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加强投资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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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篇1
(一)大力推进深港合作。以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港创新圈”为载体,全面合作、互利共赢,当好粤港澳合作的先行区。一是尽快推进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双方共同成立联合专责机构,争取国家支持,制定建设开发方案,进行国际招标,使河套地区成为新时期深港加强深度合作的一个标志。同时,与香港统筹研究“一河两岸”的开发建设,打造深港两地新的增长极。二是进一步加强深港金融合作。学习借鉴香港金融业的经验和优势,促进深圳金融业地位的提升,与香港共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完善深港两地清算系统,进一步加强深港间资金交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扩大深港两地企业间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尝试允许香港和深圳居民在深港之间有限度地汇出和汇入人民币,配合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积极探索人民币国际化的正确途径。三是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合作。争取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在QD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和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框架下探讨“两地交易所会员参与者互认”合作,促进资本市场融合。抓紧筹建资本市场学院,共建资本市场人才培训基地。四是着力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的营运总部和后台部门落户深圳。五是加强深港科技合作,以深港两地所聚集的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形成一个跨城市、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聚集带。同时,继续加快推动深港两地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等交流与共享的步伐,共同建设若干高水准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具有带动作用的创新型产业项目。以“深港科技创新圈”为重点,加强深港产业合作,努力探索深港产业分工合作新模式。六是加快深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两地机场合作,加快推进两地机场间铁路快线接驳项目规划建设,共建国际级的航空大港;加快京广深港客运专线铁路建设,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完善两地口岸设施规划建设,探索口岸查验新模式。促进两地通讯邮政便利化。七是积极争取赋予我市更大的税收管理权,以缩小深港两地税负差异为目标,进一步促进深港物流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便利流通。八是建立两地人才流动机制,吸引香港国际性人才来深就业。九是全面推进与香港在商贸、旅游、会展、教育、文化、体育、警务、环保、医疗、城市建设管理、灾害联防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借鉴香港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社区建设、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十是积极探索深圳户籍居民更便利往来香港措施,推动“深圳通”与“八达通”互通,进一步促进两地生活和消费便利化。十一是把前海湾地区作为新时期深港深化合作的重点区域,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在CEPA的框架下,全面开展深港高端产业的合作,借鉴香港推进国际化的先进经验,努力把这一区域建设成为学习追赶香港、新加坡、首尔等国际一流城市的样板地区。
(二)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争取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地位,进一步提升深圳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力扶持航母型企业,打造深圳本土跨国公司群。二是积极申报设立保税港区和航空港保税物流园,争取尽快开展保税区转型发展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大力推进越南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建设和招商,将其打造成为全国境外合作区的样板项目。四是加大深圳驻海外经贸机构建设力度。建立企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支持平台和孵化器,完善企业境外发展的全球经贸协作网络。五是加强城市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国际营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六是尽快成立深圳国际化高级咨询顾问机构,充分利用国际智力,充分听取吸收国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市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七是加强对开放型经济体系的理论研究,探索并建立综合应对国际经济风险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发挥进出口产业损害预警系统作用,维护金融等重要产业的经济安全,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
(三)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的决定》,面向全球以国际视野审视自身,以新加坡和香港、首尔、洛杉矶、伦敦、纽约等为学习追赶目标,在经济发展、自主创新、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法治水平、文化软实力、生态建设、民生福利等方面积极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力争在优势领域取得向世界先进城市看齐的历史性突破。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面探索新的文明模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
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篇2
面向全国以服务创造发展新空间
(一)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国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国家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以服务创造发展的新空间。一是按照十七大对经济特区的要求,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敢闯敢试,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新鲜经验。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加快深圳中轴线建设,大力推进深圳连接全国、全省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增强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继续巩固和发展已经形成的金融、证券、外贸、口岸、高科技成果交易、文化产业交易等辐射全国的市场体系,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三是继续发挥对外开放窗口和桥梁作用,使深圳成为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交流的重要节点和通道。
(二)积极推进深圳与其他城市的经济合作。大力加强区域合作,大胆创新区域合作新路子,通过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与周边城市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和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深圳与汕尾经济合作,按照省的“双转移”工作部署,共同开发建设4平方公里产业转移园区。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其他省市合作兴办的“深圳工业园”建设力度。
(三)继续搞好对口扶持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交给深圳的对口扶持和抗震救灾对口支援甘肃省重灾区的任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灾区的支持力度,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用5年时间在贵州、河源等对口扶持地区协助建设100个“整村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实行开发式扶贫,增强当地企业的“造血”功能,支持深圳企业到对口扶持地区投资兴业
五、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一)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政府管理体制经验,加强对国际规则的学习和运用,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面创新我市政府组织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依法设定政府机构,规范政府职能,强化部门执行力量;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规范市、区、街行政事权,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能,在光明新区先行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执法、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控等五个系统;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统一清理和依法确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探索通过设立新的功能区、调整街道行政区划等方式,逐步解决行政区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一是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探索将国资委设立为法定机构,完善出资人制度,创新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及战略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党管干部体制,加大国企管理人员遴选的市场化、社会化的力度。三是继续深化国企内部各项改革。完善国有独资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四是继续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投资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推进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一是推进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确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通过“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平配置公共服务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相应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效率。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法定机构管理、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由行政级别管理转为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运行模式。三是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按照管办分离、管养分离的模式,转变事业单位归部门所有的旧体制。推进检测机构、社科机构和考务机构跨部门整合,推进公园管养体制改革等,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设置管理。
(四)推进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一是抓紧制定出台公用事业监管方面的相关法规,强化依法监管。二是建立并完善公用事业专业化监管体制,解决好监管主体缺位错位的问题。三是建立公用事业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开经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信息的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四是改进相关的监管措施。完善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之间的相关合同和协议,改革现存的公用事业产品价格调整程序与机制,强化市场准入和竞争秩序的监管等。
(五)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创新。一是借鉴国际先进城市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市级纪检监察派驻组的建设,并逐步扩大到区。探索实行区直属单位、街道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直管的体制。二是扎实推进有深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巩固完善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与改革措施,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措施,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快制定与完善公务员廉洁从政特别是防止公务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制度,建设公务员廉洁从政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网络化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公务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完善以“职责设定、目标管理、行政监督、绩效评估、行政问责”五要素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责任机制,制定行政监督的专门规定,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构建市、区、街道全覆盖的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四是在深入推进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委、人大、政协及“两院”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方位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使责任追究实行有效的全覆盖。五是借鉴香港廉政公署预防腐败、程序审查的做法,将宣传教育和信访举报工作点向社区延伸,形成上下互动的监督合力。
2017年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篇3
各位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圳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特制定本意见。
一、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新时期深圳肩负的新使命。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纵深发展,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方兴未艾,国际竞争与合作日益加强。党的十七大开启了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进程,全国各地形成了加快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蓬勃发展态势。深圳经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已达到一个较高平台,正面临着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突出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对深圳的发展高度重视。中央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继续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不自满、不松懈、不停步,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强调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的一面旗帜。省委要求深圳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中央和省的要求为深圳新一轮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赋予了新的崇高使命。深圳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以改革开放之初“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以“特”的意识、“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冲破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障碍和束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而不懈奋斗。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总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争当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创新的先锋,继续发挥好“窗口”和“示范”作用,为全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勇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魅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目标任务。高扬“一面旗帜”:继续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瞄准“一个目标”: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作为深圳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两个面向”:面向世界加快推进国际化,面向全国创造发展新空间;实施“九大重点突破”: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港合作和国际化城市建设、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升文化软实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关键领域积极探索大胆突破,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充分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将立法工作纳入市委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合理调整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科学整合人员编制,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力量,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计划、预算方面的审查监督作用,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和完善人大会会议制度,适当增加会会议次数。改革重要议案审议、表决方式和机制。三是争取增加市人大代表数量。四是探索人大部分专职制度。五是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六是完善区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扩大人大会议市民旁听人员的范围和数量。积极探索人大代表与市民沟通的方式。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政协党组的作用。二是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积极探索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协参政议政的工作制度,支持政协委员对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评议等民主监督活动。探索建立政协提案办理评议制度。三是加强政协的组织建设。合理设置政协界别,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探索实行按常住人口比例适度增加政协委员数量,创新政协委员产生与退出机制。完善政协委员的管理机制。合理调整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相关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四是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
(三)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一是扎实推进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经批准逐步扩大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委决策机制,制定市委全委会和市委会重大决策工作规则。三是稳妥地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的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五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内事务透明度。六是全面推行居委会直选制度,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定出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实施纲要》。一是完善立法机制。整合全市立法资源,实施法规规章集中起草,并建立公开征询制度,法规规章实施一年后要进行效果评估。二是完善法规建设。大胆借鉴移植先进法例,全面加快立法步伐,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积极争取解决“一市两法”问题。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探索从制度建设、机构职责与编制、公共财政管理、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实施法治化,全面规范政府行为,争取成为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试点城市。抓紧出台《深圳市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四是完善执法机制。强化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探索刚性执法,以身份证和居住证为载体,将违法记入个人诚信系统,在城市交通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重点领域实施定额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合理配置和划分执法职责,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执法,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五是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改革和监狱劳教系统的专业化改革。全面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监督制约,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访巡访制度,加大舆论监督。七是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八是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五)完善公民有序参与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党委、人大、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听证、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公开听取意见。制定出台《深圳市舆论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一是制定《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要求及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要求、操作程序、人选情况、选任结果等。三是探索建立重要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市委全委会初始提名和市委会差额票决办法。四是积极探索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制度,明确各职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标准和资格条件,并运用到招录、培训、考核、轮岗、职务升降、监督奖惩等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五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建立与职位说明书、绩效评估相衔接的干部考核办法,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客观科学评价干部。六是制定市直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办法,丰富干部工作经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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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干部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