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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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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扶贫政策

  扶贫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应发挥公共政策所应有的作用,为切实解决我国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作出贡献。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甘肃扶贫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甘肃省精准扶贫方案

  甘肃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为了把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x]25号)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x]3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就是通过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准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门路、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等,使所有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做到对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村和贫困户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基本内容

  1、范围精准。

  以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和藏区“三大片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为主战场,统筹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

  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贫困人口分布情况,确定扶贫攻坚重点区域(片、带、村)。

  2、对象精准。

  按照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的《甘肃省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底全省6220个贫困村、552万贫困人口,是扶贫攻坚的主要对象。

  3、任务精准。

  按照全省和各市(州)、县(市、区)制定的五年基本消除贫困实施方案,进一步把减贫目标和脱贫时间表细化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

  4、目标精准。

  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围绕“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把实现“六大突破”的攻坚任务,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贫困户。

  5、措施精准。

  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挂钩,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

  每个贫困村都要有扶贫规划、脱贫计划、工作台帐;要有省、市、县领导联系、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有龙头企业带动、有科技人员指导、有金融网点覆盖。

  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基础台帐、帮扶计划、脱贫措施;要有增收项目、有资金扶持(包括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其它帮扶资金)、有干部联系帮扶。

  6、责任精准。

  要紧紧依托“双联”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的深度融合;片区县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各级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所有承担扶贫任务的部门、单位,都要把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把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主要扶持对象,聚精会神地实行精准扶贫。

  要用是否“进村入户”来衡量和甄别是否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要把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按期脱贫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凡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单位、企业、项目,都要有到村到户到人的扶贫措施,承担相应脱贫任务,向群众交“扶贫帐”。

  三、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精准化识别

  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扶贫对象和扶贫对象的准确信息摸清摸准,为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1、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

  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全省552万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摸底,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农户。

  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省、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

  --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

  --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

  --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

  --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2、对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六有”。

  按照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标准、规模,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

  --有村情档案。

  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

  --有问题台账。

  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

  --有需求清单。

  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

  --有村级规划。

  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实施计划。

  包括贫困户增收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覆盖带动计划、科技单位和人员技术指导方案等。

  --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

  --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二)集中力量,针对性扶持

  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对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

  1、专项扶贫要进一步提高精准性。

  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两后生”培训等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结果紧密联系。

  到201x年,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并大力实施整乡、整流域、整产业连片开发;到2018年,互助资金加上“中和农信”小额贷款要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从201x年开始,“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实行对58个片区特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县贫困家庭全覆盖;到201x年,马铃薯、草食畜、林果、蔬菜、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主导产业和增收项目要实现对所有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2、行业扶贫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做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多管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形成攻坚合力。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到村更要进村入户,重点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项目、投放资金、检查效益、承担脱贫任务。

  3、社会扶贫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

  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将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和迫切问题;深化和拓展东西扶贫协作,推进天津、厦门等省外发达地区的市县乡村、企事业单位与我省贫困县乡村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双联”行动的载体作用和与扶贫工作同质、同步、同向、同力的平台作用,使“双联”工作队和“双联”干部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

  进一步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深化“民企陇上行”行动,通过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形式,大力开展“村企共建”,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

  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支医助教、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

  通过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和社会爱心捐助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为基础,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4、金融扶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步伐,为金融服务修渠引水;通过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小额信贷保险等机制和加大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贫困群众贷款保驾护航,确保贫困户贷得着、用得好、还得上。

  金融部门要将服务网点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延伸,确保到201x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缩小存贷差等金融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流向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耕文明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规模的基础上,为贫困户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到2015年,为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3-5万元、期限3年以上的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要做好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共同研究确定金融扶贫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扶持对象,建立金融机构与扶贫部门联合调研、共同论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长效联动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实现:

  --“五到村”:目标任务到村、规划计划到村、项目资金到村、帮扶责任到村、监测管理到村。

  实现“七有”:有主导产业、有专业合作社、有教学点和卫生室、有敬老所和幼儿园、有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有金融网点覆盖、有综合商业服务、有良好的村容村貌。

  --“六到户”:结对帮扶到户、脱贫计划到户、项目安排到户、产业培育到户、跟踪监测到户、效益落实到户。

  实现“八有”: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基本农田,有增收产业,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有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七到人”:“两后生”等学历型技能培训落实到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落实到人,农村低保、新农合、五保供养等政策落实到人,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如少生快富工程)落实到人,增收产业技术培训落实到人,创业性、开发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措施落实到人。

  (三)实时监测,动态化管理

  以甘肃扶贫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上联“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一平台、两系统”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

  以村为基本单位,设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每年底在村内公示,接受监督。

  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

  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各县(区、市)建立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建立全省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四)落实责任,精准化考核

  1、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对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业绩考核、对相关部门扶贫工作考核以及对片区县和插花县扶贫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落实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全面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奖惩机制。

  2、细化责任。

  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定位、定量、定时的精细化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3、强化措施。

  把建档立卡的质量、与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衔接情况、动态管理情况等,作为考核扶贫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据和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与业绩考核、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4、加强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

  充分利用“一平台、两系统”,建立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查询、项目跟踪、资金监管、意见反映、举报投诉等实时监测考核机制。

  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村推进、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技能培训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及时发现、分析研究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精准扶贫,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

  通过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变“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必将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等老大难问题,使整体推进与扶贫到户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各级党委、政府和参与扶贫开发的部门、单位、企业、组织,都要从我省“四个尚未根本改变”的省情实际,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围绕贫困村、一切措施针对贫困户,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

  2、完善体制,明确责任。

  坚持省里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

  省级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市州主要负责项目审查备案、资金项目监管、进度监测、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县级是管理的主体,负责规划编制、计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乡镇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监测统计等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修订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58个片区特困县特别是“两州两市”中的特困县,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

  17个插花贫困县和其他11个县,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应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

  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在全面抓好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确定具有代表性、基础工作较好的临洮县、康县、清水县、静宁县、宁县、卓尼县、康乐县、天祝县等8县为精准扶贫示范县,总结经验,示范带动。

  4、健全制度,强化监管。

  建立扶贫系统项目监管责任人制度。

  省、市、县三级扶贫办主要领导对项目监管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

  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项目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直接责任人要对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和“一平台、两系统”动态管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要认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监测管理任务。

  5、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以县为单位,在6220个贫困村全面实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

  在现有“双联”行动确定的帮扶关系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村选派3名以上有事业心、有经验、有能力、有市场经济头脑,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任期3年。

  工作队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扶贫规划、增收计划和脱贫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组织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监测项目效益;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协会和专业生产合作社,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深入农户宣传政策、传播知识、推广技术、发展增收项目、拓展增收渠道;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落实各项惠农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驻村扶贫工作条例》,确定工作任务,建立培训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队长明确、队员落实,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使扶贫工作队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6、加强基层扶贫队伍建设。

  加强县、乡扶贫队伍建设,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58个片区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工作站、配备扶贫专干,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监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贫困村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通过下派、引进、选调大学生村官、干部挂职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等方式优化充实村级班子,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紧紧瞄准贫困群体与贫困人口,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战略,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积极实施整村推进、“雨露计划”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富有成效,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社会事业有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创双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省、市扶贫办的各类文件,掌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办整体素质,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xx年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一)整村推进项目

  1、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按照《关于下达20xx年度扶贫开发办公室责任目标的通知》(濮贫组【20xx】1号)要求,我县今年完成了9个贫困村(韩村乡苏二庄村、固城乡姚屯村、柳格镇城北村、双庙乡单寨村、六塔乡谢庄村、瓦屋头镇里固村、马村乡岳麦村、大流乡店上村、阳邵乡西阳邵三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任务,使用中、省财政资金630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18.65公里。

  2、20xx年度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使用中省财政扶贫资金132万元,完成了马村乡齐吕楼村、巩营乡刘庄村的整村推进道路工程,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4.6公里。

  3、20xx年度整村推进示范村奖励项目,省扶贫办奖励我县整村推进示范村(古城乡后囤上村、大屯乡南召市村)资金100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2.76公里。

  4、利用整村推进结余资金86万元,修建c25标准水泥路道路长2.4公里,解决了古城乡叶村、范村、前囤上、大高村、马庄村等5个村的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雨露计划”培训情况:

  20xx年XX县“雨露计划”计划培训1000人,按照国家精准扶贫要求,今年扶贫办积极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贫困人口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贫困人口1200人。

  培训前期我办充分摸底调查,掌握农民需求,培训实施方式根据农民需求,真正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农民喜欢什么样的培训方式就采取什么的培训方式,培训过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重点覆盖阳邵乡乜庄村、报录村、西阳邵二、三、四村、前寒泗滨村、仙庄乡王毛孙村、大流乡店上村、六塔东留固村、古城马庄村、西王庄村、前囤上村、固城乡吕家村、马村乡白马杨村。

  培训专业主要为花生种植与管理、现代小麦、玉米高产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大棚蔬菜管理技术、莲藕种植、养殖技术等。

  从今年整体培训情况来看,根据农民需求,重点突出“实用”二字,经后期电话回访培训效果整体较好,受到广大贫困农民的称赞,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转变了贫困村群众的生产观念,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强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使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掌握1—2门实用生产技术,拓宽了农村家庭的增收门路,提高了贫困家庭就业创业的技能和致富本领,增强了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了贫困村的发展。

  (三)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1、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准备阶段工作。

  一是精心制定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按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市扶贫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县级实施方案;

  二是及时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及时安排部署工作。

  三是科学测算贫困人口。

  按照市测算贫困人口规模,根据本县贫困人口分布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规模测算到乡,乡镇按照县测算规模测算到行政村;

  四是注重分类指导。

  通过扶贫办人员包乡,经常深入一线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建档立卡工作。

  2、完成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对象的识别。

  按照“确定规模,农户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的识别办法,稳步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对象识别工作,真正做到了不错评、不漏评。

  全县17个乡镇涉及到行政村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全县识别贫困人口46602人,11590户。

  3、完成了贫困村的识别。

  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级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以20xx年全省认定的贫困村为基础,严格按程序和条件进行识别。

  对通过整体推进,定点帮扶等措施或通过自我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已发生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加、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大部分贫困群众已经稳定脱贫的贫困村(包括受表彰奖励的整村推进示范村),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纳入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城中村改造规划的贫困村,不再作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

  通过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共识别出贫困村78个,其中新认定贫困村20个。

  4、完善各乡镇资料归档工作。

  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但是在一些乡村仍然存在不注意保存评选材料问题。

  目前,我办采取逐乡审核上报材料,并对各乡材料提出整改意见,待各乡整改完成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截止目前,全县17个乡镇资料已审验合格,完成归档。

  5、完成了我县46602贫困人口的信息录入和上传工作。

  6、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我县已已制定《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派出78个驻村工作队,参与驻村帮扶县直单位90个,驻村工作队员246名,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各类人员2604名,有力促进了我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

  (四)通过项目扶持和带动实现全县稳定脱贫4966人

  单位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3】

  根据x办文[20xx]23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x办发[20xx]26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

  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熊继宏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了由熊xx、赵xx、张xx、周xx、马xx五人扶贫工作队。

  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本单位驻村扶贫各项工作。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联系村领导师利龙、吴立新多次到村入户认亲,多次看望帮扶对象,结对、制定方案、指导扶贫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工作6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x月23日,由县领导吴立新带领局工作队,在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该村组农户调查了解村情民意,与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开展多次座谈了解具体情况,共商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6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根据该村贫困户名单,结合我局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立了由局机关20名干部职工与该村62户257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并建立完善了结对帮扶档案。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驻村帮扶工作,到2020年该村基本消除贫困现象,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贫困对象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送、五帮”活动,使贫困村整体达到“五通、五有”目标。

  (二)帮扶方式。

  建立健全局机关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局机关每名干部帮扶3-5户贫困户,全面开展帮扶活动,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同时,局机关将组织驻村工作队,及时了解掌握帮扶村的动态信息和村民的个人信息,做到精准定位扶贫。

  (三)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建农村基层组织、帮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带动扶贫产业发展、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干部作风转变,促群众增收脱贫”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是:

  1、帮扶单位包村任务:

  一是制定贫困村6年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

  二是培育主导产业,帮助贫困村培育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进市场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大户。

  重点协助抓好全村土地流转130亩规划,帮致富带头人种植玄参、桔梗、金银花等为主的中药材,增加农户收入。

  三是指导协助该村加强信息网格化建设,制定完善信息网格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

  四是扶贫解困,组织单位全体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原则上把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贫困户作为优先帮扶对象;

  五是按照省市县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三万”、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家园、“绿满xx”等活动。

  2、干部包扶贫困户任务:

  一是制定脱贫计划。

  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分析原因,制定脱贫计划;

  二是选准发展项目。

  因户制宜地帮助贫困户选好致富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实现稳定增收,结合全县扶贫“四大工程”,在改善居住环境、就业创业、发展产业等方面帮助贫困户排忧解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由局支部书记熊继宏任组长,副局长赵桂平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一支由熊xx、赵xx、张xx、周xx、马xx5人扶贫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本单位驻村帮扶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县有关规定,驻村工作队员要做到“三不准”。

  帮扶工作队原则上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5天,及时为驻村帮扶工作队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工作队员生活和住宿必需品、交通费用、生活补助等按照《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每月由单位按实际驻村情况据实核销。

  2017年甘肃惠民政策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10个惠民政策【1】

  1、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

  2、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3、今年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4、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

  5、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地区PM2.5浓度明显下降。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城区燃煤小锅炉。

  6、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

  7、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8、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

  9、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

  10、今年要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甘肃惠民政策【2】

  一、项目背景

  2015年,甘肃省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2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43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45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至3514元。

  对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相比,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仍然比较低,还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需要进一步提高其救助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城市低保。全省标准提高10%,由380元提高到41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328元提高到361元。

  (二)农村低保。提高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3.6%、6.3%,由275元、234元提高到285元、249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其中:集中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5000元,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3925元),市州、县市区补助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

  三、实施范围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

  四、资金筹措

  (一)城市低保。共需保障资金32.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1.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8.1亿元,市州、县市区补助3.1亿元。

  (二)农村低保。共需保障资金59.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3.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5.3亿元,市州、县市区补助0.4亿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共需资金5.7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亿元,市州、县市区补助0.79亿元。

  五、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操作程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办法,做细做实提标提补基础工作,严格救助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扩大民主评议范围,实行长期公示制度,切实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公开公正、对象精准。

  (二)突出保主保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保主保重的原则,城市低保重点保障全额对象,其他对象严格实行差额发放;农村低保重点保障一、二类对象,帮助其实现政策性脱贫,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不得提高,可通过扶贫政策帮扶引导,促使其脱贫致富。新补助水平必须自2017年1月1日起补发。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保障资金兜底保障作用。城市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资金按季度(或按月)通过“一折统”发放。无论是按月或按季发放,必须保证在月初或季初由代发金融机构行直接划入保障对象账户。

  (四)加强动态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动态管理,坚决杜绝补助水平和标准“一刀切”、“平均发”、人为降低或拔高等不规范行为,以及保障对象“只进不出”、违规保障等现象,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要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救助金,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五)加大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的衔接,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并定期不定期对实施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省民政厅要把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民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实事完成时间、补助水平和标准、配套资金到位、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随机跟踪督导,对推进办实事工作进展缓慢、执行政策变形走样等问题随时进行通报,对执行政策中的渎职、失职等行为要严肃问责。

  七、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

  甘肃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3】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五步:(区)县民政局复查后,张榜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从批准当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资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甘肃省惠农政策与补贴方案【4】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意向、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确定补贴资金规模。补贴资金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岷县漳县地震受灾严重地区适当倾斜。

  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省农机局、财政厅要加强对农垦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其他市、县属的地方垦区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纳入《甘肃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县区,要在当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我省已纳入全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补贴标准按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提升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6个小类94个品目。

  对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产品,省农机局按程序分批次归类归档,并根据农机化发展需要,适时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调整。

  全省范围内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玉米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马铃薯收获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

  有条件的市县,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选择部分或全部机具品目敞开补贴。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应当与鉴定报告一致。危及人身安全的补贴机具必须加装急停、防护罩等规范性安全装置,且警示标志齐全。补贴机具产品须随机附带整机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规范性文件。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3〕9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3〕92号)精神,岷县漳县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岷县、漳县、临洮县、渭源县、陇西县、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舟曲县、宕昌县、礼县、康乐县、武山县等13个)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执行(2015-2016年)。

  省农机局根据农业部公布的通用类及相关省发布的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结合实际测算形成《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向社会公布执行。

  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补贴销售机具价格进行动态监管,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省农机局可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

  各县(区、农场)要结合实际,自行设置对每一类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上限。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农机局要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则上,补贴对象应到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机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区、农场)结合实际制定。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具体时限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协商确定并严格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省农机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地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等工作。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敞开补贴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增加资金投入。要保证农机化主管部门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继续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各地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驾驶人依法取得驾驶操作证。各级农机管理、监理、培训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办公、补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补贴机具,由农机监理机构建立管理档案,并开展实地安全检验。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省农机鉴定站要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公开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省、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省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及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议,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同时,要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处理情况报农业部。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工作,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省农牧厅:0931—8179122;省财政厅:0931—8891324;省农机局:0931—8419960;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31—8320294;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三农”服务热线:12316。

  七、方案与总结报送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实施方案(含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印发执行并抄报市(州)农机、财政部门。

  每年12月20日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机局、财政厅。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须按有关规定单独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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