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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保缴纳的问题_农民工社保缴纳的比例​

时间: 炜杭741 分享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农民工们都很关心社保缴纳的问题,尤其是社保缴纳的比例​。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农民工社保缴费的相关法律知识

  农民工社保缴纳的问题

  应为农民工缴纳哪些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以享受哪些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哪些行业可以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由于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生产现场作业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因此,该类用人单位最好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哪些部门应对用人单位执行合同情况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工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劳务派遣单位应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用人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被派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农民工应如何应对?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予履行的,农民工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全总将加大劳动权益保障力度

  一是切实保障工资报酬权益。建立工会欠薪报告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同工同酬同权。

  二是推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活动,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益保护。扩大“安康杯”竞赛活动对农民工的覆盖面,组织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四是保障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推进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对农民工职工代表教育培训工作。

  五是提供多样化帮扶与服务,将农民工纳入困难职工帮扶范围。

  六是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完善农民工跨区域双向维权协作机制,督促企业改善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

  社保缴费的发展状况

  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各地普遍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势必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如何平衡好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还需要统筹考量,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缴费率。眼下,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36.6%,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来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热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调整必须同步进行,合理调整不同收入群体水平,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其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国家比例也在2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须调整我国的财政开支结构。各地不能只盯着公众的社保缴费基数,更应承担起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强保障体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后,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交的钱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没有同步增加?2012年广州曾打算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但根据方案,广州居民缴纳的医保费用提高50%—108%,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却只增加5%。这引发公众强烈质疑,调整方案随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多少,对养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语焉不详,自然难以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开动脑筋,通过多元化投资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众的养老钱、救命钱白白缩水。

  应该看到,社会保险不是社会福利,参保人必须先履行缴费义务,再享受待遇。无论从社保制度良性发展,还是从提升保障水平来说,适当调高缴费标准或是大势所趋。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制定一揽子方案,多项措施齐头并进,让公众缴得明白、缴得放心。

  在北京农民工缴纳社保的方式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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