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自首和坦白的方法
你对自首和坦白有多少了解?坦白,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被司法人员当场抓获,被群众扭送至司法机关等不具备自动投案情节的情形),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自首和坦白的相关法律知识。
区分自首和坦白的方法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区分自首和坦白的方法
自首与狭义的坦白之间的相同之处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罚。
二者的区别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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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的基本内容
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据以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
量刑情节具有以下特征:
1、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事实无关,是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事实情况;
2、量刑情节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有影响作用;
3、量刑情节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事实情况。
一般而言,以刑法是否就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将其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
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我国刑法共规定了以下四种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情节;
第三,减轻处罚情节;
第四,免除处罚情节。
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4)犯罪侵害的对象;
(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
(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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