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青岛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青岛办理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办理异地医保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岛异地医保报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青岛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分局
【咨询电话】:0532-12333
【相关业务】: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条件:
1、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已办好异地备案,且医疗费用发生在备案有效期。
2、已办好异地转诊审批,且费用发生时间在备案有效期内。
3、学生原籍报销仅限原籍地区。
报销资料:
1、门急诊病历;
2、住院病历(包括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等);
3、出院记录;
4、有效票据;
5、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异地备案表(异地安置、长期驻外需提供);
7、原籍证明/学校证明 (学生回原籍报销);
4、转诊审批表 (异地转诊);
5、社保卡或社保卡号。
报销流程:异地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即可。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备齐有关材料。
青岛市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细节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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