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精彩时事评论
高中思想政治精彩时事评论
时事评论教学是高中思想政治的重要内容,那么相关评论怎么写?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中思想政治时事评论,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思想政治时事评论(一)
时事评论背景:
据报道,日前,辽宁锦州市挂牌成立了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它于本月14日正式开始接警,专为处理涉医相关问题。这也是全国首个旅游公安局、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成立后的又一特色公安局。
时事评论观点:
频发的医疗纠纷,动辄造成医患互耗。而锦州市成立医疗公安局,显然有在医患矛盾多发期加强治理的意图,有了专设的“医疗警察”后,相信对很多医患纠纷的现场稳控、矛盾处置等能更及时。
但对涉事地方而言,成立“医疗警察”后,两个问题有待观察:一是会否造成执法资源冗余?二是“医疗警察”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涉医问题?
锦州市医疗公安局现有10名工作人员,这跟当地发生的涉医案件数量是否匹配?依很多人想象,在“医闹入刑”和医疗纠纷多部门联动调处机制渐趋健全后,其实恶性医疗纠纷已没那么多。而那些平常的医疗纠纷,多是民事纠纷,要么协商解决要么走法律争讼程序。
此前海南三亚旅游公安局成立三个月,就刑拘超过百人,当地成立旅游警察确实起到了效果。但旅游与医疗是两个不同的行业,三亚与锦州市情也不一样,“医疗警察”未必有旅游警察那么忙。要防止涉医执法资源浪费,或许该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警务人员,可设固定和机动两种警力。
更重要的是,医疗纠纷成因太多样了,比如一些医疗机构的行医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医疗纠纷鉴定机构和鉴定程序公信力不高,都会引发矛盾。对于那些上升为治安或刑事层面的、在以往警察固有权限范围内的行为,“医疗警察”处理起来没问题,但有些问题涉及物价、卫生等部门职能范畴,要联合执法,通常也需更有力的协调机构或机制。
几年前,有地方不少医院曾聘请警察当医院兼职的综治副院长,效果就很一般。近年来,在很多医疗纠纷被“闹大”后,警察介入也越来越常见,但它多是在末端解决“医闹”和纠纷扩大的问题,而不能解决医疗纠纷本身,后者的治本之策只能靠深化医改等,“医疗警察”则更多的是作为治标手段而存在,但它能治多少“标”,也需观后效。
毋庸置疑,在治本之前,很多治标也是有必要的。而治标也可采用更多有效举措,如湖北利川市所有医疗机构都聘请了律师,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二是将医疗纠纷的解决引向法律轨道;三是对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决策进行法律审查。律师进医院两年来,利川市公安机关介入的医疗纠纷,下降了近六成。这类治标,显然能为治本赢得更多时间。
高中思想政治时事评论(二)
时事评论背景:
小元今年12岁,是西安高级中学初一学生。12月8日下午1时52分许,小元上厕所时手臂遭同学泼水意外烫伤。小元告诉记者,泼水的同学跟他关系还不错,平日里对方较为调皮,但他们之间不曾有过矛盾,他也不知道对方为何会向厕所隔间里泼水。
时事评论观点:
据报道,这起事件中,泼开水学生的家长已经给烫伤学生家长1000元,说“给孩子买点营养品补补,医药费等所有费用都愿意承担”,而学校也让泼开水学生回家反省。但被烫伤学生家长认为学校也有管理疏漏的责任,因为孩子是在学校被烫伤的。
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泼开水的学生,可能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 以为厕所没人,把洗杯子的开水随手向厕所坑位一泼,但是,随意泼开水这一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学生应该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把这一起事件认定为意外事件,应该严肃调查,对当事学生给予处罚以及教育,同时学校要检讨教育与管理的漏洞,承担相应责任。
而这起事件引发的关于责任界定的纠纷,再一次警示处理校园学生间的欺凌、伤害案,必须改变传统的保护(放纵)未成年人的思路。其一,应该首要保护未成年弱势群体,目前,保护未成年人,是把未成年人整体作为弱势群体对待,这相对成人是必要的,但是,在未成年人内部,还有必要区分弱势和强势群体,否则,就会把欺凌、施害的未成年人,也当成弱者加以保护,结果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有余,对未成年弱势群体保护不足,反而造成更严重伤害。针对校园欺凌和伤害事件,应该从保护受害者出发,根据受害学生受到的伤害来认定伤害事件,而不是保护加害者,为加害者开脱。像这起泼开水案,就应该根据伤害后果来追究责任,而不能强调泼开水学生不懂事、与被泼学生没有矛盾,对于未成年人的任何不计伤害后果的行为,都不能轻描淡写,否则,既是对被伤害学生的不负责,又是对危险行为的纵容。而之前的中关村二小学生被扣厕所垃圾筐一事,也应该基于受伤害结果,认定事件性质,追究责任,而不能强调扣垃圾筐的学生没有故意。把其作为偶发事件加以淡化,这是保护加害学生,而漠视受伤害学生。
其二,教育、保护与惩戒不能脱离,不能保护有余,惩戒不足,这样的“保护”,是无原则的纵容。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违规、违法,很多学校不敢管、不愿管,担心惹出体罚或变相体罚争议,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作恶现象增多的客观原因。为此需要明确,针对未成年人违规、违法,同样需要惩戒,惩戒也是教育的必要组成,需要把对未成年人违规、违法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我国校园欺凌、伤害案处理,总是存在纠结,引发争议,归根到底,缺乏处理这类问题的法律程序。通常,孩子出事,家长总是找学校,可学校一方面是利益相关方,另一方面学校也无权对家长做出处罚,因此,由校方认定事实,或由校方要求家长赔偿,都会遭遇困境,校方能公正认定吗?家长不理睬学校的处理意见怎么办?因此,校内调查部分,需要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学生事务中心这类机构(学生事务中心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由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独立调查,学校行政执行调查、处理结果,这会让调查更公开、透明,针对实施,而不是回避、掩盖事实。
而属于法律的问题,则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这包括两方面,一是学校应该针对校园伤害案,第一时间报警,纳入司法程序处理,或由司法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二是对实施欺凌、伤害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追究,需要依法,像这起泼开水事件,家长已经表态愿意赔偿,可是,接下来的医疗费用开支如果增加,个体间达成的口头赔偿,就有可能不算数,这就需要司法机构做出赔偿判决。对于那些监护人不愿意赔偿者,就更需要司法机关介入了。需要注意的是,家长希望学校进行赔偿协调、处理,是很难如愿的,因为学校也是其中的利益方。走法律程序,是处理伤害案的最佳选择,可现实中,家长又担心走法律程序耗时、拖不起,因此,通常不愿意走法律程序,有一些学生伤害纠纷,最后演变为“校闹”,就因不走法律程序,而这又与社会大环境有关。因此,保护学生合法权利,需要强调合理合法,必须对受伤害学生保护到位(正义与救济),同时对施害学生惩戒到位(惩罚与矫正),这才是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高中思想政治时事评论(三)
时事评论背景:
连日来,“北京中关村二小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新京报记者14日从学校获悉,亮亮(化名,扔垃圾筐的同学)和军军(化名,发笑的同学)的家长已向学校提交书面道歉信,向明明(化名,受到伤害的同学)及其家长致以深深的歉意,表示“这事对3个孩子都是人生的一次经历”,将对孩子加强教育。
时事评论观点:
“中关村二小事件”一直让舆论难以平息,很重要的原因,是事发后学校应对不尽如人意,以及双方家长在道歉上未达成一致。现在,家长正式道歉,不仅是对受到伤害的孩子和家长的安慰,更是对自己孩子的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道歉不是重点,教育才是关键。通过道歉,承认错误,就是真切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对错,让孩子懂得事情的严重性,以后少犯错误,这种言传身教,润物无声。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但如果一些成年人在孩子犯错时,动辄袒护,而不是换位思考,就可能会在孩子心里形成“我没错”的判断,要么知道错了,却以为“我有爹妈撑着我怕谁”,犯同样的错的几率就大一些。
校园欺凌是全世界都发生的事,有复杂的生成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学校的原因,更有家庭的原因。在家庭教育上,如果做得够好,不溺爱,或者说家长在处理孩子的对错问题上更加明智,问题就要少很多。
比如“北京中关村二小事件”,在孩子那里,错了道个歉就结了,下一秒仍然是好朋友。可是因为家庭对待问题的分歧,导致事情恶化僵持,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家长与家长之间的问题,而这,不得不说也是家长对孩子教育的分歧。
道歉是对自己教育方式的检视,是一次很好的言传身教,有什么呢,放下成见,诚心道歉,多方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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