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
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
安全知识技能的培养和提升,对人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范围与原则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从“安全第一”发展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现在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安全第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目前国家迅猛发展的主旋律。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这是经实践证明的。“综合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思想。主要体现了:
1、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消除 “安全为了生产”等片面思想、错误观点。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从事故的源头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管理范围
1、安全技术:侧重于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预防伤亡事故。
2、劳动保护:侧重于政策、规程、条例、制度。
3、工业卫生:侧重于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防护医疗保健措施。
(三)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下列主要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五同时”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级领导或管理者以及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这里的生产过程包括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等五个环节,也就是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对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时,首先应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四)安全生产要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
1、法制原则
依法施工,依法做好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2、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安全负责。
3、坚持目标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达到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没有目标就无法评价对危害控制的有效程度。因此,安全生产应坚持目标管理原则。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从安全管理的性质上来讲,就是针对生产的特点,采取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发展和扩大,把可能的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正是预防为主原则的体现。
5、坚持全面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面动态管理,就是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生产不是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的事情,安全管理涉及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也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全面动态管理。
6、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最佳安全技术措施、最佳安全成本不是一个项目、一个环节就可以确定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企业来说,寻求最佳的投入点、投入量和投入方式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改进的过程。企业施工管理本身也就是一种动态管理,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经验,通过持续的改进来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五)五种关系
1、安全与危险并存:对立的依存关系,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
3、安全与质量并存:质量保证安全工作,安全概念也内涵着质量。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的角度提出来的。质量第一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护。
4、安全与速度互保:速度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
5、安全与效益兼顾:投入要适度,既保安全又经济合理。
二、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
1、有关安全事故的情况
全球伤亡事故发生频率每天约69万起,每小时约2.9万起,每分钟约480起。每天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约1万人。
我国也不例外每年因意外事故死亡50多万人,其中1/3为青少年。
劳动者工伤死亡每年约为1.7~3万人。非矿山工伤死亡约为0.7~1.0万人/年,其中建筑业工伤死亡2000余人/年。矿山工伤死亡约为1.0~1.5万人/年,其中煤矿工伤死亡约1万人/年。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991年的5.3万人,到2004年超过10万,居世界第一位。据有关专家预测,这种增长势头可能在未来10年间还会再翻一番,达到20万人。如果从死亡率来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致死率比工业发达国家高出10倍。
我国每万辆车每年的死亡人数是法国的5.8倍,是美国的8.6倍,是澳大利亚和瑞典的10倍,是日本的17.7倍。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不足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15.6%。
每天约有300人死于车祸。至2002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7178万辆。我国2002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死亡109381人,伤残56.2万人,平均每万辆机动车(其中摩托车占我国机动车总量的70%)年死亡人数为15.2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3.2亿元。在我国,平均每4.8分钟有1人死于车祸,每0.9分钟有1人在车祸中伤残。或者说,我国平均每天有299.6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相当于每天坠毁1架满载乘客的波音777-200型飞机。
事故的发生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人们害怕疾病,害怕战争,但事故同样让我们心惊胆战,让我们失去健康,失去生命,失去财富,失去物质基础。事故是除战争、瘟疫以外的人类大敌。
全国一年的事故损失,相当于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相当于近亿农民一年颗粒无收。
浙江省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安全事故与产值呈正比例的上升,2007年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共发生安全事故62起,死亡66人;与2006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了1起,上升1.6%;死亡人数同期持平。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浙江省是建设大省,从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到工地现场,从建设单位到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以及租赁公司、建筑设备生产厂家等,都必须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高度来分析原因。既是建设大省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应走在全国前列。
2、事故原因的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
(2)企业管理方面,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债严重。
(3)政府监管方面,部分政府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监管力度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问题。
(4)责任主体安全履责方面,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
(5)建筑市场环境方面,不合理低价中标、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6)建筑业行业劳动者素质方面,我国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