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政策性借读生
2017广州政策性借读生
异地中考政策主要针对非广州籍考生(即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有,那么异地中考政策全面实施之后,对非广州户籍考生何影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广州政策性借读生,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广州中考异地借读生不能报考"指标志愿"
中考一般都在每年3月中旬进行报名,从去年开始广州实施“指标到校”,考生报考“指标生”需要资格审核,跨区考生只可报考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计划,没有广州市户籍的异地借读生(非政策性照顾生)不能报考指标计划,其他不同类别的考生在报名范围上略有差异。
报考“指标”需满足四个条件
从今年开始,广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下简称“指标到校”)。欲要报考指标计划的考生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广州户籍,二是有初中学校3年学籍,三是在学籍所在学校读到毕业,四是应届毕业生。满足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此外,经教育部门批准,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同样可以报考指标计划。那么市外转学到广州的人数会不会很多挤占了指标计划呢?对此市招考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外转学以及迁户籍到本市的人数并不多,考生可以放心。
老三区视为三个独立区分配指标
在指标计划分配方面,越秀、荔湾、海珠这老三区是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进行指标计划分配;南沙区三镇的初中学校参加南沙区指标计划分配。跨区生只可报考学籍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了解到,往年,越秀、荔湾、海珠这老三区都是视为同一区进行报名招生的。如今三区作为独立招生区分配指标有什么不同呢?对此,市招考办负责人解释,除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是三个区各自独立进行分配外,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打个比方,你在荔湾区某所初中就读,想报考越秀区的区属示范性高中,那么你可以在统招计划当中报考,这并不会视作外区考生。可是你就不能在指标计划当中报考,因为你所在的荔湾区某初中只会分到荔湾区属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而不会分到越秀区的区属示范性高中的指标。
此外,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异地借读生报考条件方面
民办普通高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条件不同:
1.如果报考民办普通高中,政策规定,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2.如果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在2014至2016年的过渡期内,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但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但在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之后,非广州户籍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要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异地借读生录取实施办法方面
1.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
3.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招生计划。
只有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能报考
在2014~2016年过渡期内,学生只要有三年完整学籍,就可以报考普通公办高中。而2017年,只有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能报考普通公办高中。对于这部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家长,2014~2016年过渡期称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2017年全面实施之后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所谓“四个三”条件,分别是:
①具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与合格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③具有购买满3年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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