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时事评论汇编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汇编
时事评论表达人们对时事新闻的判断、对由时事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的思考,需要高中学生在学习政治时重点关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一)
时事评论背景:
近日有网友发现,台湾教育部门重编的“国语辞典修订本”中,“尴尬”的读音除了念“gān gà”,还可以念成“jiān jiè”。很多网友表示,这让人很尴尬。
时事评论观点:
其实,尴尬读成jiān jiè,并不尴尬。很多人之所以惊讶或者尴尬,是对语音演变不了解所致。这就需要从汉语言的特点说起,汉语言一直是双轨的,一面是汉民族使用的共同语,一面是方言。这种现象在人类文化史上都是很独特的。上古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到了汉代称为“通语”,明清时代称为“官话”,民国初年正式称为“国语”,1949年以后,大陆称为“普通话”,名异实同。
民族共同语是怎样凝聚而成的呢?在漫长历史中,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为了沟通的需要,不断地相互模仿,相互迁就,相互调整,相互融合,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在社会群体间便自然孕育出一种彼此都能懂、一种中间形态的语言来,即共同语。可见,方言是共同语的基础。
共同语产生后,它仍然会继续随着社会的变迁不断演化,不断更新。演化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吸收各方言的成分,以丰富自己;另一方面,也会不断创造出新词汇,适应社会的变迁。比如,现在普通话中的“尴尬”“名堂”“揩油”是从吴方言中吸收的,“煤炭”是从客家方言吸收的。只要大家在使用这个读音的时候,沟通交流不出现问题,就没什么好指摘的。
具体从音韵来说,尴尬这两个字,是形声字,其中的“监介”正是其声符,用来表示字的读音,可是随着时间流转,监介的读音已经从当初的gān gà变成了今天的jiān jiè,而尴尬的读音gān gà作为一种语音化石,依然保留在方言中,进而进入到普通话中。简单来说,就是“监介”当初为“尴尬”注音,时间一长,监介变音了,而尴尬还是原来的读音。这也是很多形声字在认字的时候不能只读半边的原因,因其声符标示的是古音,也正因如此,我们可以从形声字中发现、拟构古音。当有一天大多数人都把“尴尬”读成“jiān jiè”,而字典里还是注音“gān gà”的时候,那才是真的尴尬。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二)
时事评论背景:
3月9日上午,在陕西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所长周卫健代表发言建议,集中多学科科学家攻克“我国北方雾霾的成因、发展趋势、环境影响与应对”研究项目。
时事评论观点:
对此,说,“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几次讲过,如果有科研团队能够把雾霾的形成机理和危害性真正研究透,提出更有效的应对良策,我们愿意拿出预备费给予重奖!”
当前雾霾治理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在减排、执法等方面都有实际行动。但如何提升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仍是一个大问题。
最初面对雾霾现象时,无论是科研界还是治理部门,都首先想到是过去东京、洛杉矶、伦敦等国外的烟雾事件,并以此作为具体的定性、治理应对参照。
但包括周卫健等在内的诸多科学研究都表明,中国的雾霾与国外烟雾事件的形成机理,确实存在差异,若完全沿袭既有的治理经验,治理的精确度和效率,难免打折扣。
这种背景下,鼓励科研界加强对中国雾霾的科学研究,很有必要。
其实,当前已有不少科研团队参与到雾霾形成原因和其危害性的研究中来。如媒体报道,2015年底,浙江浙医二院—浙江大学呼吸疾病研究,就首次证实了细胞自噬行为与雾霾导致的气道疾病之间的关系。并且该成果在国际权威的细胞生物学专业期刊——《自噬》杂志上在线发表。类似的研究成果还有不少,应该引起公共部门的重视与回应。
雾霾防治过程中,到底如何处理实际治理与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不乏前车之鉴。在洛杉矶烟雾的发展初期,由于政府和民众都对环境科学及相关工作的进展不感兴趣,不仅增加了谣言的滋生,也令烟雾的防治走了不少弯路。后来有人推测,空气污染研究成了洛杉矶历史上研究第二多的课题,这对此后的治理进展功不可没。
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每个人的呼吸质量,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而有效治理的前提,便是建立在科学施策的基础之上。相较于雾霾的严重和普遍程度,当前对于雾霾的科学研究,仍显得远远不足。
如何提升雾霾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让之成为一门显学,的“谁攻克雾霾形成机理,重奖谁”的承诺,是一次正当其时的价值示范。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三)
时事评论背景:
据东南早报报道,3月8日晚,12岁女孩小莲在遭母亲威胁后离家出走,她到一家电子厂想找工作,却被工厂负责人发现小莲一身伤痕,工厂负责人遂报警。当着民警的面,小莲讲述了自己被母亲虐待的经过,其母亲稍不顺心就对小莲非打即骂,乃至拿烟头烫她,三四年前,竟用剪刀剪掉女儿一截手指。民警表示:小莲在讲述这些过程时,她父亲就在旁边听着,既没否定也没肯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时事评论观点:
从小莲口述来看,其母已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小莲母亲的行为,可以说已经“够格”。
而且,这也已经超出了一般虐待,剪去一截手指,更涉及伤害公民身体。根据最高法等五机构出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起码已达到轻伤标准。事实上,现实案例中,虐待罪中也往往伴随着殴打行为或故意伤害行为。就本案而言,小莲母亲也已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所以,其母的行为,又何止是虐童而已?
小孩并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并不是可以被随意处置的东西,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是国民的一分子。其人身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包括父母也不例外。像小莲母亲那样,对小莲本该爱,偏却害,拿烟头烫身体,拿剪刀剪手指,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并不为过。窃以为,对这样的父母,该追究刑责就得追究刑责,该剥夺监护权就得剥夺监护权。
近年来,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日前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也提出:凡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等三类情形的人,法院将依照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可见,对于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父母,法律并不是没有办法。希望民法总则草案获得审议通过并正式生效实施后,能对一些“虎爸狼妈”的暴虐行为起到规制作用,以防类似小莲这样的悲剧发生。
不过,类似这种虐待子女的案件,属于民不告官不究。以小莲为例,她也没有能力去法院控告自己的母亲。美国早在1963年就在立法中规定了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一切与未成年人接触的人员,在发现儿童有被虐待或忽视行为时,有向专门机构报告的义务,并对未能报告的责任主体给予适当的处罚。对此,我们的司法体系也不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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