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为什么是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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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为什么是牛虻
牛虻不是主人公的真名。真名叫亚瑟。一个瘦小灵活,静静坐下来的时候,会被认为是个穿着男装的窈窕淑女的小伙子,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产阶级,信奉基督。因为在向神父祷告的的时候,泄露了革命秘密,被卡尔狄神父出卖,因此遭到心爱的琼玛误会。更因为生父蒙泰尼里神父的谎言,于是造成自杀的假象,负气出走。这一走,就是13年。
13年之后的出场,有点王熙凤的味道。作者并不是直接让列瓦雷士(亚瑟已经改名)登场,而是借助玛志尼党人的讨论先引起读者的兴趣。其中,便有对牛虻称呼的由来进行介绍:“因为他的舌头厉害,亚平宁山里的走私贩子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牛虻’,他也就以那个绰号作为自己的笔名了。”舌头厉害怎么就叫牛虻呢?这里牵涉到一个典故。
典故来自苏格拉底,这位“西方哲学之父”的最后申辩:如今,雅典如昏睡中的骏马,我就是一只不断叮咬它、使它警醒的牛虻!无论我走到哪里,不提出质疑,我就活不下去。因为没经过省思的生活不值得过。
从这里我们便不难看出,作者塑造的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列瓦雷士如同苏格拉底一样,具有厉害的舌头,他可以使统领由于害怕,将牢房的士兵换了一波又一波;使就算要对他执行枪决的士兵无法拿起手中的武器。且他们身上都流露出来的非凡的智慧、勇气以及飞蛾扑火般的执着。当然,他们的结局也一样,面对死亡,毫无恐惧,以英雄主义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本文作者:芒果happy (微信公众号:罗老师用文字记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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