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准生证新政策
2017年广东准生证新政策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广东准生证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广东准生证办理流程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温馨提示,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告诉他们,你现在居住在某市,但户口仍在这里。需要他们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把所有证件及前面办的一个证明和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她会给你一张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绍信也收走,换成一个绿色的本本给你,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在你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所需证件: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有房产证明也带上。
程序:找到你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把上面讲到的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他会帮你填一系列的表格,并问一些简单问题(比如是否初婚等等)。随后,就会交给你一张某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并让你带着这张卡,去规定的地段医院或者街道卫生院去检查身体。
4、去当地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所需证件: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所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等。
广东生二孩不用办准生证
生育登记属于行政登记
类似户口登记
去年底,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但对于该制度的适用情况和具体细则并没有明确。近日《办法》下发,生育登记终于有了细则。
以往,生一孩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大家常说的准生证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个小本本,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医院建档等环节时,也必须出示。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准生证”的说法虽在民间沿用,但这一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准确。“准生”,意味着批准才能生育,但在广东,多年前就已开始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计划生育服务证也是属于生育登记。而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对生育二孩实行的才是审批制度,“再生育审批很严格,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才能批准生育。但生育登记则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类似于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并据此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记者查询发现,比如在“单独二孩”时期,生育二孩就需要向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
而此次《办法》则明确,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对生育二孩采取与生育一孩同样的登记制度,且在流程、材料和时限等方面日益简化、优化,“从计划生育服务证过渡到生育登记证明,现在还有一张《生育登记证明》,以后会逐步推广网络办事,实现信息化。”
生育登记无需赶回户籍地
生育后半年仍可办理
记者对比后发现,《办法》上规定的生育登记的流程较此前确实更为简单。以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在生产之前进行。而按照《办法》规定,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最晚的时间是生育后半年。
以往需要到男方或女方户籍地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而11月起,生育登记地可以是男女方的户籍地,也可以是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这意味着,夫妇在外地工作,办理生育登记,无需赶回户籍地。
所需的材料也作了简化。11月1日以后,除了其他材料外,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生育登记只需提供其中之一,在此前则要同时提供。
此外,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都可按照《办法》进行生育登记。对于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相关机构凭证明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办法》还明确,夫妻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亲自到办理机构的,可以委托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代办。办理机构在查验委托书及三方的身份证原件之后按规定办理。
下月或采用新生育登记表
查环查孕不再强制
目前广州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实施情况如何?记者咨询广州的12356阳光计生委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生一孩,仍需要在分娩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而二孩只需要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即可。
天河区石牌街计生办工作人员说,如果之前一孩已经有了计划生育服务证,在怀孕二孩以后,拿原来的证去计生办进行二孩生育登记即可,符合要求的便可登记。
越秀区黄花岗街计生办工作人员也表示,在11月1日之前办理二孩登记的,可以携带之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相关资料办理二孩登记,但在这一时间后会有新的生育登记表,“近期要办二孩登记的,可以在11月后再办理。”
此外,对于此前查环查孕的做法,多个街道计生办均表示,目前已经取消强制规定,鼓励自行避孕。
七种情况生育仍需审批
而审批程序并非就此结束。《办法》也明确了符合政策内二孩之外仍可生育,但需审批的七种情况。
其中包括: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根据《办法》,符合这七种情形的夫妻,需要先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后,再进行怀孕生育。且《办法》明确表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应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1、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仍需生育登记证明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称,为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办理生育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凭《生育登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享受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生育保险和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这意味着,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还是要先办理生育登记,不能等到生育后。
除此之外,省卫计委也将建立生育信息通报机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将生育信息通报给卫生计生部门,便于对市民生育信息进行补充登记,及开展相应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没有生育证明孩子也可入户
记者了解到,对于孩子入户,公安部门将有一个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过程,如果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将通报给卫生计生部门进行依法处理,但不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
记者致电大石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表示,“孩子入户时,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就提供,没有的也可以不提供,但需要写申请表,注明自己是政策内或是政策外。”
什么特殊情况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都可按照《办法》进行生育登记。
●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夫妻
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相关机构凭证明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未办理结婚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也可按《办法》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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