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咬文嚼字议论文800字
编者按:《勿急着为“咬文”点赞》是一篇写咬文嚼字议论文,作者对现代作家的咬文嚼字进行解析,接着举例说名家写作的情况,最后总结自己的观点论证。
“语林啄木鸟”对现代作家的作品进行“叮咬”后,以莫言为代表的作家,纷纷表示欢迎,甚至还击节叫好,但我却要泼上一盆冷水,棒喝一句:勿急着点赞!
莫言、铁凝的做法,自有其合理之处。毕竟,哪怕是专业作家,也难免马失前蹄。正所谓智者千虑,也难免有一失。因此,作家们秉承着开放的心态,虚心接受外来监督,自然无可非议。但是,“咬文”的尺度在哪里呢?这是一个必须界定清楚的问题。否则,善意的挑错和恶意的找茬,又该如何区分呢?当下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社会,网络的普及,更让各方观点鱼龙混杂,而语言文字并非科学原理,本来就有一定的弹性,争议也随处可见。试想,若缺乏界定标准,“咬文”极有可能会变成“吵架”,毕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又能说服谁呢?到那时,原本出发点极好的一件事,可能就会变成一团糟了——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却也始终唱不出什么曲调,反而会越唱越乱,甚至愈演愈烈,由“咬文”升级成“咬人”。君不见,方舟子和韩寒的网络骂战,不就是前车之鉴?若真这样,届时社会舆论不胜其烦,身处其中的作家,又岂能独善其身呢?
或许有人会说,这恐怕是杞人忧天,不是还有《咬文嚼字》杂志社吗?它不会坐视不管的,该出手时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我不否认这一点。此外,《咬文嚼字》杂志也确实是语言文字方面的权威刊物。但是,它毕竟是一家商业出版物,有自身利益考量,有时候很难一碗水端平。即便能做到,也远远不够,毕竟,谁来监督《咬文嚼字》的说法呢?权威的说法就一定对吗?恐怕未必吧!刚刚说过,语言文字本身具有弹性空间,有争议比较正常,即便是“权威”说法,很多时候也只是一种参考标准,而非“最终裁决”。要不然,当年鲁迅和胡适笔战,也不至于闹得满城风雨,直接让“权威”的《大公报》裁决一下就够了。再说,《咬文嚼字》作为事情发起者,本来就应该秉承客观公正原则,努力展示各方意见,而尽量避免成为“终审者”。原因并不复杂,一个人参加比赛,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瓜田李下,君子避嫌。因此,裁决纠纷的,不应该是《咬文嚼字》杂志社,而应该是独立且值得信赖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学术团体,总之要由第三方充当“裁判”,制定标准并裁决纷争,如此,才能让事情更理性,甚至变成推动语言文字进步的“新文化运动”。要不然,大家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诚可惜哉,也诚可叹哉!
因此,我们应该在哄哄闹闹时保持清醒,于纷纷扰扰中依然淡定。不要急着为“咬文”活动叫好,而要努力帮它“找茬”,助其完善。待到山花烂漫时,再在丛中笑,再伸出大拇指为它点赞吧!
作者|李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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