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知识大全 > 知识百科 > 法律知识 > 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犯法吗

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犯法吗

时间: 炜杭741 分享

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犯法吗

  关键词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的价值成果之一,网络发展迅猛,可中国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离完善那一天还很遥远。近日,有人利用“关键词”进行诈骗,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网络关键词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300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搜索“关键词”已成了互联网寻找信息的重要步骤。一些企业和个人也看准了个中商机,抢注互联网“关键词”,以待他日抛售。这样的心态,正好被一些动歪脑筋的人利用来诈骗钱财。17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谈某某、许某、王某某等14人靠“关键词”买卖诈骗96名受害人,获利近300万。

  “关键词”是继IP地址和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名称系统,在网上,“关键词”可以直接访问目标网站或者其他信息资源,是企业树立和推广品牌的重要形象标识。

  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谈某某等先后在滨江区注册了网络科技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他们转而从事骗取网络“关键词”持有人钱财的活动。他们先把“关键词”持有人骗到公司,谎称有人愿意高价购买持有者手中的“关键词”。一番天花乱坠后,“关键词”持有者放下了心理防备。

  然后,他们才使出“大招”:称“关键词”转让需办理有关部门的可信平台认证,需要一笔手续费,同时,还需要一笔“关键词”APP制作费。

  当然,这笔钱和他们吹嘘买家出的“价钱”相比,算是微不足道了,很多持有者也是深信“关键词”肯定卖得出去,便一口答应,双手将钱款奉上。经检方指控,14名被告人在此期间共骗取被害人96名,诈骗金额接近300万元。

  据了解,工信部官网曾有过一个关于“关键词”的声明,明确表示手机“关键词”、3G“关键词”、网络“关键词”、无线网址、信息名址等“关键词”转让属于市场行为,工信部从未对“关键词”转让设立许可或备案条件,也不会对相关转让行为收取定金。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关键词源于英文“keywords”,特指单个媒体在制作使用索引时,所用到的词汇。是图书馆学中的词汇。关键词搜索是网络搜索索引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希望访问者了解的产品、服务和公司等的具体名称用语。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上网娱乐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爱好。根据调查,到2012年中国网民人数已达7亿,超过一半的中国人在使用互联网。所以互联网上存在着巨大商机。让很多商人看准了这商机,纷纷开始进军互联网。

  但是不得不说,互联网的巨大商机是不可否认的,当然中国互联网已经是三国鼎立。百度、腾讯、阿里巴巴,这是中国互联网上的非常大的三家网站。当然这三家虽然出发点不一样,但是它们的成就已经是非同一般了,它们的成功都在有属于自己的网站,有自己的地盘,它们都是从自己的网站开始做的,如果你是一个想在互联网上发展的商人,那么你就做自己的网站,别人在找有你商品的时。只要输入有关的关键词就能找到了,即用户输入一个词/句子,以此为内容进行搜索,搜索引擎据因为内容显示的搜索结果。其中用户输入的内容就是“关键词”。

  关键词是用于表达文献主题内容,不仅用于科技论文,还用于科技报告和学术论文。

  论文是科学研究中创造性思想的载体,它的首要任务在于传递科研信息,同时也具有文化储存和文化积累的意义。无论是从传递信息角度,还是储存信息角度考虑,主题词或关键词的标引都将给文献的储存和检索带来极大的方便。因此,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13日发布了《文献主题标引规则》(GB3860-83文件),规定了文献主题分析主题词选定、标引、组配等规则。十几年来,自然科学期刊论文大多附有主题词或关键词,而文科学报则刚刚起步,且程度不同。工作中,发现有不少学术论文关键词的标引不规范,也就是说不适“度”。

  怎样标引关键词才能适“度”呢?

  无论是直接从题目中抽取的名词,还是从小标题、正文或摘要里抽取的部分词汇,要适“度”,都必须标注单一的概念,切忌复合概念,因此,我们在选取关键词时,一定要对所选的词或词组进行界定。如《基层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标引的关键词是:“执法素质、执法形象、素质教育”。这篇论文标引了三个关键词,而且三个关键词都不是文章标题里的,也不是小标题里的,不看标题,只看关键词,谁也看不出这执法形象,执法素质,素质教育是对谁而言的。显然,这三个关键词限定的不具体,是复合概念。如果把“基层民警”标引出来,就显得很明确了。基层民警、这是一个词组,它是单一概念、让人一看就知道,你这篇文章要论的是基层民警这一部分人。另外,“执法素质”、“执法形象”这两个关键词在一定意义上说有些雷同,素质往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形象。

55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