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二知识点笔记(2)
高一政治必修二知识点笔记
第二课 我国的国家制度(下)
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1、我国国家元首(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国家元首)是政府机构(行政)的主要部分;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
2、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之间不是一种三权分立关系
1.我国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全国人大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一切国家机关活动的中心。
2.我国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各国家机关按职权范围行使职责,不超越权限,否则就是越权或滥用职权。
3.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因素。如,最高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都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全国人大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以德治国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范畴不同:以德治国属于思想建设范畴,属于精神文明。依法治国属于政治建设范畴,属于政治文明。(3)依靠手段不同:以德治国主要依靠道德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依法治国以法律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
2、联系
两者在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民主意识)
2、对人民负责原则(树立公仆意识)
3、依法治国原则 (树立法制意识)
三个原则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四、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原则P51
1、含义;2、本质;3、根本目的;4、怎样做到依法治国
五、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1.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
2.主要体现(三点P54)
六、我国公民的主要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权、监督权)
七、正确对待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三原则:
1、三原则:(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权利和义务相统一;(3)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2、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2)不能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加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一定的行为能力。(3)反对一切特权。(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3、正确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1)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2)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八、公民与人民的比较
1、含义不同: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相一致,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确定是不是我国公民的唯一条件,是看他是否取得了中国国籍。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3.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第三课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政党
1、政党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产物
2、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1)政党必须领导国家政权(2)领导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3)当代世界各国一般由政党能够领导国家政权(4)政党具备领导国家政权的主观条件
3、政党包括执政党和非执政党, 执政党的性质也应由它所代表的阶级的性质决定,即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而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最高纲领(目标)、基本路线
1、性质:用十六大“两个先锋队”的新规定:(1)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2)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2、指导思想:……增加三个代表;3、宗旨:为人民服务;4、最高纲领:实现共产主义
5、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
四、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
1、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方式:政治领导 ——根本;思想领导 ——灵魂;组织领导 ——保证。三者统一不可分
注意:千万要把党、国分开,不能把党对国家的领导与国家机构履行的国家职能混淆,凡与党的领导有关的只能是涉及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在回答有关国家职能的时候,绝不能画蛇添足——把党加进去就错了。
2、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之间的关系
第一、三者分别是我国的国体、政体和领导核心。
第二、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并通过它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第三、我国工人阶级对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的主张和政策通过人大成为国家的法律和决定。党的领导是巩固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为什么是根本保证?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是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集中人民的意志,形成路线、方针和政策,然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必须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党的领导是巩固、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五、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民主党派参政地位——我国的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执政和参政不同,但又密切联系着。
2、中国共产党执政才能确保民主党派参政,民主党派参政有助于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执政,执政和参政都是为了巩固人民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产党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民主党派必须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组织上相互独立,法律上地位平等,它们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六、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与联系
比较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区别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机关。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地方各级人大具有相应的职权,是建立同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基础。
联系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行使国家职能,它也不是政党,更不能把它等同于我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
七、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理由(1)从国家机构重要特征来看,国家机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协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它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政协的提案\建议没有约束力.政协也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它也不直接去负责处理浩繁的行政事务.
(2)从政协的组成来看,它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而国家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从政协全国委员会同地方委员会的关系看,地方委员会同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国家机构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八、三个会议的排列顺序(党的会议、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
1、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 、人民代表大会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2、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必须首先召开党的会议,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协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召开党的会议后,继而召开全国政协会议,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民主人士的意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这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因此,党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必须再提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保证党对国家的领导。
九、人大与党的关系
1、在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对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应予以追究。
2、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人大是在党的领导之下的,接受党的领导。
体现:1)党要实施对人大和国家的领导。2)党的领导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