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家的一封信
致企业家的一封信
书信是一种向特定对象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应用文书。那么,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范文,欢迎阅读!
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
您好!多年来,全市广大企业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艰苦创业,发展企业,奉献社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市环境保护局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新环保法实施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对应对当前大气环境污染严峻形势,全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对企业而言,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是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129条,其中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条款就有30条,这无疑表明,对于违法行为,新法将采取重典手段,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一是对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是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按日计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三是明确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违法企业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环境保护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着力点。让我们携起手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建设家园,造福后代,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祝您事业兴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
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范文二
各企业: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们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向你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企业职工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企业的诚实有信、守法经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部分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欠薪逃匿,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建设等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增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因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已成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已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企业法人的必然责任。为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国家已先后制定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刑法修正案(八)》、《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多部法律和规章。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和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了企业发展,为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和职工的关怀,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位企业法人,保持企业职工队伍稳定,能够留得住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最重要的,职工是企业生产的第一要素,善待职工就是善待企业,“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一定会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和壮大!希望你们能够遵守《劳动法》、《公司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能够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注重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切实履行好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终实现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形象的大提升。同时,如果你们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什么问题、困难,欢迎向我们咨询和反映,我们一定竭诚为你们服务!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六个临沂”、为全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走在前列”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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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范文三
企业界的朋友们: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向你们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这些成绩离不开广大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企业的守法经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企业法人的必然责任。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2月31日经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此次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职业卫生工作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标志。
朋友们,改善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能够有效地保持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⑴职业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⑵职业卫生管理义务,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⑶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义务,落实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⑷报告义务,及时、如实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⑸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⑹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通过劳动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中文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⑺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⑻健康监护义务,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⑼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⑽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⑾举证义务,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朋友们,善待职工就是善待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定会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壮大!希望你们能切实履行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主动推动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大提升。如果你们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困难,欢迎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咨询或反映,我们一定会竭诚为你们服务!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建设幸福广东共同努力!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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