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如何查养老金?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如下
什么是个人账户?其功能作用是什么?
答: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职工设立一个人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记入的内容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以下项目:
(1)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本养老金调整需要从个人账户支出的费用;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按规定从个人账户余额中继承的部分;
(4)职工退休时的一次性支付金额。
个人账户是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了退休后能够按时足额领取退休费,享受应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晚年生活无忧,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应督促其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湖南省劳动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第三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从2006年开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调整?
答: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湘政发〔2006〕7号第三条)
参保人员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二种途径查询基本养老保险信息。
(1)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2)网上查询。参保人员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上点击“养老保险查询”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即可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3)关注官方微信“株洲社保”,点击“便民服务”-“企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自动链接到上述网上查询的地址,再按网上查询的办法进行查询。
多个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吗?
答:可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87号)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可以退吗?
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两种情况例外,第一,就是参保人身故,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帐户的余额;第二,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以退个人帐户的余额。达到退休年龄,又不满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可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参保关系,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为什么我交了多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在网上查询时只看到一部分?
答:网上查询只看到一部分缴费的原因:
1)办理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前的缴费明细在信息系统内和网上无法显示,但个人账户总额和缴费年限包括转移前的记录。
2)可能有多个账户,而未办理账户合并,在网上只能查询到其中的一个账户。
3)近期的缴费还未登帐,暂未显示,过一段时间就能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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