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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务员考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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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公务员,顾名思义,就是履行公职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一些党群机关和政府直属单位等被称为事业单位,其人员是事业编制而不是行政编制,但也是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由于其准公务员性质,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这些人也属于公务员范畴。

  一、 大学生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

  调查统计,1999年以来我县共进入公务员队伍大学生约104人,进入方式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组织批准直接分配进入51人;二是省组织部门通过选调方式进入9人;三是公务员招录进入35人;四是省人事部门和省公安院校通过考取公务员资格后安置9人;从知识结构上看:大学本科学历80人,专科学历15人,中专学历9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至35岁的有30人,30岁以下的有74人;从职务结构上看:科级20人,科员、办事员84人。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专业范围宽泛,审核时不易把握

  专业审核问题在每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最容易引起争议,也是广大考生最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许多新鲜学科和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使各学科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甚至难以区分。因此,每年在招录公务员对于专业审核时,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如成立审核小组、用人单位参与审核等,并且上级也下发了公务员专业审核参考范围,但是考生不满意甚至投诉的例子还是很普遍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没有细划专业。用人单位申报职位专业时,没有考虑到每个专业里面都包含许多子专业,本来想招录子专业方面的人才,由于事先对专业这一块内容不太熟悉,单凭主观意断,当进行专业审核时发现有些专业不符合要求时,又不愿意招这部分人员。原因二是随着新鲜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出现,专业与专业之间联系非常紧密,界限难以区分,很难取舍。每年在进行专业审核时,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专业属于“边缘”专业,上级下发的专业审核范围又不包含上述专业,但是这些专业又能和报考职位专业联系上,属于专业性不强的哪一类。对这一类专业,我们即可以视为合格,也可以视为不合格,不容易区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防止节外生枝,达到招用双方都满意,只好把将这一部分考生拒之“公考”大门之外。

  (二)用人单位随意增加条件,设置门槛

  一是年龄设置弹性太大。在报考年龄上《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规定凡年满18周岁到35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报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体定为多大年龄主要有用人单位说了算,多数单位想要年轻的,在实际招考中大多数单位都把年龄控制在18-30周岁之间,30周岁以上的几乎没有,有的甚至只要28周岁以下的,因此30-35周岁想考公务员就很难有机会。

  二是用人单位随意附加报考资格条件。有的单位要求录用应届生,有的要求录用历届生,有的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博士学位,特别是一些县级用人单位盲目攀比,有的工作岗位专科生就可以了,但是受攀比风气的影响,非要本科生,甚至硕士生和博士生。导致上述问题原因是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大的方面作了硬性规定,而对一些细节方面规范得不够严密,如年龄、学历等,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增加附加条件可乘之机,让基层人事部门很难适从。2008年我县招录时市组织、人事部门又要求扩大应届生比例,我县党委部门招录干脆就只招应届生不招历届生和社会人员,将他们拒之门外。总而言之,就是没有一个规范的招录标准。

  (三)用人单位对学历存在歧视

  从这几年招录公务员情况来看,考生的学历参差不齐,有全日制本科、专科,有函授、电大、自考和党校学历,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想招录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而对党校学历、自考学历、电大和函授学历却持怀疑态度。有的单位公开表示,我们要招全日制的本科生,连专升本的大学生也不想要。人事部门在专业初审时,经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地步,上级规定只要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报考,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能够招到“原始”本科生,在资格初核时就建议人事部门把本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阻挡在公考之外,对同级单位我们可以不加理会,按招录政策办理,但对上级用人单位的建议我们在处理时就处于左右为难了,有时还不得不作让步。原因之一是全日制的本科生,先天素质好,基础扎实,创新意识和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而相对而言其它学历的学生,先天基础则较差,虽然取得相同的学历,但是又有多少真才实学呢?二则是用人单位受社会“高学历”风气影响,盲目攀比,提高门槛。

  (四)警校生考“公务员录用资格”与公务员法有悖

  我省公安警校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每年在本校应届毕业生中举行公务员资格考试,按照90%的比例,成绩合格后即取得公务员资格,毕业后根据各地编制空缺情况直接分配到公安部门,成为一名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公安部门为何就要例外呢?显而意见,警校生考“公务员资格”是与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违背的。这实际上是公安部门一种特权体现,为什么其他大学不考公务员资格呢?

  (五)公务员队伍结构不呈梯度配备,老的下不去,新人进不来

  据不完全统记,我县公务员队伍50岁以上的约占45%,40-50周岁的约占25%,30-40周岁的约占20%,30周岁以下的不足10%。从数据上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我县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呈梯度配备,年龄呈老化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务员队伍必将出现青黄不接,年龄断层,人员结构比例不尽合理的局面。原因一是由于前几年机构改革、机构缩编队伍“消肿,人员只出不进;二是选聘制人员占有一定比例;三是提前离岗人员、“改非”人员虽退居二线,但是还占着编制,导致新人进不来。机关编制出不来,没有空缺岗位,成为大学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又一个重要瓶颈。

大学生公务员考试存在的问题

导语:公务员,顾名思义,就是履行公职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一些党群机关和政府直属单位等被称为事业单位,其人员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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