包括副处级、处级、副厅级、厅级、部级、副部级等。
5、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6、技术等级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长沙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参保登记
【受理机构】:长沙市社保局及分局
【办理时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12333/84907990
办理条件:已在长沙市本级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和在市本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资料:
1、《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2、《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
3、《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4、参保人员信息;
5、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6、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8、税务登记证;
9、劳动合同;
10、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
11、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单位辖区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发放
五部门日前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通知》要求,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在整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基础上,继续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改革过渡期至2018年1月1日截止,此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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