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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会被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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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又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那么我国刑法关于高利贷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高利转贷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认定高利转贷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高利转贷罪,需要准确认定其犯罪对象,即何谓信贷资金。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

  (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

  2、根据我国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对此用作发放贷款的信贷资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述明贷款的合法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原则上还应提供担保人或质押、不动产抵押等,经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审查、评估后,方能确认是否贷款。凡通过编造假去向、假用途、假担保套取信贷资金者,本身即属违反信贷资金管理法规的金融不法行为;另一方面,根据我国有关金融市场管理法规,任何单位不得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以上发放贷款,否则,亦属违背我国信贷资金发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转贷行为。

放高利贷会被处罚吗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又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那么我国刑法关于高利贷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高利转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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