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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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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为了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休假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严格遵守企业的管理制度。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违纪处罚及休假规定

  2.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二次及以上者,取消全月奖金。

  2.2旷工:

  (1)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未经允许不上班,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扣奖金30%,累计旷工3天取消全月奖金,并由车间交办公室作待岗处理。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辞退。

  2.3停工、待岗:

  2.3.1停工:班长、车间正、副主任、部门领导有权对下属员工因不服从正常指挥、消极怠工及其它违纪实施停工、停职处理。员工被停工停职:①按停工、停职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另外,每停工1天,扣罚当月奖金20%,3天以上扣罚全月奖金。②必须向所在的车间或部门递交书面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决心后,方可恢复工作。

  2.3.2待岗:对各类严重违纪及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所属车间、部门研究,报办公室备案作待岗处理。期间,可以安排从事厂区卫生等劳动,也可以组织学习和培训。只发给待岗工资。待岗期间不服从管理或三个月后仍无单位接收,作除名处理。待岗人员如被某部门接收,必须由接收单位写要人报告。待岗人员写检查、保证书后才能上岗。要人报告、待岗人员的检查、保证书报办公室备案。重新上岗后如仍无改进,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事假、调休

  3.1病假:请假1天由所在班的班长视工作情况审批;请假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职工请病假需要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历和当日就诊的药费单据请假。每请病假一天,扣10%的奖金,直至扣完。

  3.2事假:请假1天由所在班的班长视工作情况审批;请假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职工请事假,必须在上班前一天提供书面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领导同意,强行休息按旷工处理。每请事假一天,扣15%的奖金,直至扣完。

  3.3调休:职工要求调休、补休的,必须服从生产、工作需要,经车间、部门同意,履行手续手方可休息否则按事假处理。

  (四)婚、产、探、丧假

  4.1婚、产、探、丧假手续:职工如需请婚、探、产、丧假,必须有书面的请假条,婚、探、产假提前一周(丧假提前)递交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并在请假条上签字批准方可。

  4.2婚假:非晚婚者婚假天数规定为10天,晚婚者婚假天数规定为23天,出勤一天享受一天的工资,超过规定天数视同事假扣发工资。

  4.3产假:生产岗位女工怀孕6个月下岗休息,产后休8个月,累计休一年;机关及后勤行政人员女工产前1个月休息,产后休6个月,累计休息7个月。产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由医保中心发放“生育保险”津贴。公司仍给予交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根据休息时间长短,最后交纳到财务。

  4.4探亲假:工作满一年,且单程18小时以上有探亲假,探亲假21天,出勤一天享受一天的工资。

  4.5丧假:直系亲属有丧假,丧假3天,出勤一天享受一天的工资。

  (五)工伤事故处罚及请假规定:

  5.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通知安全员到现场查看开分析会,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在5日内把事故经过和事故证明,以及部门负责人、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安保部,违者罚款100元/次。

  5.2医疗费300元以下罚车间负责人100元,代班负责人50元,违章操作者100元。

  5.3医疗费300元-1000元罚车间负责人200元,代班负责人100元,违章操作者200元。

  5.4医疗费1000元-5000元罚车间负责人300元,代班负责人200元,违章操作者300元。

  5.5医疗费5000元-10000元罚车间负责人500元,代班负责人300元,违章操作者500元。

  5.6医疗费10000元以上按公司规定处罚。

  5.7工伤假手续:职工如确需请工伤假,必须有县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历和部门及分管领导情况说明书和审批意见。

  5.8工伤假工资奖金扣发规定:职工工伤,支付相应的工资。(参照工伤条例规定)。

  (六)离职:

  6.1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赔偿金。

  6.2新来员工工作不满15天自动离职的,不予发放工资,所有押金在当月月底办理。

  (七)坚持接班后及时公开考勤制度。要求各部门、班组考勤表上墙。病、事假、调休均在当日考勤表中反映清楚;各种书面请假条妥善保管备查。对接班后不及时考勤的部门和班组,扣发当班、组长或负责人当月职务津贴。对擅自涂改、撕毁考勤表、不公开考勤表或手续不完备的责任人,每发现一次扣罚当月20%奖金。(考勤表必须由本人签字,方可生效)。

  (八)考勤员、统计员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或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发现一次扣罚全月奖金;情节、后果严重的,加重处罚,并视情对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九)离岗或串岗发现一次罚当事人双方20%奖金,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30元。

  (十)除办公室外,生产区一律禁止吸烟。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举报吸烟者给予重奖。

  (十一)职工酒后上班罚当月50%奖金,罚部门负责人100元;酒后上班发生任何事故,全部责任由其本人自己负责。二次酒后上班除罚当月奖金,作待岗处理。

  (十二)当班睡岗一次罚款200元。

  (十三)行管人员和工人上班聊天、洗澡、打扑克、下棋、干私活等,发现其中之一罚款200元,年内二次除罚款外,作待岗处理。

  (十四)未经车间主任同意私自叫他人顶班或换班,罚当事人双方100元,如因擅自顶班、换班发生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班人员、班组长和车间主任的连带责任。

  (十五)上班赌博者作待岗处理。

  (十六)偷拿公物发现一次,罚全月奖金,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十七)非工作、生产需要的长流水、长明灯、不必要开的风扇、各种设备,发现一起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十八)上班期间打架,罚责任方当月50%奖金。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从严处理。当年打架两次除扣罚奖金外,作待岗处理。

  (十九)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服从工作分配者,责令停工。纠缠领导、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者,待岗、除名。

  (二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因其它责任原因,造成各类责任事故者,视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罚款200—1000元;个人造成人员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同时作待岗或解除合同处理。个人罚款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二十一)外单位来人现场参观,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同行业参观生产处应派人陪同。擅自带人参观泄漏公司技术、经济、管理机密者,给予待岗或解除合同处理。

  (二十二)严禁车辆乱停,违者,罚款当事人100元,门岗50

  (二十三)年内违纪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情节另给予行政处分或待岗处理。

  (二十四)各类罚款均从本人收入中扣除。没有奖金或资金不足扣工资(保留200元作生活费);当月工资不足的,分月扣,扣满为止。所有罚款应在奖金或工资表中反映。

  (二十五)执行本规定中,对隐瞒事实、袒护违纪人的班组长及以上领导,对检查人员进行刁难、人身攻击或采取其它不正当行为的人,要从严加重处罚。

  (二十六)新招员工必须经三级教育,签名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将三级教育技术档案交安保部存档,违者处罚100元/次。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篇二

  为了把公司建设成为规范化正规化的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上班时间规定

  因公司属于销售型企业,故视市场状况合理调配每周的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休息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市场及用户的需求,不能因为节假日而影响工作。

  二、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4月5日放假1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放假1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适用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2、婚假、丧假及生育假休假规定:假期种类婚假丧假生育假陪产假休假天数10-15天3天98天3天路费报销情况路费自理路费自理公司报销路费自理工资发放只发基本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只发基本工资适用人群公司员工公司员工公司已婚员工公司已婚员工3、年休假及探亲假的休假规定

  假期种类要求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满一年要求二①湖南省内员工②省外已婚员工,配偶双方均在湖南省内居住①省外未婚员工休假天数7天,工龄增加一年加一天,直至15天止一年一次,10天路费报销公司报销(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工资发放年休假只发基本工资探亲假 后②省外已婚员工,配偶一方不在湖南省内居住一年二次,10天/次③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四川、一年一次,10天云南等省份的员工(含已婚员工)注:以上年休假和探亲假不包含春节公司统一放假。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

  ①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病假:一般病假,按事假程序办理,重大疾病请病假须经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发放,病假工资的工资基准为每个人的基本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系数为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病假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病假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病假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病假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病假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5、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与部门领导申请假期,并且按事假程序办理。短期的事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相关车船费员工自理。

  6、旷工:公司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就私自休假则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日期奖金工资的 3倍;旷工三天或全年旷工累计七天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不发放基本工资及奖金,相关车船费不予报销。

  7、请丧假的范畴: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配偶)死亡时;8、婚假丧假可以用本年度的年休假或探亲假抵充,则往返路费公司报销;员工当年婚假和年休假的总天数不能超过20天(不包括春节休假)。

  9、男员工的陪产假可与年休假或探亲假合并使用,其他假期均不能合并使用。

  10、公司员工一年内事假相加超过3天或者带薪假期(春节+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相加超过20天(一年享受2次探亲假员工的带薪假期超过30天),之后若再请假,请假期间即无基本工资也无奖金;11、春节期间值班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发放值班工资,不再另行安排调休;12、公司员工春节回家的车票公司予以报销(符合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山东籍员工春节需随公司安排的大巴往返,若不随行,该次车船费员工自理;13、请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及国定假日,均计为请假时间;年休假与探亲假享受一天在途时间,在途一天计算在请假时间之内,综合部会自动扣除。往返路程车票则按实际请假时间核准,若有不符当次车票不予报销,超出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其他假期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14、带薪长假的休假时间,原则上为4个月一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15、已婚女员工的生育假过后需要请延期假的,延期假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假期间公司为其缴纳基本的五险一金,延期假过后仍不能上班的,视同自动离职。

  三、请假流程细则1、公司员工符合年休假、探亲规定请假或需要请事假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对员工请假资质审核并签署意见,再交部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2)将批准的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或综合部部长、其他人员签收无效)签收,休假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签收后生效,否则不予报销休假的差旅费。

  (3)公司副部长以上职务的人员请假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若只口头向部门领导请假,综合管理部未见请假申请表,则视为旷工。部门领导若未见假条即同意部门员工的请假,则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

  2、公司员工若有急事请假,无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本人必须先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休假之前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并由部门领导委派部门管理人员帮其代办请假申请表。员工若未申请即休假,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向领导申请,但其部门未帮其办理请假手续,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核5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3分。

  3、针对应届毕业生,公司允许其请一定期限的假期参加毕业答辩,但必须按事假请假流程办理,请事假期间发基本工资,无奖金。往返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4、以上假期休假完返回公司,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综合管理部按照销假时间统计年休假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在规定假期结束之前)向领导申请并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综合管理部未接到延长假期的通知,则正常假期之外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因未销假导致休假时间超过当年可享受总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有休假,探亲或休假的车票不予报销;超出总休假时间的日期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

  5、员工在因病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探亲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探亲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探亲假)兑假,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若当年年休假(探亲假)没有剩余,则必须填写事假申请表,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

  6、员工因工伤在家休养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至综合管理部,此项须纳入各部责任人的绩效考核中,若未及时通知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核3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员工在家休养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往返差旅费自理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篇三

  为更好对各行政服务站的管理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对各行政服务站聘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的一系列休假制度作出以下规章制度管理:一、年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备注:

  (一)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二)未经事先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矿工处理。

  (三)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臵,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四)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实因工作原因而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六)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计算。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实施:

  (一)、元旦周期:共3天;

  (二)、春节周期:共7天;

  (三)、清明节周期:共3天;

  (四)、劳动节周期:共3天;

  (五)、端午节周期:共3天;

  (六)、中秋节周期:共3天;

  (七)、国庆节周期:共7天;

  三、婚假。

  (一)、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四、丧假。

  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五、工伤假。

  根据国家规定,以下几类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中受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有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的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八)、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六、产假。

  女聘员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处)

  七、事假。

  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八、病假。

  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具体参照《劳动法》。

  九、请假程序

  (一)、请假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应提前一周申请,2天以内的事假应提前2天申请;

  (三)、年休假、婚假、产假的工作人员,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过申请后须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本单位行政人事部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连续旷工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

  (六)、假期完毕,休假人员须于上班当日至行政人事部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备注:

  一、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二、事后补办请假者,每一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3次,违者视为旷工;

  三、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聘员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行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四、在试用期内如特殊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天或病假天数累计超过六天者,可予延长试用期或辞退;转正后特殊事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每自然年超过30天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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