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简短的爱情文章
她想也许应该给爱一次牵手的机会,哪怕这爱只能带她给伤害,而爱情只有在珍惜之中才能更加美好。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感人的简短的爱情文章》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感人的简短的爱情文章篇1:美术生走在淡淡金色的黄昏
17岁的时候,班级里转来一个美术生。
开学那天,老师领他来报到,他很勉强地垂了眼睛站在讲台上,惜字如金地自我介绍:我叫庄家睦。我看见美术生的长睫毛优美骄傲的弧线,心里像有瓶苏打汽水开了盖,不停翻腾着细微踊跃的泡沫。男生怎么可以有那样洋娃娃的睫毛?真是没道理。
美术生又高又大,爱穿松松垮垮的白色球衫,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不声不响。他不用上数学课,因为高考免考,事实上所有科目他都很少来上,基本属于放牧型读书。每当他垂着有些倨傲的长睫毛,长腿阔步地经过我的课桌,便会洒下一路哗啦哗啦的声响。1,2,3,4,我常常这样默数,数到6的时候,哗啦声停止,然后桌椅板凳发出巨大声响——美术生抵达了座位。
有美术生在场的课堂,我的后背异常紧张与敏感。我总忍不住佯装若无其事地扭头飞快瞥上一眼,却不总能成功侦测到他的动态。这一路实在是漫长遥远,障碍多多。
有次课间我帮英文老师分发考卷,看见他的试卷,分数一塌糊涂,庄家睦3个字倒写得异常潇洒俊逸。他不在座位,我在那里慢吞吞地磨蹭,课桌上有只印着变形金刚的红色铁皮文具盒,拿起来出乎意料地有熟悉的哗啦声响,忍不住打开来看:整整一盒削好了的绘图铅笔!我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仿佛知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巨大秘密。
是的,我喜欢上了美术生,并且一点儿没想隐瞒,哪怕是在风声鹤唳的17岁。
我去美术用品店买了半打进口的绘图铅笔,放在书包侧袋,每天都幻想着在某个地方与美术生不期而遇,然后拿出铅笔送给他,欢快又得体地说:“庄家睦,我是黎熹恩。你可不可以每天都来上课?”
这个计划我幻想过太多次,然而还没来得及实施,美术生庄家睦就突然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我一度很惆怅,甚至胡思乱想他是不是感觉到我喜欢他,所以故意躲起来不见我。值日的时候我去擦他的桌椅,那张凳子是学校仓库拖出来的陈年旧物,轻微动作声响就惊天动地。我把自己的凳子悄悄换给了他,并有点儿疯狂地想买一小桶蓝色亚克力颜料帮他把陈旧斑驳的课桌粉刷一新。我从未这样想着对一个人好,就只是对他好,甚至都忘记了在乎一下回应。
庄家睦再次出现的时候,我的书包拉链已经把铅笔的橘色笔杆蹭脱了一条浅浅的漆线。
乱糟糟的课间,我把脱了漆的铅笔递给庄家睦。我那样生怕着他再次不可预料地消失,半打铅笔成了一个委曲求全的礼物,连带着热烈微酸的少女心意,仓促又隆重地倾囊送出。预演过千百次的对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握着铅笔的手安静地悬在半空,心中回旋着没有道理的伤心,非常戏剧化地红了眼睛。
这应该就算是了不得的表白了吧?
庄家睦接过铅笔,像他一贯那样不声不响。
第二天上课,我发现我的凳子被换了回来,桌肚里放着一个画着简笔笑脸的新奇士橙。
庄家睦来上课的时候我们会放学一起走上一段,选择一条比较远的路,走得很慢。有时我会说很多话,似乎只是为了填充庄家睦不说话时空闲下来的光阴。有时我又会很沉默,羞愧地反省前一日自己的喋喋不休。
庄家睦说:“黎熹恩,你这个人活得很生机勃勃嘛。”
“是啊,我热爱生活!可是庄家睦,你怎么总是垂着眼睛没精打采的呢?”
白衣少年回答得云淡风轻:“我对这个世界没兴趣啊。没什么值得我关心的。”
我为着这句话隐秘地难过了一阵,又无药自愈了。那真是一段稀里糊涂的日子,我喜欢着庄家睦,没有道理,没有章法,也没有指望。庄家睦喜欢我吗?我不知道。那些镶了金边的淡淡黄昏,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在一起,一路踢着石子。
高考结束,我被北方一所师范大学录取。庄家睦美术专业课通过了,却因为文化课太糟不得不留校复读。
我从上学的城市买来新奇图案的绘图铅笔在校门口等庄家睦,他洋娃娃般的睫毛高兴地扬起来,高高大大一个人在夕阳下笑得微红了脸。庄家睦接过铅笔,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宽大清凉,手指干干净净。身边路过的男生怪叫着吹口哨,我走路都有些飘忽,心里升腾起无数甜蜜幸福的气泡。
可是没多久,复课的庄家睦情绪反复得厉害,电话里开始说一些非常偏激泄气的话。功课补不起来,没有将来,没有明天,无论是他,还是我们。
我尽量体谅他,可还是会被这些话秘密地划伤,时日长久,再怎样强盛的愈合能力也被新陈叠加的小伤口弄得筋疲力尽。再挂掉电话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儿累了,却还没有绝望。
我需要见到庄家睦。
为了积攒路费,我做两份兼职,还开始整理高中各科笔记给庄家睦。为了这份人生中第一次的爱,我拼尽了全力。
可是庄家睦又突然消失了。电话那头空洞的嘟嘟声让我们之间的联系显得那么脆弱,大量的书写使我的中指起了疼痛的薄茧。我望着桌上东跑西颠搜罗来的稀奇铅笔,第一次看清楚自己从头到尾的一厢情愿,也第一次明白对于爱情,我做不到不计回应的付出。
终于找到他,他却很暴躁。在学校跟人打架,被停了3周的课,他爸爸把他关在房间里不许接电话,他心情糟到极点。这一切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全都可归罪他人。我在电话这端终于嚷了起来:“庄家睦你为什么要打架?你不是答应我好好用功?你在乎过我吗?我们确实没有明天。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我只是喜欢一个男生,就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的爱可以伟大无私到融化一切。爱的背面那么多始料未及的荆棘,我心碎地败下阵来。
这世界上的人们遇到什么难事都把它推给时间,我也学会了。时间最是无敌,爱恨情仇,前生后世,怎样的刻骨铭心在时间面前都只是回首时的清淡尘烟。何况我初次的小小爱情呢。
毕业的时候,我长高了一厘米,还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部门里有男同事搬家搞聚餐,墙壁上贴满了他各个阶段的照片,这么不相干的时刻,我突然看见了庄家睦。1997年,庄家睦站在初中毕业的少年里,笑得阳光灿烂。我心跳得惊天动地,却若无其事地问:“这个人现在在哪儿?从前宿舍有女孩跟他很熟。”
同事酒意正酣:“庄家睦啊!我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他这人挺不走运的,本来挺活泼的一男孩,父母离婚后变了个人。高二时转走了,听说在那里交了个女朋友,跟我还当个秘密似的不舍得说,后来因为那女孩打了一架,结果女孩也把他甩了。他考了3次高考,后来去上了专科。这个人一直敏感又骄傲,觉得自己考不了好的学校,配不上那女孩。现在家搬了,彻底没了消息。”
“为那女孩打架?”
“是啊,有人说他女朋友主动追他,主动送上门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女孩,他就冲上去把人打了一顿,还拒不检讨。我当时劝他,他说这个世界上他在乎的人不多,谁也不能伤害他在乎的人……”
我冲出门去打车,边跑眼泪边滚落下来。
我要去哪里?庄家睦,我要去往哪里找回你?在17岁,对于爱情我真的一无所知。我热情又慌张地执着于自己“无私无畏”的姿态,却不曾真正去了解过你,你怎样想,你经历了些什么,你拿怎样的心来在乎我。
那些年的黄昏流光溢彩,我们一路漫无目的地踢着石子,没学会恰当地表达什么,不懂得回头看看过去,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将来。我们相对笑一笑,牵牵手就以为完成了所有的地久天长。
(文/姜 莹)
感人的简短的爱情文章篇2:丢失了飞过天河的爱情鹤
一
初见黄鹤是在我走进大学校门的第一天,他送我的上铺黄丽来寝室安居,当他们走进寝室的一刹那,立即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玲珑漂亮的黄丽进门就亮出清脆的嗓子:“我叫黄丽,请多关照!”高大帅气的他则不声不响地帮黄丽整理着床铺和杂物,那种周到和体贴真是无微不至。
之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有时给黄丽送食物,有时给黄丽洗衣服,有时带黄丽出去玩,黄丽的快乐和幸福是不用掩饰的。我问黄丽是不是本校的,她说:“是呀,大二,英语系,叫黄鹤。”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望着我问:“白云,我介绍你们认识好不好?”
我说:“把这么好的男友介绍给别人,你舍得?”她看着我笑得直喷饭:“说什么哩,他可是我的亲哥哥!”当时,我窘得哑口无言。
一年后,黄鹤来寝室看我的目光变得火辣辣的,看得我的心咚咚地跳,我知道我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终于有一天,他撇下黄丽,满面通红地拉起我的手,跑出了寝室……
后来,我问黄鹤为什么爱我,他竟一边打量我,一边摸着下巴,想了好半天才说:“要说漂亮嘛,有那么一点,应该算第二眼美女吧。不过你有一种气质,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有无比的魅力,只有个别人才能体会出来,因为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所以爱上你了。”
我笑着说:“只有狗的嗅觉最灵敏,难道你是狗?”他马上拉住我的双手做出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猜对了,我是一只属狗的黄鹤,所以我对你的爱,对你的忠诚,你一辈子都不用怀疑。”
二
大四的上学期,我成了一家报社的实习生,已经毕业的黄鹤受聘到一家出版社当编译,他一边工作,一边按父母的意愿准备着出国考试。
这时,我对我们的未来感到茫然,我知道以黄鹤的英语水平无论考托福或雅思都不成问题,可以我的家境想自费出国留学那简直是做白日梦。
我问黄鹤,你出国走了,我怎么办?他说,如果你对我有信心,等着我,没信心的话,我就不出国。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但同时也知道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当他小心翼翼地征求我的意见时,我痛苦地写下: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一看,十分紧张地说:“早知你这么担心,我就不考了。”
两天后,黄鹤的妈妈到报社找我,将我带到附近的咖啡屋。她非常客气地请我坐,又非常客气地问我喝什么,还非常客气地问我的咖啡要不要加糖,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拘谨。她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好姑娘,难怪黄鹤这傻小子肯为你放弃出国。”
她停了一会儿,突然问:“你也这么爱他吗?”
我莫名其妙地慌张,低头回答:“是!”
“你也可以为他作出牺牲?”
我仍然低头回答:“是!”
“你也希望他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前途,对不对?”
我说对的时候,已经有泪悄悄地掉在地上。她说她来找我没别的意思,是想请我劝黄鹤不要放弃出国考试。
我说:“阿姨,你放心吧,我会劝黄鹤的。”
12月底,黄鹤去加拿大温哥华的签证已经签下。当他兴奋地告诉我时,我正在报社忙碌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突然空洞洞地痛起来。尽管自此以后,黄鹤每天来报社陪我,像影子一样跟在我身边转,可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休息时我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他说:“你若再问这话,我就把签证撕了。”我不敢再问,只是拼命地将眼中打转的泪水一颗一颗地吞进肚里。
当启程的日子只剩下一周时,我请假了,整天在他家陪伴他。夜深时,他再送我搭上末班车回家,好几次,他泪流满面地问我能不能不走,我说,我的初吻已经给了你,最宝贵的东西我要留着与你重逢时献给你。
但黄鹤启程的头天晚上我没回家,我们躺在被子里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听着窗外的风挟着雪花抛向玻璃的敲击声。一整夜,我们就这样抱着,两颗心纯洁得像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
天亮后,我随着黄鹤的亲人一同将黄鹤送到了天河机场,拥别时,他泣不成声地重复着三个字:“等着我!”
三
春节时,黄鹤说,温哥华的冬季很迷人,四周都是白皑皑的雪山,而市中心一点也不冷,什么时候,我能和你一道去滑雪?
武大的樱花繁花似锦时,黄鹤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母校的樱花最漂亮,没想到温哥华的樱花更多更妩媚,什么时候,我能再为你摘一朵戴上?
7月,武汉满城流火,黄鹤说,我正穿着短袖衫站在温哥华的市中心看山顶的积雪,一转身,还能看到蓝天下那片大海,什么时候,我能牵你的手一起去看海?
而此时的我,一边听着黄鹤的声音,一边在人才中心与招聘会上流浪,直到9月底一家知名杂志社向我发出邀请,我才结束了多日来漂泊的生活,也让我觉得通往大洋彼岸的梦想变得不再遥远。
但我没法马上将这个喜讯告诉黄鹤,因为在得到这个消息的路上,我的包被小偷光顾了,该死的小偷不仅偷走了我的钱夹和手机,而且连通讯录也没放过。惟一的办法只有赶往黄鹤家要联络方式,可我站在他家门外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门,使劲敲也没反应,直到对门的邻居打开门说:“别敲啦,他们家没人。他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了。”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身后那扇门再也不会为我而开了。
四
没想到上班的第一天,竟在杂志社的门口遇到蓝天,他乐呵呵地说:“白云,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老半天啦!现在我们已经由同学变成同事了,吃惊吧?”
生活真有意思,想躲的躲不掉,想要的很遥远。蓝天从大一的下学期就开始向我递情书,如果没撕的话,码在一起,有好高一叠了。
在与黄鹤失去音信的日子里,我用一种玩命的工作方式提前结束了试用期,换取了一名正式工的身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问蓝天有没有兴趣回武大看樱花,蓝天当然喜不自禁。当蓝天牵着我的手,站在樱花中兴奋不已时,我忽地听见身后一声惊呼,蓦然回首,竟然发现黄鹤的妈妈站在身后,顿时愣住了,回过神来惊喜地问:“阿姨,您好!黄鹤呢?”她不回答我,却瞄准蓝天:“这位是?”我急忙说:“这是我的同事,蓝天。”然后慌忙甩掉蓝天的手继续问:“阿姨,黄鹤呢?”
她却看着我吞吞吐吐地说:“蓝天?听黄丽说过的……是这样的,黄鹤让我回来找到你,想告诉你,他……他结婚了,正在法国度蜜月。可我找不到你的联络方式,所以来武大……”不等她说完,蓝天兀自接过话说:“阿姨,谢谢你们关心,我们也结婚了,正在中国度蜜月!”
在黄鹤妈妈惊讶的目光中,蓝天伸手揽住我的腰,挟持着我离开了武大。第二天,当蓝天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半个月后,我和蓝天举行了婚礼,新婚的夜晚,我用婚床上一朵鲜红的玫瑰为我和黄鹤的初恋作了祭奠。
没想到,婚后的第三天,黄鹤就飞了回来。当他风尘仆仆地找到我的新房时,开门的一刹那,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声嘶力竭地问:“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我挣脱他的手,气呼呼地大声说:“你都结婚了,我等你干什么?”
他绝望地跌坐在沙发上,潸然泪下,他说,自从与我失去联系后他快急疯了,但那段时间他正在进行着博士结业考试脱不开身,只好请求他妈妈回国找我。等他妈妈安顿好家居回国后,辗转了好些地方都没找到我,便到武大查看我的档案,没想到竟然发现我和蓝天手牵手在樱花下漫步,自以为我变心了。他妈妈因为曾多次听黄丽说过蓝天一直在追求我,为了挽回面子,临时撒谎说黄鹤结婚了,但黄鹤并不相信我和蓝天已经结婚,才赶紧回国,这就是宿命!如果黄鹤早几天回来,也许我们的恋情不会随着樱花一同凋谢。尽管黄鹤说他不信命,他回国就是要把我带走。但我知道我不是从前的白云了,他眼里那朵洁白的云在他回来的前三天已经化作了两行清泪。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和蓝天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那只从我生命中飞过的黄鹤,栖息在大洋彼岸那个枫叶飘红的乐园,再也没有回来。
感人的简短的爱情文章篇3:懵懂的成熟
作者: ╰゛安徒生的童话慢慢
2014,离开的前一天坐在最初的位置,望着她坐过的位置,有种淡淡的忧伤,呵,干什么,喜欢她?真讽刺,那么长的时间你干嘛去了?。。。
与她的相识刚从分校转回总校,嘿嘿,那天实训课,哥几个无聊讨论班级几个女孩子,哎,狼多肉少啊,40多个人的班就8个女的,真悲催,还都是东北女汉子,不过都挺漂亮,总觉得那是传说中的缘分,不然坐在她后面的我怎么会"手贱"拽人家头发,好吧,她竟然俏皮的掉过头眨着大眼睛柔柔的娇呼一句"虎孩子"。嗯,没错,传说中的一见钟情降临了,像谁呢,对,好像恩典(⊙_⊙)虽然有点胖,所以我喜欢叫她胖恩典。
从那以后,她开始不间断的"找茬"我那几个老铁,都说我走桃花运了,那时的我也只是单纯的喜欢吧。每天打打闹闹晚上上完课回到宿舍她都会打电话来找我聊天,更加深了我那几个死党的肯定,她想追我。逐渐的,我发现我真的开始特别的喜欢她,想要表白却又踌躇,拖来拖去终于还是拖到学期末的寒假,依然记得就要回家前,在班里笨拙的为她编辫子,她笑的难么开心,答应她回去研究好编辫子来了为她编,即使在送我出校门时,我也还是没有提起勇气向她表白。
哈哈,研究了那么久,终于纠结了死党的女友尝试了编麻花,嗯,自我感觉良好,要给她个惊喜。期盼已久,终于开学,却没有等到她,也许有事耽搁了,明天就会来,我自我安慰到。快要一周了,耐不住性子的我还是打了电话给她,心肌炎,一个我当时真心没有听过的医学名词,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印象里"心"的病没有什么好的,即使最后知道了只是小问题,也还是那么担心。她说过几个礼拜就来,她说再过几个礼拜就来,她说这学期估计来不了了,也许是真的病没有好,也许是她不想见我,整整两个学期她都没有再来,她隐瞒了所有人包括她的闺蜜,休学,呵,真讽刺,两学期每天都在聊天却不知道,我早已不再是她喜欢的人,话语不再暧昧,正式化了好多,慢慢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再有那么多话题,简单的聊聊都很枯燥。
那一天面试通过通知下来后,我就知道她不再是属于我的梦,我终于还是为当初的懦弱后悔了。
人们常说在学校的时候178岁,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在乎的爱,是最真切的,懵懂的我们终归要成熟,男孩,勇敢些向心仪的她,走近一些,再近一些。女孩,给他一点时间不是不爱,只是爱的太深即是最拍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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