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因涉及的知识面广泛,需要记忆的知识多,因此是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筛选人才的科目。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江西省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江西省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一)
1、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体系主要包括( )。
A、促进经济增长 B、充分就业
C、稳定物价 D、平衡国际收支
2、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 )。
A、法律监督 B、专门监督
C、工作监督 D、一般监督
3、撰写请示不应当( )。
A、主送一个主管机关 B、抄送所属下级机关
C、主送领导人个人 D、坚持一文一事
4、下列关于决定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在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执行期限较长等重要工作时,应使用决定
B、决定按内容可控划分为指令性决定和宣告性决定两大类
C、决定和命令(令)没有区别
D、决定具有行文的严肃性、事实的明确性、执行的长效性等特点
5、下面就如何做到爱岗敬业,说法正确的是( )
A、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
B、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C、必须掌握并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D、必须自觉遵守职业纪律
6、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
B、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
C、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D、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D。解析: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主要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即,两增一稳保平衡。故本题答案选ABCD。
2、【答案】AC。解析: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有两种: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前者针对行政机关执行宪法、法律的情况所实施监督,后者针对行政机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3、【答案】BC。解析: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所使用的文种。请示的特点:(1)针对性。只有本机关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才可以用“请示”行文。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决断或答复、批准。所以请示的行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2)呈批性。请示是有针对性的上行文,上级机关对呈报的请示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批复”回文。(3)单一性。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即使需要同时选其他机关,也只能用抄送形式。(4)时效性。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够及时发出,就会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故本题选择BC。
4、【答案】ABD。解析: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只有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执行时间较长的重要工作,才适应用决定。故A项正确。决定按内容可以分为指令性决定和宣告性决定两类,指令性决定是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宣告性决定主要用于表彰或处罚。故B项正确。决定与命令(令)都具有性、严肃性与强制性,但与命令(令)相比,决定更加注重对那些相对具体的事项或行动进行指挥与处置,它的使用范围比命令(令)要宽一些。故C项错误。决定具有行文的严肃性、事实的明确性、执行的长效性等特点。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择ABD。
5、【答案】ABCD。
6、【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江西省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二)
1、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我国宪法适用于所有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2、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没有中国国籍?( )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属于法定继承人,并享有继承权的是( )。
①兄弟姐妹 ②配偶、子女、父母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 ④伯伯、叔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5、可以纳入环境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
A、大气 B、动物学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人工培育的良种
6、以下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家养的猫 B、自然保护区里的水鸟
C、太阳 D、农田里的水稻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我国的宪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国籍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出生而取得,一种是加入国籍。对因出生取得国籍,我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所谓出生地主义就是以出生地作为子女取得国籍的依据,不问其父母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所谓血统主义是指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其出生地国。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B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因为我国宪法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所以侨居在外国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基本权利主体,在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外国法人。所以D项所表述的“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2、【答案】C。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为本题选C。
3、【答案】C。解析:《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ABD是正确的。至于C项,因为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国籍原则,所以孙某出生的时候就获得了德国国籍,而《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所以孙某不会有中国国籍,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A。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可分为两类,配偶、父母、子女为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答案】A。
6、【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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