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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 谢桦657 分享

初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是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种对教师考核制度。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初中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初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1、学校领导(含副校长、校长助理)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校长职责、学校自主发展、管理理念、水平和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德育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教育的情况。

  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的情况,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包括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关注落实困难学生帮困措施,加强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注重学生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班风学风等方面。

  3、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学校特别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4、教师的周课时量计算办法:全校教师平均周课时以下课时(含)按实际课时计算,超过部分按1.5系数相乘计课时。有关岗位折算课时数:团书记6 ,班主任6,报帐员10 ,出纳6 ,教研组长2 ,网站管理员1 ,学籍管理员2,电脑管理员3,多媒体管理员3 ,资料员6 ,物理实验员6 ,化学实验员6 ,文印员6。纯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按教师平均课时计算。

  五、考核方法

  1、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含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考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科组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教师自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3、考核指标:工作量(课时量、班主任等工作量、考勤等)、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班主任与德育工作、教学常规、专业发展等)、工作成效(教学效果、育人成效、教研成效等)。

  ①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

  ②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③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④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望江县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其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10%、20%、30%、40%、50%、100%。

  4、绩效考核在学期末进行。

  六、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同时形成个人工作总结;

  2、学校组织民主评议;

  3、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一个星期7天);

  6、由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或擅自兼课,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使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1、根据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2、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80%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几种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

  ①因一般性疾病请假,扣减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患癌症和精神病的教职工按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因事请假其时间1学期达2个月(或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假1学期(或累计达12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年每月一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当年奖励性的绩效工资;请假1年(或累计达240天)及以上者不能核发绩效工资。

  ②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自费参加岗位培训。

  ③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④经教育局同意借调在本县教育岗位比照同职级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⑤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督学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同级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⑥支教、挂职职人员比照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

  (二)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班主任津贴占10%,教育教学津贴占35%,工作量津贴35%,教育教学成果奖10%,其他津贴10﹪。

  班主任津贴=班主任考核分÷班主任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津贴=教师考核分÷教师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工作量津贴=教师周工作量÷教师周总工作量×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中考奖和特殊奖。

  其他津贴分早晚自习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和加班津贴。教研组长津贴按每学期200元乘以考核系数发给,加班比照相关规定计发。

  专职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教育教学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取教师平均值乘以考核系数。

  十、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1、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根据县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参加且得到到会2/3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初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饶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我校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谐高效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实施对象

  石人中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县派支教教师);支教教师与本校教职工一样参与考核。

  借调到其它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学校暂聘代课教师、校聘工作人员考核金额标准每学期在300元内。

  三、 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没有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逐项逐条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并与学校具体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并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

  (一)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几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教研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 。其中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教研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教研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几方面(具体内容见教师考核细则)。

  (三)学校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教育教学业绩3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考勤20分。

  (1)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绩效的分配办法:

  (一)、业绩总额30分

  月考总共15分: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与第三次月考各5分。

  期未考试总共15分。

  (二)、教学教学过程共计20分。

  (三)、考勤共计20分。

  (四)、工作量共计30分

  业绩考核细则:

  (一)

  (1)体音美、劳动技术教师:按课程进度要求经教务处考核完成课程要求积10分,其他积0分。

  (2)体音美教师业绩考核(20)

  ① 体育教师每缺领做一次早操扣0.2分;

  ② 体育教师每缺领做一次课间操扣0.2分;

  ③ 体音美教师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2分。

  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其它:

  ① 组织各项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卫艺组写出报告,经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②学校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活动,可按比赛成绩有教务处写报告,经审核后,有校长批准发给体音美组织者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3)月考考核分三个部分:达优数(全年级总人数的20%的人数)、及格数(全年级总人数的60%的人数)、低分数(平均每班5人的总数)。

  达优数指标(2分)

  七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七十一名的视为达优;八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七十名的视为达优;九年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四十五名的视为达优。

  各班的达优指标:七(1)、(2)两班的达优指标是每班30个,七(3)七(4)二班指标每班4个,七(5)、(6)、(7)三个班每班各1人;八(1)(2)(3)(4)四班每班15个,八(5)(6)每班5个;九(1)(3)每班14个,九(2)班17个,九(4)班0个。

  各班在月考中如果完成达优指标的则不扣分,超出指标的超出一个则加0.1分,低于指标数的少一个则扣0.1分,直到扣完2分为止。

  及格数指标(2分)

  七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220名的视为及格;八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210名的视为及格;九年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前140名的视为及格。

  各班的及格指标:七(1)、(2)两班的指标是全班(并要求在全年级前200名以内),七(3)、(4)二班指标每班24个,七(5)、(6)、(7)三个班每班各20人;八(1)、(2)、(3)、(4)四班每班40个,八(5)、(6)每班25个;九(1)、(2)、(3)每班40个,九(4)班20个。

  各班在月考中如果完成及格指标的则不扣分,超出指标的超出一个则加0.1分,低于指标数的少一个则扣0.1分,直到扣完2分为止。

  低分数指标(1分)

  七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倒数26名的视为低分数(除七(1)、(2)班以外),八年级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倒数30名的视为低分数,九年每次月考进入全年级倒数15名的视为低分数(九(4)班另外考核)。

  各班的低分数控制指标:七(1)、(2)两班的低分数为0个(是指全年级200名以个外的学生),七(3)、(4)班低分指标每班4个,七(5)、(6)、(7)班每班各6人;八(1)、(2)、(3)、(4)班每班各3个,八(5)、(6)每班各9个;九(1)、(2)、(3)每班各5个,九(4)的低分数15个(指总分在200分以下的学生)。

  各班在月考中如果刚好达到低分数指标的则不扣分,数量超出指标的超出一个则扣0.1分,低于指标数的少一个则加0.1分,直到扣完1分为止。

  (二)、各学科教师月考绩效计算办法:

  (一)中算得的三项绩效总和作为本学科的班级绩效,没有参加考试的科目取本班参加了考试科目的平均绩效作为本学科在本班的绩效。

  (三)各学科期末考试考核办法(住校班与走读班分开考核):

  各学科的考核分四块:A:达优数指标(5分)

  B:及格数指标(5分)

  C:低分数指标(2分)

  D:平均分指标(3分)

  A、B、C三块的考核套用月考考核办法

  平均分的计算办法:本班的总分/全年级班级平均人数=本班的平均分

  有调动学生的情况,调动的学生成绩纳入原班级的成绩(以开学初分班人数计算)

  (住校班除七(1)、(2)按E执行)统考学科每学期期末考试个人所任教学科平均分名次在全县排名:

  排名在第18位的则不扣分。

  排名第19位的则扣0.1分;第20位的则扣0.2分;第21位的则扣0.3分;第22位的则 扣0.4 分。

  排名第23位的扣0.5分;第24位的扣0.6分;第25位的扣0.7分。

  排名在26名的扣0.8分;第27位的扣1分(全县总共27所中学)。

  排名在第3位的则不扣分:每退一位则扣0.1分,每进一位的奖0.1分。

  排名在第18位前(从第17位开始计算)的每进一位奖0.1分。

  (走读班除九(4)班外)统考学科每学期期末考试个人所任教学科平均分名次在全县排名:

  排名在第22位的则不扣分。

  排名第23位的扣0.2分;第24位的扣0.4分;第25位的扣0.6分;

  排名第26位的扣0.8分;第27位的扣1分;(全县总共27所中学)。

  排名在第22位前(从第21位开始计算)的每进一位加0.2分。

  九(4)班各学科的期未绩效取全校任教教师平均数的80%。

  (四)、教职工个人绩效的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任课教师:个人所得绩效分=任教班级学科所获业绩的总分/所教班级个数。

  后勤人员:个人所得绩效分=全校教师所得绩效的平均数×

  中层干部:A、个人所得绩效分=全校教师所得绩效的平均数×

  个人所得绩效分=任教班级学科所获业绩的总分/所教班级个数。(注:取A、B的最高数)

  副校级:A、个人所得绩效分=全校教师所得绩效的平均数×

  个人所得绩效分=任教班级学科所获业绩的总金额/所教班级个数。(注:取A、B的最高数)

  (五)各类人员纯净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研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

  式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

  工作量 (30)

  以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能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表)

  教育教学过程及常规(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我、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教学常规材料(听课本、备课本、作业、教学计划、总结、六个一、教学反思、案例、读书笔记、集体备课等教育局规定的其它须上交的材料)

  (1) 备课(5分)

  ①编制学期教学进度和计划,缺一项扣1分;

  ②精心设计课时教案,学期中间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按教务安排检查教案为准);

  ③课时教案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新课改精神,不按教务处要求的课时教案1课时扣0.5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得分部分共计1分 :优秀教案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2) 上课(5分)

  学期末由学校组织所任班学生对教师进行全面课堂评价,优秀率≥80﹪积2分,≥70﹪且≤79﹪积1.5分,≥60﹪且≤69﹪积1分,其他积0分;

  教研处组组织听课评比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参与者0分;

  学校领导开展推门听课,优秀0.5分,其他未0分;

  按学校要求到教室辅导由学生评价,优秀≥80﹪得2分,≥60﹪且≤79﹪得1分,其他为0分;

  按学校安排早晚自习每缺1次扣0.3分,直到扣完为止。

  (3) 作业批改(5分)

  扣分部分共4分

  按课标课时要求缺改1次作业扣0.5分,按教务处检查为标准;

  作业批改检查优秀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4) 常规(5分)

  教学常规材料(听课本、备课本、作业、教学计划总结及六个一等及教育局规定的其他须上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交齐每迟一天扣0.1分;未完成指标的按缺少一件扣0.2分。超过三天的以未交处理。

  细则:A、教师听课一学期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行政人员不少于20节

  备课(语数英)按每周5课时,(理化)每周3课时(初三年级),初二的物理每周2个课时,(政史地生)每周2课时,(音体美)每周1课时

  作业除音体美外,数、英作业不少于35次,理化不少于30次,语不少于30次,政、史、地生不少于25次(期末教务处随机在各班抽10名学生作业本作为考核标准并存档)按十六周计算。

  (5) 考试(3分)

  ①监考: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每缺1场次扣0.3分;

  ②评卷:学校组织的评卷每缺1场次扣0.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6) 教育教学研究(7分)

  ①学校安排的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或培训任务,每少一次扣0.1分;

  ②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说课、专题研讨活动每缺1次扣0.2分。

  教科研成果奖及各学科竞赛奖

  (一)、团体奖项(学科竞赛):

  国家级集体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

  省级集体一等奖18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200元;

  市级集体一等奖11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900元;

  县集体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二)、个人奖项(学科竞赛):

  各学科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相关教师个人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700元

  省级竞赛一等奖相关教师个人300元、二等奖260元、三等奖220元;

  市级竞赛一等奖奖励相关教师个人200元、二等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获县级竞赛一等奖励相关教师个人14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三)、教科研成果套用竞赛级别(课题立项发放相应级别(按各级别二等奖计算)的

  一半奖金,结题后全部发放完)

  考勤

  一、考勤计分办法

  每位教职工每学期考勤满分为100分,然后根据每位教职工在上班签到、上课(晚自习、监考、评卷)、开会(例会、教研会、学习)、请假四方面的扣分情况计算出教职工每学期的考勤分值,最后乘以20%折算出教职工每学期的考勤绩效分值。教职工的考勤绩效分值将直接计入每位教职工的绩效总分。

  【教职工每学期考勤绩效分值=(100-签到扣分-上课扣分-开会扣分-请假扣分)×20%】

  二、考勤扣分细则

  上班签到

  教职工坚持上班签到制度。上班期间教职工每半天必须签到一次,上午签到时间为7:30-10:0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16:00,每缺签一次扣0.5分。

  上课

  上课(晚自习、监考、评卷)铃响后5分钟内未进入教室或指定地点的视为迟到,每次扣1分,10分钟内未进入教室或指定地点的视为旷课或缺到,每次扣2分,并扣款50元。未经教务处同意搭班教师之间的私自换课,换课双方每人每次扣1分,未搭班教师之间的相互守课,换课双方均以旷课论处,每人每次扣2分,并各扣款50元。上课(晚自习、监考、评卷)期间随意走出教室或指定地点的、评卷未完成集体任务而提前离开的均视为早退,每次扣1分。

  开会

  每次开会(例会、教研会、学习)必须进行点名或签到,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旷会者每次扣2分。

  请假

  教职工有事必须先请假,请假时一律要书面写假条,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的视为旷工或旷课(突发情况除外,但事后须补假条)。教职工请长病假(30天以上或累计30天以上)、长事假(20天以上或累计20天以上)、婚假、产假、丧假及函授、自学考试等按《上饶县中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修订)的通知》(饶县教发〔2010〕5 号)的文件执行。请公假的要把自己的课务告知教务处以便安排公代,或自己安排好课务,不扣考勤分;请事假的必须要附上换课单,换课单上要有相应教师的签名,若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的责任由签名教师承担;函授、自学考试、考研等凭通知请假并自行安排好课务的不扣考勤分,未请假的则以旷工(旷课)或私自换课处理。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事假2天以内不扣考勤分,第3-12天每天扣0.5分,第13-20天每天扣1分;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病假3天以内不扣考勤分,第4-10天每天扣0.2分,第11-20每天扣0.5分,第21-30天每天扣1分;事假超20天或病假超30天的每天扣考勤分2分,直至考勤分扣完为止。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大病号的教职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数发放;病退教职工按正常退休待遇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与时间

  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的绩效工资考核,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二)教职工的考核程序

  ①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师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②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③工作绩效考核。对照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由学校考核小组,逐项考核积分。

  ④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⑤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⑥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应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根本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纯净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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