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每年都有数以千万的考生参加高考,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了一项公共政策备受瞩目,那么贵州高考哪些项目可以加分?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贵州高考加分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竞赛、运动员加5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总分加5分的政策照顾。
烈士、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加10分或20分
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具有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具有其他县(市、区、特区)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农村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加10分
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总分加10分;被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总分加5分。
四种情况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地级(含)以上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另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外,不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
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降分录取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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