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车新政策
专车是什么,关于专车出台了哪些专门的政策。2017年专车新政策有哪些,关于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有哪些影响。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专车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专车新政策
网约车新政:从舆论哗然到“最大公约数”
2017年全国两会将在3月3日正式召开,网约车(“专车”)是近些年出现的新生事物,方便了城镇年轻人特别是白领的出行,但也引发了出租车与“专车”之争,在多个城市出现了“的哥”包围网约车司机抗议的情况。一些网约车企业通过“红包”补贴抢占市场,冲击了正常市场秩序;承运人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乘客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风险漏洞。
网约车新政互联网+
这就把负有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的交通运输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而2015年4月国务院制定和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出行”的创新开了绿灯。交通运输部处在中央政府倡导“互联网+”和城镇居民移动出行的双重压力中。国两会期间,时任交通运输部部长的杨传堂接受北京一份报纸采访。记者问:您觉得私家车能进入专车运营吗?杨传堂答:“永远不允许。”而谈到司机抱怨出租车“份子钱”那么贵时,杨传堂答:“我觉得不能降,该多少就是多少。”在网民看来,政府主管部门是站到了出租车企业“特殊利益集团”一边,舆论哗然。
这两段话都有特定语境。杨传堂谈专车时刚说过私家车开黑车不能保障服务和安全,偷税漏税,“政府部门要坚决打击”;而谈到“份子钱”,考虑到企业要为司机承担三险等因素。网约车问题的第二次舆论风波,是交通运输部草拟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这份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而出租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这势必把众多私家车主挡在门外。一些学者发表公开信,激烈地批评这是沿用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思维监管网约车,会阻碍移动出行新业态的发展。
此次的网约车新政可谓是空前绝后,很多人都很无奈。在一个月时间里,征求意见稿收到了6832条意见和建议。工作小组到21个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五十多次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论证会和咨询会,还研究了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出租汽车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
2016年7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当初的征求意见稿做出了重要调整:把网约车的车辆登记性质调整为“预约出租客运”,反映了新业态的特征。
考虑到网约车使用强度不比巡游车,对车辆报废给出了一个更宽松的空间,即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可转成社会车辆继续使用;明确平台公司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以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
2017出租车取消份子钱新政
在我们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日前终于面临改革,长期饱受争议的专车已经将被纳入中国出租车管理体系,换句话说,专车从此获得了合法的身份。我们就带大家自己来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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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滴滴快的获得了上海市颁发的首块专车经营牌照,引发了社会关注。随后,交通部又对外发布了有关出租车改革和专车管理的两个方案。方案首次提出中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它将和“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根据方案,中国将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对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数量调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准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
不过,新出台的方案对私家车接入专车的行为明令禁止。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的车辆,都不能从事网络预约运营。此外,办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说:“我们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无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关于车辆的要求是要具有营运性资格的车辆,所以这方面目前这个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但是营运性运输的车辆有什么具体化的要求,这些问题还需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截至底,中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超过12万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部分城市也存在出租汽车“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经营权管理不尽规范等问题。特别是近两年,移动互联网快速融入出租汽车行业,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也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业矛盾进一步凸显。
这次对外公布的新方案,除了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外,传统出租车的改革在方案中也有涉及。比如:方案提出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规定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而对于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新方案中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将完善巡游出租车经营管理,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和出租车驾驶员协商确定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标准和定额任务,“承包经营是为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具有现实合理性。承包费关系到出租汽车企业发展和驾驶员切身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探索多种利益分配机制,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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