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作文随笔
高二作文随笔
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来跟随高二学生一起让思想劳动起来,看几篇他们的作文随笔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高二作文随笔,希望你喜欢。
高二作文随笔篇一
几年前,当第一次听到周杰伦的专辑《七里香》这个名字的时候,便想那真是一个极好听的名字,和歌曲那轻柔的调子正好珠联璧合。后来偶尔在书店里看到席慕容的一本诗集,第一篇便是《七里香》。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读席慕容的诗,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怎么全是情诗?而待到细细品味罢那盛满忧伤的一本诗集,我才明了,她书写的,不只是那种她梦想的“绝对的宽容、绝对的真挚、绝对的无怨、和绝对的美丽”的爱情,更是为了纪念难忘的青春里的爱的印记。
青春里最刻骨铭心的记忆,一定是一段忧伤、温馨也有诸多遗憾的爱。那些所谓爱情也许不算真正的爱情,但是她们却实实在在存在过,并且让我们为她们心动、憧憬、落泪、心碎。曾经沧海难为水,无论生命中还有多少浪漫甜蜜或是轰轰烈裂的爱情,青春时的爱一定是永生难忘的,那些明明暗暗的回忆被优于世界上任何一种保鲜技术的一种叫做爱的东西保存着,无论何时想起,都像刚刚发生过,心依旧在悸动。
然而事实上一切都那么模糊。她也只是记得,年轻的他们在那个路口挥手告别;在她心中,对他的印象也只是那青青的衣据;那些曾经让她那样流泪的爱情,再回首时也不过,恍然一梦……
我一直在想,那个让席慕容反复书写的他究竟会是怎么样子。可后来我终于明白,那个所谓的他不是那个让她心动的男孩子,他的身影在她的心中也许早已淡去,席慕容书写的,是对逝去的青春的追忆和对那些飘渺不定的爱的感觉的捕捉,她将难以直接用于样表达的爱都赋予给了一个个记忆中或想象中的情景:那样的邂逅,那样的暮色,那样一棵会开花的树,无疑都是对青春的爱的见证,哪怕一切终如云烟,她也要问一句:“难道青春必要愚昧,爱必得忧伤?”
成长中,难免为那些不成熟的爱忧伤,每当那时,我都会捧起那本盛满重重思念的书,靠近哪一颗柔软如水的心,同她一起,感悟青春,感悟爱,在挣扎之后蓦然回首,发现痛楚也可以化作甜蜜的热泪。
长大了之後你才会知道
在蓦然回首的一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
如山岗上那静静的晚月
高二作文随笔篇二
磕磕碰碰,无知的孩儿慢慢长大了,经过风雨的洗礼,困苦的打磨,变得愈加坚强。因为相信,人比天高,脚比路长。
脚比路长,如果想去远方,你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坚定的信念。当你开始这趟旅程,你就会发现被人们口口相传的远地,其实就在不远方,或许只需很少时间就可到达。关键是你要背起耐心、信心、毅力和勇气的行囊,那么你将到达那“很远”的地方。
也许你走在路上看不见曙光,也没有标向;走过了风雨,却看不见彩虹。但只要坚信“脚比路长”,坚信目标就在远方,一定会到达希望的彼岸。前方有一座大山,翻过去就好;有一条大江,蹚过去就行。有多少人在困难的阻挡下止住了前行的步伐,放弃了坚定的信念,看着大道通向远方,而自己却只能空守一亩三分地儿彷徨。试想如果勇往直前,不畏惧困难险阻,是否能到达成功的彼岸,领略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大气?“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始终相信,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困难就能被踩在脚下!
人比山高,脚比路长,是否觉得这是天方夜谭?但事实是最好的明证。人类在珠穆朗玛峰上插上自己的旗帜,在南北极投下自己的身影,在月球上留下自己的足迹。人比山高,只要自己努力攀登,一定会到达顶巅;脚比路长,只要你坚持走下去,一定会到达希望的彼岸!
人在旅途,我们更要坚信“脚比路长”。我们并不是惧怕路途险远,只是缺少必胜的信心。因为没有信心,才怯步于起跑线,亦或是在路途摇摆。在追梦途中,我们往往也这样,放弃梦想与追求,彳亍于追梦路上,彷徨在险途当中。我们往往会给自己的怯懦找上冠冕的理由。“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其实心中有梦,脚比路长,我们要有“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豪迈气概,坚定“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前行的路,虽有磕磕绊绊,但最终“百二秦关终属楚”。因为,脚比路长!
人生漫漫途,一路有你也有我,还会有无数的荊棘刺丛,要想走过去一片艳阳天,就得靠自己去顽强搏击,爬得更高,飞得更远。
人比山高,脚比路长,相信你行!
高二作文随笔篇三
高一时的我们是正开起得花朵;高二就已荼靡;高三,高三就随风而散到了四方。
再次走过学校的操场,是这个初夏的一个午后,雨后的阳光很突然的溜了出来,耀眼的一片白亮,像鱼身上的鳞片,云层很厚,大朵大朵的浮在明朗了的天空上。球篮下是几个男生在争抢着篮球,正是午休刚结束,操场人不很多,便显得他们有些突兀。我踢开脚边的一颗石子,慢慢的向教学楼走去。没有预料的,球朝我这边飞了过来,85°回身,双手向球的方向迅速来了一个回旋,球稳稳的被我接住了,回头看那几个男生:“不好意思啊同学,失手失手,幸好你反应快,麻烦你把球扔过来啊!谢了!”我向篮球场走近了几步,站在三分线的位置,一扬手,对准球篮,一条漂亮的弧线划了出去,穿过几个男生的视线,利索的进了球篮,然后掉在地上弹了几下,此时,我竟觉得那像我的心一般。避开几个男生惊讶的唏嘘与目光,我继续照着原有的轨迹走下去,却在刹那间,觉得自己被莫名的抽空了身心一样,一种哭得冲动涌了出来——曾经,曾经我那么努力的都没有投进过三分啊!是曾经欠下的那一个球吗?
日子原来竟过的这么快!如今是高二了,而且是高二的边缘。有多久未在操场上控着球满场的跑了?又有多久未望着球篮兴奋的抬手了?也是去年,那个热情如火的季节里,我玩了整整一夏天的篮球,甚至几个人一起逃掉理科的课去操场上挥汗如雨,然后一人买瓶矿泉水,一起坐在操场的边围上咕嘟咕嘟的一气喝掉大半瓶,要不就眯着眼唱自己都听不懂的歌,但桃子却说这是艺术,高级艺术,就是那种歌剧艺术,我们问他为啥啊?他一仰头:“世上一切你无法弄懂得,就是最高级的艺术,歌剧,有几个人真正的懂了啊!?”我们都佩服的五体投地。
那些岁月在七月的升级考后便结束了,那么的干脆利落,竟也让我想起歌剧里的短调。我头也不回的奔高二去了,像歌剧里的演员开幕时那一声长音,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直到后来我知道了,当初不是不想回头,而是无法回头,那长而高亮的一声,不是开始,而是谢幕前最后的鸣响,就这样留给观众一段臆想。想起高一结束时,最后那一场考试的结束铃想起的刹那,头嗡嗡的,走出考场,手里的草稿纸越握越紧,最后变得像歌剧中女演员参加宴会时的裙褶,我在迈下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将它扔进了垃圾箱,然后穿过操场,对着球篮连投了九个三分,还是一个都没中,要投第十个时,我放弃了,沮丧的摇了摇头,抓起书包,随着人流步出了学校的大门,桃子他们已经等在那里了,提前约好一起去吃火锅的,几个人顶着7月烈烈的太阳和30来度的气温,热火朝天的往火锅里扔各种食物,吃完后又一起打了一下午的游戏,回家后我就倒在床上睡了,就那么睡着了,然后,醒了吗?
那些时光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我而去了,我常在网上搜歌剧来听,听着听着往往就哽咽了,想起那是的矿泉水划过喉咙的那一声一声的咕咕嘟嘟;桃子和他的哲学;一起唱的没有人明白的歌。
话剧的中场,没有了开头就没有了回忆;没了结尾就没了未来。就是这样过渡的一段空白。活在高二就是彷徨着,遗忘着,憧憬着,只是少了那些开怀的欢笑,少了篮球场上的挥汗如雨,少了那矿泉水划过喉咙的感觉。
桃子在高二开始的那一学期便不上了,一个人去了南方一座城市寻找属于他的未来,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某个时候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他自己的哲学?
那天在画室里画画,桃子来了一条短信,简单而明确,他说已经找到工作了,不用我们惦记了,可能也会换卡了。而我在给他回完短信后,便毫不犹豫的删掉了这串熟悉的号码,这时,阳光柔柔的洒下来,叶子变得黄了些,这个夏天,就这样过去了,而我们的话剧——也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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