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南宁购房契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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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南宁购房契税新政策
南宁购房契税新政执行9个月 买大户型省下2万元
今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具体是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并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具体契税优惠调整如下图:
《通知》下发两天后,南宁开始执行。据南宁地税局介绍,政策实施以来,共有7.85万户(次)购房者享受到契税减免优惠,占买房人群比例的68%,平均每套减免近万元税款。另外,今年5月至10月,南宁有1.31万卖房这享受增值税减免,占二手房交易的98%,每套平均减免达2.96万元。
今年4月,市民唐先生在兴宁购买了一套160㎡洋房,“之所以迟迟没有买第二套房,是因为担心契税会交很多。”按照调整前的算法,唐先生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如面积超过90㎡,需要按照总价征收3%的契税,而调整后契税减半。唐先生这套洋房单价8100元,调整前需缴纳近3.9万元,而调整后只需2.6万元,前后省下1.3万元。
与唐先生一样,市民黄女士在购买首套住房时也享受到了契税减免的实惠。黄女士在五象购买了一套125㎡的大户型,总价约为150万,新政实施前,按照3%税率缴纳契税,约5万元,新政实施后按照1.5%缴纳税款,约3万元。新政实施后省下了2万元。
“尽管新的税收政策已经执行了9个月,但是每天仍有许多市民来电或现场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此,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已经实施的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南宁市地税局通过媒体、网络、办税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展开宣传。推出“税智星”纳税助手,方便纳税人24小时在线咨询关于广西区内房产出租、房产交易等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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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新政,扩大了优惠范围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契税和营业税两方面,于2月22日起执行。
自治区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现行规定,影响契税税率的有两个要素:其一,是否是“首套唯一”住房,若是“二套房”,无论大小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其二,住房面积。目前,广西按住房面积大小不同,将大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划分为非普通住房,小于144平方米的划分为普通住房。购买的首套住房属于普通住房,才能享受减按1.5%的税率。若购买的为非普通住房,即便为家庭“唯一”,仍按3%征收。此次新政,放宽了对“首套唯一”住房面积的限制,即便是非普通住房购房者也能享受1.5%的税率。另一亮点是对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税率进行了下调,并明确“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定义,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同时,并未对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加以限定,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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